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帐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药品、试剂、玻璃器皿的消耗。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七、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九、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十、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十一、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二、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1、化学、生物教师应对本学科实验内容易产生的安全事故环节、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方法应全面了解,制定出实验规则,根据每次试验内容重点强调。
2、安装照明电路。实验员应仔细检查使用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3、教师应使学生认识到,稀释酸液只能将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热测定时,应让学生把温度计先插入冷水中,逐渐加温,而不应直接插入热水,谨防骤然升温,导致温度计爆裂。
5、酒精灯点火,禁止灯对灯点,谨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师应教育学生,用试管加热液体时管口忌直对人体,特别是面部;观察管内变化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参面对管口直视。
7、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8、实验结束,实验员、教师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不使酸碱液、刀具外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出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借还登记表。
二、教师演示实验借用教学仪器必须提前三天给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发《实验通知单》,教师和学生其它用图借用仪器须经主管教务主任同意后方可履行借还手续。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外借仪器以不影响本校的实验教学为原则,如有影响绝不外借。
四、凡外借仪器必须按时收回。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说明注意事项。
五、借出的仪器如果损坏,在归还时要及时填写损失报告并与领导及时勾通,主管领导要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六、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逾期末归还的仪器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确保所有教学仪器全部入库。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二、学生由于正常进行实验操作导致仪器损坏无需赔偿;因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原价赔偿;故意损坏仪器的,要按仪器原价的两倍赔偿。
三、本校教师借用仪器用于本校教学目导致损坏的无需赔偿,如因故意或严重违章操作等不负责任行为而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三、仪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教学仪器或实验室设备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报教育局和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仪器报损制度
一、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二、审批权限: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须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才能报损。
三、教学仪器损坏要及时报损,低值易耗仪器报损手续每学期末到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办理一次,贵重物品随时办理。
四、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五、仪器报损须认真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尤其是报损仪器损坏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和处理办法等各项内容。
六、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减去,并填好结存栏。
七、凡是损坏的仪器要作为报损的依据,不能私自处理,要在报损手续办理完毕,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采取丢弃、掩埋等处理措施。
仪器交接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员或实验教师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逐一核对帐、物、卡,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在确保帐物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和开发创新思维的重要基地,必须端正实验态度,积极参与实验教学。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原理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课后撰写实验报告。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
物理实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经厂家技术员与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一起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验收后,登记到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交由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填写《实验仪器设备卡》,编号分类,并上柜上架,统一保管。
三、教学仪器要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或架上,贵重、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严加保管。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和数量。
四、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都要做到账物、账账、帐卡相符。
五、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照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养及时维修,保持清洁。要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学仪器整洁完好。
六、教学仪器不准借给个人或变为己有。外校借用时须持单位借据,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负责按期索回。
七、任课教师使用实验仪器必须通过实验教师。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仪器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学生实验最好提前一天准备好)。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操作,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演示教学仪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实验室。归还仪器时须经实验教师验收。仪器使用时,如有损失,在归还时应向实验教师说明,实验教师随时登记并按教学仪器报损和赔偿制度的规定处理。
八、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归还,实验员验收及时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丢失者,均应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九、每学期末由教研组与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共同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十、对不能修理的损坏仪器和长期使用不上的陈旧仪器应下架妥善保存。对报废的&39;仪器,须经学领导审批后,从《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注销,并上报教育局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十一、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教师)职责
一、认真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设立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
二、按照本校实验教学计划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并积极为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造条件。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开发新的实验项目。主动学习,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按《中学物理仪器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整齐、清洁,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六、完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对实验室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确保学生在实验室的人身安全。
八、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定期对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九、每天填写岗位日志和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记录实验室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组长,教务科负责人、总务科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员任组员。
二、每学对需进行实验教学的年级,按班级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负责解讲。
三、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四、实验过程中操作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仪器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设施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使用干燥箱、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此类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对贵重物品的保管要落实到人,严防被盗或丢失。
八、加强对电源、水源、气源的管理,保持开关、闸、阀等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气阀等。
