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有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和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发出的药品确需调整用药的,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醉药品、毒药、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使用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清点药品,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7、调剂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要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由值班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防火设备检查,掌握防火常识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并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四、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五、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应装纱窗、纱门,并搞好灭四害工作。
3、医疗用品相对固定,设有专用厕所,挂号收费、化验、配药、注射在隔离门诊内进行,并有专职医务人员办理。
4、对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厕所应严格消毒(用1000mg/l含氯制剂浸泡1小时),接触污物时应戴手套,并做到勤洗手。
5、医务人员在肠道门诊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每周更换2次,有污染时应随时更换,每次接触病人或离开诊室时,必须做好手的清洗或消毒。
6、每日上下班时用1000mg/l含气制剂擦拭桌、椅、凳、地面,并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
7、门诊的医疗用品(血压计、听诊器)一般情况下每日用1000mg/l含氯制剂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体温计由服务中心集中消毒后供应。
8、对暂未住院有肠道传染病病人应向其做好卫生宣教,发给消毒药物并指导消毒方法。
9、各种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做到一对一发放,医用固体废物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集中回收处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应装纱窗、纱门,并搞好灭四害工作。
3、医疗用品相对固定,设有专用厕所,挂号收费、化验、配药、注射在隔离门诊内进行,并有专职医务人员办理。
4、对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厕所应严格消毒(用1000mg/l含氯制剂浸泡1小时),接触污物时应戴手套,并做到勤洗手。
5、医务人员在肠道门诊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每周更换2次,有污染时应随时更换,每次接触病人或离开诊室时,必须做好手的清洗或消毒。
6、每日上下班时用1000mg/l含气制剂擦拭桌、椅、凳、地面,并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
7、门诊的医疗用品(血压计、听诊器)一般情况下每日用1000mg/l含氯制剂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体温计由服务中心集中消毒后供应。
8、对暂未住院有肠道传染病病人应向其做好卫生宣教,发给消毒药物并指导消毒方法。
9、各种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做到一对一发放,医用固体废物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集中回收处理。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一、提前10分钟到岗。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20__年1月24日24时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在此期间,探视陪护管理如下:
1.谢绝探视住院病人,送餐期间,允许1名人员入内(早晨6:30-7:30,中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进入病区大楼时,必须经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是否发热,发热者不予进入。
2.陪客需严格控制,确需陪客者由科主任或床位医生开出医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发给陪客证,陪客医嘱停止后,陪客证不再发放。
3.发现没有陪客证的探陪人员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并且不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4.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重)通知单”探视(重症监护室除外)。
5.陪护人员每床仅限1名,如需要帮助请按床头传呼器,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6.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可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探陪人员只允许到所探陪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陪护;两周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或两周内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探陪。
8.病人或陪护人员,一旦发热,咳嗽或患有呼吸道疾病,即刻汇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9.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5)如您未涉及上述4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事财务工作,一是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是在财政机关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第三章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的或迟迟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钥匙(整套),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有价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等也必须交接清楚,电算化岗位的交接,应对有关数据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
五、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同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存档各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帐得连续性。
六、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科的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七、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得社会形象。
第五章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帐方法,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登记和更正错帐,及时对帐结帐,建立规范的凭证审核、传递、记录、保管制度,按规范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原始凭证、会计帐簿、财产物资、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得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另外对单位制订得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执行情况也要认真进行监督。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或有明显的标志记号。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门诊日志分月、分科室装订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室、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7、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第一章总则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4、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5、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6、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7、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1、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3、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4、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5、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6、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7、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8、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9、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10、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1)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①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②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2)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3)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11、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12、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39;,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部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3、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治疗室内的&39;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6、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8、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9、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0、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1、成立以所领导、医务室、财务室共同参与的药品采购小组。
2、采购药品必须从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药品采购合同由药品供应方提供合同初稿及药品报价表,交由药品采购小组共同审核后,由所长与药品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4、每月药品采购计划由医生根据全所用药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每月21日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5、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由医生、医保专干、会计共同验收,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要停止采购。
6、医保专干必须做好药品出入库登记工作,药品入库登记后将入库单交由财务一份,医务室留底存档一份;出库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交由医保专干进行出库登记。
7、财务室做好药品结账工作,每月凭药品入库单和发票与药品供应单位结账。
8、医务室必须定期向所领导汇报本年度的药品品种和药品质量等情况。所领导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工休人员的监督,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齐、洁净、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三、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对病员要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及时汇报,积极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做到有秩序,有轻重缓急。
四、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仔细、准确,门诊病历书写及门诊日志登记清楚完整。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做到一人一垫,及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六、孕妇建卡或产检时,按要求及时正确作好表册登记,发现高危及时筛选、追踪,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七、积极宣传妇幼卫生,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并做好生育的业务和指导工作。
八、发现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及时处理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行政管理。
二、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三、在本院有条件诊治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向院外介绍和转诊病人。
四、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
五、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门诊各科室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人病情安排病床,使病人及时得到救治。
七、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服务流程。
九、门诊医师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十、门诊医师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在院区内禁止抽烟,接诊病人时不得接听手机。
十一、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诊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二、门诊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3、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6、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8、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9、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0、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一)、门诊各专业科室的行政管理权归属门诊部,节假日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各专业科室的值班分派,值班人员由各科主任按照门诊部要求人数安排,门诊部负责监督考核。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节假日门诊值班医师不准兼顾病房值班,“五一”、“国庆”、“春节”,在放假前三天,值班人员名单报门诊部。
(三)、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四)、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医师代替值班,有特殊事宜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总值班并通知挂号人员。
(五)、为确保节假日诊疗质量、所有科室在节假日必须安排副高以上人员值班(挂专家号)。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要神情专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处理的每个门诊就诊病人。
(七)、严格执行全员全岗优质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的连贯性,节假日期间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
(八)、做好节假日巡视督查,由门诊部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结果每季度报一次与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