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l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l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l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l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l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l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l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的各类人员根据双方签署劳务或实习协议另行规定。
3、考勤规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统一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公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长8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对于研发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其上班时间08:30—09:00,下班时间:17:30—18:00)。
3、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人力资源部审批为准;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5、公司在办公地点安装了考勤打卡装置,所有正式员工(公司领导除外)一律要求通过考勤机执行考勤。
6、驻外人员接受当地考勤安排;
7、销售人员在公司办公同样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过《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8、员工上班后忘记带考勤卡,须到人资部填写《忘记带卡登记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记,同时必须由公司前台作为证明人签字。
9、员工次月5日之前应及时处理上月所有考勤异常信息,经直接主管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10、正常考勤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弹性工作制9:00点以后到公司算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迟到与早退均按“次”为计算单位。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应提前取得上级主管批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的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迟到早退的处理:
(1)员工每月有3次(含)以内善意迟到或早退机会,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当月绩效__X元;
(2)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3次善意迟到或早退),或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7次(含),公司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12、因恶劣天气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体迟到由人资部统一向公司申请免考勤,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
1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部门经理应提前填写《加班任务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支付加班工资。
14、(请根据需要补充)
4、休假规定
1、请假规定
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带薪年假规定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0天;已满2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5天;
(2)员工带薪年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8小时折算天数);
(3)员工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4)当年入职并且试用期后方可享受年假,当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职天数比例折算,11月份之后入职的则不可享受当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资格享受带薪年假的员工离职时带薪年假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果员工实际休假天数已超过计算天数,超过的天数按事假日工资标准从结算工资中扣除;
(7)员工因个人没有申请休带薪年假的当年年假视为自愿放弃;
(8)员工申请带薪年假需填写《请假单》,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员工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无论年假是否被批准请假单均应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9)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节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视同自愿放弃休假权。
3、病假规定
(1)病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
(2)病假超过3天的员工须在修完病假后提交医院证明(诊断证明),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3)请病假达5天(含)的,应出具挂号单据、病历及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包含建议休假时间),必要时须在人力资源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具休假证明;
(4)当年累计休病假30天以内(含)病假工资为正常工资50%发放;当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4、婚假规定
(1)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手续者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结婚证等证明;
(2)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
5、产假规定
(1)公司严格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休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后2个月内应告知上级主管并应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公司男员工配偶生产的,给予男员工连续7天的陪产假,陪产假需在配偶生产前后10天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过期作废;
(4)女员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该时间必须按时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时间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钟。
(5)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女员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和公司共同承担(按照国家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属于员工生育期间国家发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间<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内>公司照常发工资的属于提前向女员工预支生育津贴,员工申请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后公司代为扣除),没有生育保险的按实际工资发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贴处理:晚育由女员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员工如果公司照常发放工资,晚育津贴必须从我公司申请(如果女员工没有申请晚育津贴公司将在女员工上班后第1个月开始扣除晚育假期给发的工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待遇。
6、丧假规定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2)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请丧假3天。
(3)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须一次休完,否则作废,丧假请假过程中休息日及节假日均计算在内。
7、工伤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2)工伤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
(3)工伤假其它事宜按国家《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办理。
8、事假规定
(1)员工请事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2)员工没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这种事假则不发工资;
9、旷工规定
(1)旷工定义: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缺勤的、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玩失踪的、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已休假的。
(2)旷工期间扣发双倍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管理责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月结束后及时统计员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统计表》报给薪酬主管核算当月薪酬。
2、员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主管经理。
3、上级主管经理要按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凡是与员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处理。
6、违纪处理
1、代人考勤、考勤信息变相处理、伪造编造和篡改考勤记录等行为,视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公司按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2、员工考勤异常信息没有及时处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后开始计次,第一次发现扣除月度绩效工资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绩效工资部分彻底扣除;
3、部门经理没有及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处理之后开始计次,按照次数计算,第一次没处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绩效工资部分彻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级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视考勤的现象)
7、相关制度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8、相关记录
《员工请假单》
《员工外出登记表》
《出差申请表》
《月度考勤休假统计表》
9、制度生效
本项制度经公司工会集体评审,总经理审批,自20__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司此前发布过的《考勤休假管理规定》历史版本同步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质量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针,加大教师的考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以内;产假,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
(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生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
(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九)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3.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
4.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
(二)旷工
1.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旷工半天,扣发200元;
2)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
3.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