九、实验室内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放置。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抢救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十、各级安全责任人应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随时注意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学期开学、寒暑期前和重大节日前夕组织检查全校实验室、仓库等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根据中学物理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正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径。
一、学校成立实验教学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物理教师、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任组员。
二、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制订具体的实验教学周计划,并交由实验教学管理小组备案。
三、实验教学管理小组要制定学期实验准备报告。
四、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每次实验课后要填写岗位日志,记录实验室运行情况。
五、每次实验课后,学生要撰写实验报告,根据实验现象、数据及结果分析并得出结论,并由老师批阅。
六、保证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100%。
七、物理考试试卷的题目设计要按教学大纲要求,包括规定比例的实验题目。
八、制订实验操作技能抽测计划,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一部分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并写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共同对实验操作技能评分,由任课教师评定实验报告成绩。
九、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制订自制实验教具计划,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作实验教具。
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管理建设的重要部分,完整的档案资料对于实验教学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学实验室应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的建设。为规范中学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档案资料分教学档案和设备管理档案两部分。
二、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实验计划总结、实验记录、实验通知单、实验室各种表格;
三、中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小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管理论文、实验教学情况分析。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帐册应备有实验设备管理档案包括:《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各种实验仪器(含标本、模型、挂图)、器材、标签、《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打印稿)》、实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等。《实验仪器设备报损记录表》、《实验仪器设备申报表》、《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记录》等。其他管理资料还包括:实验室管线布线图、实验室所有管理制度打印稿、上级关于实验室建设文件、实验室专业报刊、杂志。
六、实验室帐册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帐、物、卡相符,帐目清楚,填写完整,记帐及时,流程规范。
七、实验室资料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填写及时、完整规范、字迹清晰。
八、所有档案资料应在年末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装盒存放。仪器总帐应交学校总务部门一份,其他帐册及使用资料可由实验室保存。
九、档案资料应列入移交范围,移交时应将所有档案资料列出清单,清单上要有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导)处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及交接双方等人签名。
1、实验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从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一、化学实验室规则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知道,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病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鼓掌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饿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五、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禁药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
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1、学生进入化学实验室,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不得乱扔纸屑、果壳、皮核等,保持室内清洁。
2、学生上实验课,须先预习实验内容,弄懂实验目的、原理和现象。
3、实验课上,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和所用仪器、药品的性能,弄清实验步骤。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实验,不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乱做其它实验。注意节约使用药品。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并整理好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和缺少要报告教师,等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5、实验过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仪器、药品等损坏或者说爱护公物造成的仪器、药品等损坏、丢失,当事人要照价赔偿,或酌情处理。
6、学生在实验中,如因玻璃器皿质量问题引起破损者,不要求赔偿,报告教师更换即可。
7、每班做完实验,一定要打扫实验室,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关好水、电、门、窗。
1、学生进入实验室须带上实验报告册、笔、纸等文具,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内容、目的、原理及实验方法和步骤,并写好预习报告(含课前必做的.内容及实验数据表格),经教师检查后方可进行实验。
2、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实验完成下课铃声未响时不能提前离开实验室。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严格按照实验室座次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4、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安排、指导,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5、严谨完成实验操作,实事求是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填写学生实验登记表。如有仪器缺损、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在实验开始前立即向教师报告并在学生实验登记表上注明,不得自己任意拉用它桌仪器。
7、爱护实验仪器,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若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实验仪器。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8、实验中节约实验材料,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后必须关闭水阀、电源。
9、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起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0.实验完成后,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清洗、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药品、制剂不得带出实验室,更不能随意移交、废置。
13、文明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14、每次实验后,应保持自己实验台桌及地面整洁。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和保障实验安全等工作。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品专用柜,柜外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化学易燃物品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
4、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学物品燃烧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厚窗帘,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热分解、易蒸发的燃烧物品,实验中使用电炉、电热、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蚀物质、有毒气体及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学生实验时,必须提前说明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并备好医药箱内的急救药品,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8、科学处理三废,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收集缸,实验后的酸、碱、重金属盐、有机物、有毒残液要分类储存,按照《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妥善处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丢弃。
9、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极具危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实验室的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
1、组长职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行管理、监督、控制,做到宏观把握;制定安全预案、节假日防护,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校长、局安办、区教仪站汇报日常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完成校长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3、各成员职责:参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全过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参谋;负责日常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完成校长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三、规范管理
