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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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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2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普及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校防控火灾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人人关注消防,共建平安机关”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巩固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战果,继续深化开展整治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结合__大消防保卫工作,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全校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要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宣传活动,形成全校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火灾隐患的排查,“119”宣传月的宣传进行督促指导、督察检查工作。各科室要做好人员的安排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119宣传月”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人人关注消防,共建平安校园”。各科室统一行动,利用“119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按照消防安全“五进”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1、各科室要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板报、广播、悬挂宣传标语,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

2、开展消防演习工作。邀请消防部队官兵举办疏散演习活动并讲解相关消防常识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灭火、抢险、逃生等项目的培训,使干部职工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其防火意识。

3、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工作,对校内的重点部位,宿舍、财务室等重点单位认真排查,检查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对值班人员进行了防火知识的培训。办公楼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科室公共区域的外窗及宿舍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等固定消防设施是否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固定消防设施是否灵通有效,日常维修管理是否到位,用火用电制度是否健全。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消除一切隐患,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119”宣传月主题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人人皆知。

3、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制度。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造成火灾的人员,校里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请示报告制度,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3

1.按相关规范,建设完备消防防火灭火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系统等;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立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守;

3.遵照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定期检查本单位各种消防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进行全职员性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增强安全防火意识,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严禁在商场内乱拉,乱接电线和擅自改动供电装置;

6.消火栓处不得堆放货物;

7.各类灭火器应按规定放在门口及通道显眼易拿的&39;地方;

8.应保证足够的应急照明灯,疏散出口指示灯;

9.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准擅自封闭,堆放物品;

10.消防设施,不得挪作它用,严防损坏,丢失;

11.严禁在商场安全通道内吸烟;

12.发现他(她)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环消防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商场负责人汇报;

13.应熟记火警电话,熟悉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1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闭电源、电器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4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文

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5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取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6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39;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汇总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校办产业和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消防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由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院,系,部,处,所,直属单位创安领导小组(治保会),各科,室,班级实行逐级防火负责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我校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保卫处为我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我校消防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各单位创安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应确定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指定本单位所属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预防与监督

第七条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学校在重大节日前进行大检查,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排除火险隐患.凡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火责任制,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要对新进校的职工和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重点防火单位,要建立防火档案,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义务消防火,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九条学校划拨消防专项经费,用于消防设备,器材的维修和更新.

第十条灭火器由单位自购,维修,管理.保卫处负责公共场所消防器材的采购,分配,维修.

第十一条必须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严禁挪用和损坏.各单位必须保证所管理的消防器材,设备使用有效和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楼道.

第十三条在要害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必须执行《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各单位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研究其危险性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电器线路的安装由后勤部门根据规范进行.请校外单位安装的须经总务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从事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验收时应通知保卫处参加.任何单位的二次装修,需报保卫处备案后送市消防支队建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电话119),并及时向校保卫处报告.报警时要沉着,说清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然后向周围发出口头援救警报,积极进行扑救.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条消防工作的一般奖励与处罚由保卫处按有关规定执行.重大奖励与处罚由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一条对消防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奖励,记功,晋级.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消防法规及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罚款,拘留,行政处分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报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各单位,校内各施工的单位和在校工作,学习,实习,培训的个人.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出本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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