4.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5.经直属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脱岗
1.上班期间为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
2.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
五、排班规定
1.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3.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
4.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六、正常请假规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
4.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
5.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经医院研究决定实施打卡记录考勤,现就职工打卡考勤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考勤打卡对象:全院在职在岗职工。
2、考勤打卡时间:正常工作日实行打卡考勤。全院职工出勤实行打卡记录考勤,打卡每天早上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共计两次记录。作息时间以医院目前执行的时间为准(注:上班打卡有效时间从7:15开始,下班打卡有效时间截止到18:30)。
3、加班打卡规定:职工加班进行打卡管理,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需要进行打卡记录时间。
4、特殊岗位打卡时间:对于目前执行非标准工作时间的部门,因岗位性质特殊而无法依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按照特殊岗位作息时间进行管理,职工按照实际上下班时间打卡(上班一次,下班一次),科室每月上报科内职工排班表到人事处备查。
二、考勤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刷卡时间晚于上班时间者均视为迟到,刷卡时间早于下班时间者均视为早退。迟到、早退采用次数累计和时间累计的双重处罚标准。
(1)次数累计:月度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者,每再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50元。
(2)时间累计: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每达到两小时,扣工资20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2、缺勤:打卡机若无当日识别的打卡记录且没有提交请假申请或情况说明的一律视为缺勤,按旷工一天处理。打卡机仅有当日一次打卡记录且没有提交请假申请或情况说明的,视为旷工一天。
3、月度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达6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当年度职工刷卡考勤记录与年度考核及年终绩效直接挂钩。
三、打卡其它事项说明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比如当日外出会议、外出公差等,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情况说明,报人事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当月出现漏刷,必须提交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处审查。一个月内累计漏刷超过3次以后,每漏刷一次视为旷工一天。
3、因公因私请假规定:因公请假提交书面请假条,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人等(有邀请公函的.提供复印件),报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处备案。因私请假参照目前医院公布的职工休假制度,每月随考勤表一同报人事处备查。
4、考勤打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代刷,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5、考勤打卡情况做为职工个人年终考核依据。
四、考勤统计及实施
1、打卡考勤实行每月统计,考勤结果每月定期反馈到相关科室,并按照奖惩管理细则落实。
2、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订,则按新的修订方案执行。
3、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人事处。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考勤,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权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维护和修订;
3.2其他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制度实施。
4.1打卡:
4.1.1公司职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员工上班时间因私事离厂,必须凭(外出申请单)打下班卡后离厂,上班时间因公离厂需凭(外出申请单)经保安验证方可离厂,(外出申请单)留在保安处,等到出差人回厂时由保安在单上签上回厂时间再交回总务,如因公离厂且错过打卡时间必须持(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在单上签署原因并经行政部主管确认后签卡(外出申请单)由保安交行政部存档备查。
4.1.2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需请部门主管出具书面联络单写明上下班时间,并由行政主管签卡才可生效,签卡每月不能超过三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处以警告处分每次;
4.1.3上班时间内人员因公私事外出必须接受保安检查,不得拒绝,违者不予放行;
4.1.4打卡必须本人亲自打,若替人打卡,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均给记小过一次处理;
4.1.5轮班时,应按时交接班,若接班者届时没到应及时上报处理,不得因时间到了就擅自下班。
4.2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4.2.1迟到:上班时间后十五分钟内到位为迟到,迟到一次给予记警告处理,一个月内迟到达三次以上给予记小过处理(不含三次);
4.2.2旷工:迟到十五分钟以上为旷工,超过十五分钟到三十分钟为旷工一小时;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如一天之内连续两次旷工或两次以上的以旷工一天论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2.3早退:不到下班时间就提前离位,提前十五分钟以内的为早退给予警告处分.早退超过十五分钟到三十分钟的按旷工一个小时论处,早退三十分钟到一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理,一天内两次或两次以上早退的按旷工一天论处。
4.3请/消假:
4.3.1请假:员工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
4.3.2请假应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或加班前办理,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提前一天办理,突发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
4.3.3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级干部批准后方可生效(包括一天),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经班组长同意、部门主管复核,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生效;
4.3.4主管级及以上人员请假须经总经办批准,各主管人员在请假获批后,要提前安排好部门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3.5所有人员请假5天或超过5天的,应提前两天提交《员工请假单》报权限主管人员逐级审批。
4.3.6消假:请假人归厂(或归位)后还应进行消假(指提前回厂上班要进行消假)
4.3.7请假人没有及时消假的以超时/超期归厂(归位)处理
4.3.8请假人没有按批准的时间归厂(归位)以旷工论处(参照旷工的处理方法处理)超过三天含三天)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4.3.9请假批准应逐级审批,不得越权批假。
4.4延假:
4.4.1特殊情况下造成在批准的时间内不能归厂(归位)上班的可延假,特殊情况指:因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因病的需有镇级人民医院所开的证明,因不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需由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人或证明材料并经行政部进行查验,方可生效;
4.3.9特殊情况下超期的经验证属实的应由当事人补写延假条(请假条),补写延假条按请假的程序进行,但需注明是延假并写明原因。
4.5.请假的流程:
请假人到行政部领请假条-------组长签字批准------部门干部签字批准
总经办核准------回行政部备案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0__年二月十日
一个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体营运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8:25~8:30前台打卡登记
8:40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第三十一条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总则
考勤制度是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组织严密,工作高效。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体在职员工必须参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负责人将考勤结果记录在《考勤表》,企业根据考勤表记录发放工资,违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奖惩规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前厅考勤由前厅经理负责;厨房考勤由厨师长负责。
前厅考勤要求:(企要将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上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下午4:30考勤。
厨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时间:9:00考勤,下午考勤时间:4:30考勤。
凡点名开始时,尚未到达视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没签出门条)视为早退。
三、请假制度
前厅经理负责前厅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厨师长负责厨房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请假要求及批准:
1、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复岗时间,本人签名并注明请假时间。经上级批准后,方能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同旷工。事假复岗应向批准人销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伤害)应本人向上级领导请假。不准电话请假,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须出示本人医院病历证明
和医药费单据。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级领导递交公休假书面申请,按领导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时间休假。
四、请假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管批准;
2、一般员工病事假超过1天,3天以内,由前厅员工由经理批准;厨房员工由厨师长批准;员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前厅主管病事假,由前厅经理批准;厨房主管病事假,由厨师长批准;
4、前厅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病事假直接由总经理批准,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岗位职责。
5、事假连续30天以上,劝其离职。
五、违规惩罚规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处以5元罚款;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处以10元罚款;
3、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资标准的3倍;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标准的2倍;
6、无故旷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资标准的3倍;
7、旷工累计3次以上,除正常罚款外,公司有权进行劝退或开除处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公司各部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39;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生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生假按计生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