1、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柜,专柜为铁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符合排风、防盗、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险化学品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
2、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严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严格取用审批、用量登记。领取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教材实验要求,由两位保管人员共同核实实验的实际用量,领取时间只能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须及时交还保管室,不得随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应交还保管室,或按规定进行销毁。
4、加强对学生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燃烧、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危险化学品严禁外借,防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5、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6、出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按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7、坚持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定期逐项检查,特别是药品品种和数量等,及时纠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并做好登记。
总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1.化学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仪器、药品安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
3.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玩仪器、药品,实验前,在教师指导下检查仪器药品,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教师。
4.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实验,不得乱倒实验废液,不得擅自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必须酌情赔偿。
6.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严肃校纪处理及赔偿物质损失。
1、化学教师应对本学科实验内容易产生的安全事故环节、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方法应全面了解,制定出实验规则,根据每次试验内容重点强调。
2、安装照明电路。实验员应仔细检查使用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3、教师应使学生认识到,稀释酸液只能将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热测定时,应让学生把温度计先插入冷水中,逐渐加温,而不应直接插入热水,谨防骤然升温,导致温度计爆裂。
5、酒精灯点火,禁止灯对灯点,谨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师应教育学生,用试管加热液体时管口忌直对人体,特别是面部;观察管内变化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参面对管口直视。
7、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8、实验结束,实验员、教师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不使酸碱液、刀具外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一、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要按照旅顺口区制定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化学药品由化学实验员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化学药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蚀性,有的易变质,因此应妥善保存,保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潮解。对吸水性、吸湿性强的或与CO2反应的物质尽量少与空气接触。如:强碱、P2O5、浓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碱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风化。对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质应密封放在阴凉处。如:碳酸钠晶体等。
3、防分解。对见光受热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阴凉或黑暗处。如:AgNO3、浓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氢氨。
4、防氧化。强还原性物质应密封防止与空气接触。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还原剂防止其氧化如二价铁盐溶液保存时可加入少量铁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绝空气,如钠、钾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连。防止玻璃与强碱性物质反应而粘连。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蚀。防止橡胶被强氧化性物质腐蚀。如:HNO3、KMnO4等。
7、防挥发。对挥发性强的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如:浓HNO3、浓盐酸、浓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态有机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9、防污染。对有毒性的物质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发生。实验时要常备沙土湿布等。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8、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1000g,工业乙醇5Kg。
六、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化学药品账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一清点,对剧毒化学药品要定期称重。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都应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均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须填写“临时在实验室工作的院外人员登记表”,在院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后,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更换。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的任何人员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处理危险废弃化学试剂(金属钠、丁基锂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或危险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学楼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的申请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实验室严禁吸烟。酒后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在实验室做实验。
九、在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着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凉鞋,长发应束起。
十、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化学学院《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化学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十一、贵重金属、贵重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钢瓶必须存放在室外指定地点,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三、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振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
十六、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等截门和开关是否关好,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十八、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办公室(62757907)。事故结束后,当事人应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化学学院依据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九、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院综合管理委员会、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有权要求该实验室(或学术小组)限期停工整顿。各学术组长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术小组应指定1名安全员配合实验室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或实施细则。各实验室应结合本室具体情况为学生提供安全须知或指南。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帐相符;
七、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
九、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十、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十一、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实验人员要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倍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3、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4、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6、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7、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8、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9、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10、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