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坚持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不同内容的教育。员工应当接受企业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员工教育和培训坚持公司与部门共同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国家政策法规和有较大共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各部门主要负责岗位技能培训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三)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以及培训质量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经理负责员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或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门下年度教育计划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于当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编制公司员工本年度教育计划报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各类教学班、培训班开班前都要制定开班计划、授课计划及培训标准报人事部门审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学习培训结束后,办班部门要写出总结,连同学员成绩单等基础资料一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各教育班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规定和纪律,不服从管理又屡教不改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培训场地,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负责教学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特殊岗位、职业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取得上岗证书人员按上岗证有效期确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调离人员需按比例赔偿,赔偿比例=1-服务时间/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学习
1、公派外出学习是指根据上级公司或相关机构布置的培训通知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或公司根据培训计划,由人事统一安排的学习。
2、公派外出学习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填写员工培训审批表经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
3、外出学习连续2个月以上或出国学习1个月以上视为脱产学习。
4、非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出勤,学习期间占用非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5、脱产学习前需与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凡公司公派进修员工,其档案、工资、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学习期间,享受离职前所在岗位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c.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要求,表现优秀,取得优秀成绩者视情况补发部分激励工资。
d.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6、外出学习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人事部门及本部门汇报学习成果,提交成绩单或毕(结)业证。实习的应提交对方单位实习鉴定意见。
(九)个人申请外出学习
1、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参加脱产学习视为非连续工作)
b.所选择学习内容须与现岗位工作有直接关系且学习期不超过半年。
c.出国自费留学不在个人申请外出学习之列。
2、个人提出外出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审批。
3、个人外出学习经批准后须同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外出学习期间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
b.外出学习时间不足2个月者原任职务保留;外出学习时间在2个月以上(含)者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c.外出学习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学习期间月工资低于__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__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d.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学费一律先由个人支付,学习期满合格后公司予以报销,凡不合格者不予报销学费。
e.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十)公司内部交叉培训
1、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培训的,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2、员工在培训期间接受培训部门的管理,派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断培训,因特殊情况必须中断培训的,由派出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3、员工在培训期间保留原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激励工资由派出部门评定,培训部门负责提供其出勤、表现、态度等基本情况。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
1、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实习,应提前一个月以组织的名义与人事部门联系。
2、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商议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入园证件、就餐卡、交纳培训费用、签订有关合同等)。
4、人事部门与来人单位商议制定实习计划,保卫部门负责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职责划分
3.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3.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4.基本内容
4.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1.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4.1.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4.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4.2.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4.2.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4.2.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4.3.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3.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4.4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4.4.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4.4.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4.5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4.5.1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4.5.2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4.5.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5.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4.5.5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4.5.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4.5.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4.5.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请假
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
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条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条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补贴标准
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
①工作考核表现突出,是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
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④在院内外各种竞赛中获得奖励;
⑤其他为集团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
第二条惩罚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和降低一档工资的处罚:
①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
②仪表不整洁,上班不穿规定服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③擅自离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时间打瞌睡,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⑤不爱护集团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⑥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规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或与同事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影响集团形象。
⑧违反学校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或引发人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①贪污、盗窃、受贿或行贿。
②严重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恶性人为事故的。
③营私舞弊,内外串通假公济私,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⑤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检法机关追究。
⑥伪造文件、介绍信等企图行骗或虚报财务凭证。
⑦肆意破坏或浪费集团财产。
第六章沟通与投诉
第一条员工可就有关集团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领导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后勤集团意见箱;
第二条各部门(中心)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投诉;
第七章员工发展
第一条在职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员工须按集团培训计划参加与集团发展和个人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集团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2、员工接受集团出资的培训时,集团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第二条内部竞聘:集团在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在内部员工中进行选拔竞聘,然后再向外招聘。
第三条晋升机会:集团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集团内部提拔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一、基本检查制度
1、由系生活卫生部定期将全系卫生成绩誊写出来,于每次宿管中心会议上把每周二和周四系各班宿舍检查的成绩交到宿管中心。
2、每月在学院系生活卫生部专栏张贴卫生检查简报,对本月卫生情况进行总结(附优秀宿舍及最具潜力宿舍照片)。
3、由系生活卫生部负责不定期抽查,每个班的寝室每周两次检查和每月抽查1~2次大型检查。
二、宿舍评比制度:
评比方式
(1)各奖项每四周评选一次。
(2)总成绩=本月四周宿舍卫生成绩平均分+学院抽查情况。
(3)参比标准:根据抽查情况,抽查情况分a、b、c三个等级,a为优秀宿舍,b为合格宿舍,c为不合格宿舍。宿舍评分过程中若被检查人员评出c过多则取消参比文明寝室资格。
(4)卫生标准,风气正派,支持学生会工作的寝室,学生会以系名义提出表扬,并参加评比文明寝室。
(5)寝室卫生一次检查不达标,唯令其整改,告知责任人(寝室长)
(6)寝室卫生两次不达标,告知责任人(楼长)
(7)寝室卫生三次不达标,直接交由学生处处理。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