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化学实验室实验守则
一、仪器室是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二、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必须建立实物明细表。其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妥交接手续。
三、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写报告单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送回。
四、仪器、药品必须全部入橱,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
五、认真做好各类仪器资料及实验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六、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剧毒、易燃、易炸等危险品应设专柜或地窖存放,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规则
一、仪器室是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二、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必须建立实物明细表。其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妥交接手续。
三、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写报告单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送回。
四、仪器、药品必须全部入橱,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
五、认真做好各类仪器资料及实验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六、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剧毒、易燃、易炸等危险品应设专柜或地窖存放,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化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是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二、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必须建立实物明细表。其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妥交接手续。
三、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写报告单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送回。
四、仪器、药品必须全部入橱,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
五、认真做好各类仪器资料及实验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六、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剧毒、易燃、易炸等危险品应设专柜或地窖存放,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化学实验室人员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演示和分组)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有关教师,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提高实验效果。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和处理工作。
五、按《仪器室管理规则》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
六、实验室要有"实验室规则"和"管理制度"(包括借、领、赔制度)。
七、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
八、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
一、实验仪器保管方面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
13、做好每学期初实验仪器台账、每学期末实验仪器盘点表、报损单及添置计划。
二、实验操作方面
1、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演示98%,分组90%)
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3、每学期初做好分组实验教学安排,过程中做好分组实验准备和实验完毕整理实验用品的回收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4、做好每次分组实验记录和收集好实验报告样品(每次5张)。
5、教师领用演示实验器材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实验器材领用单”,以便实验室管理员准备起床,使用完毕,立即归还,管理员要对归还器材予以检查清点,并办理归还手续。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理化教师职责
1、严禁实验员直接交钥匙给老师到仪器室擅拿仪器,领取演示实验器材必须填写实验器材借用单,实验结束后立即归还,归还时办理好相应的归还手续。
2、分组实验应提前一周告知实验管理员,好让管理员做好分组实验准备。
3、实验时必须指导学生爱护实验器材,特别是玻璃仪器的使用。
4、实验时应指导学生安全实验,特别是化学实验中的有毒、具腐蚀性药品的使用。化学实验废液要指导学生倒入指定位置,物理实验指导学生安全用电避免学生触电。
5、指导学生实验时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瓜壳等垃圾。
6、指导学生实验时爱护实验仪器和实验室配套设备,如发现损坏立即向老师汇报。
7、实验结束必须填写分组实验使用记录表,并清理实验室及仪器,若有仪器损坏,必须填写损坏原因,如有损坏必须追查责任人,并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8、演示实验完毕后教师应和实验室管理员共同清点实验器材,检查无误后,实验器材有实验室管理员将仪器、药品放回仪器室,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和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按院、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接待。
2.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准将雨、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计量室,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
3.被校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4.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携带出门。
5.进出计量室要随手关门,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
2.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内及时送检,送检率必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定期对标准器具与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
4.检定人员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准闲谈,打闹,擅离工作岗位,检定数据要真实,完整,可靠,记录清晰,检定证书填写正确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5.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对所分管的设备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
6.建立和健全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等和原始记录齐全。
周期检定制度
1.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制定出全厂的计量器具的送检及周检计划。
2.标准仪器,仪表要按规定的计划日期送检,不得延误,避免标准仪器,仪表超期使用。
3.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示值准确统一,对所辖计量器具要按规程要求结合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
4.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98℅,标准计量器具的送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本标准室各标准装置,器具均应设有专责试验维护人员。
2.标准计量器具,装置的专责人员,必须持有计量考核合格证书。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对检验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
4.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5.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
6.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7.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8.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计量器具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计量器具遗失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责任性遗失应按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办理赔偿手续后销帐清卡。
2.由于年久磨损或使用日久,财质老化,性能精度变坏,经有关部门或我厂计量专业室修理调试后,鉴定不合格,无法修复者,则应办理报废手续,填写“计量器具申请报废单”经上级批准,属自然报废。
3.报废的计量器具由所属计量室收回,交废品仓库销毁,严禁外流使用,并将计量器具在帐卡上,周检计划表中注销,同时将编号,型号,规格,使用部门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备案。
4.由于违章和失职造成计量器具损坏,除应折价赔偿扣除奖金外,还要做出事故分析报告,按价划入事故考核。
计量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1.检定人员在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检定记录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对所检定的仪器,仪表,元件等合格者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结论明确,数据正确字迹清楚。
3.检定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存档以备查阅。
4.核验人员应审查检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检定规程,证书上所列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相符结论是否正确。
5.检定人员,核验人员都必须在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上签字,要对检定结论和检定质量负责。
6.各种检定证,包括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结果通知书等,在发给送检定单位前都必须加盖检定单位检定专用章。
7.所有检定证书必须由相应的持证人员填写,经核验后,在检定周期内此检定证书有效,检定证书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的防霉、剥制标本的.防蛀,浸制标本的防冻等工作。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1、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故障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反映有关情况,需要购买配件的应填写好设备报修登记表,交设备维修负责人。
2、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中实验用机安装的软件进行定期整理,删除实验用机中安装的游戏;监督学生,禁止学生安装和玩游戏,严禁学生上网浏览不健康的网页。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形而没有被及时制止,该实验室技术人员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3、实验室技术人员应该对所负责实验室中的计算机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的升级和修补补丁工作,增强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计算机中的防毒、杀毒软件进行定期升级和查杀毒操作;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4、根据课程需要,积极参与实验课的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实验指导书,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总结报告。
5、积极配合实验课任课教师做好新开实验课程的建设,促进教学改革。
6、积极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包括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实验室管理与维护水平等。
7、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一、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二、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实验教师请假。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
三、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赃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五、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六、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七、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或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八、做完实验,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后,教师应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卫生并协助收整仪器。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由学校指派的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3、加强对实验仪器、资料的保管,要做好防潮、防尘、防霉、防火、防曝、防漏电等工作。每件物品都要有编号,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4、每学期清点仪器一次。编制仪器设备添置计划,采购,领取仪器设备。做好仪器帐册,标签登记。
5、按照实验记录册所需器材做好准备,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和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验。实验结束后清点,保养仪器,及时上架入柜。
6、总结经验,创造条件自制、改进教具,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
7、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8、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的教育。
四、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全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学生实验必须提前一周填写《实验登记表》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堂演示实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员按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准备,准备完毕应通知任课教师在课前查看。
3、实验前,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4、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
5、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6、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7、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
8、学生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等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由实验员视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9、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
1、化验室要保持清洁,每天工作前打扫卫生,完成检测后,做好清洁工作,每周大扫除一次。
2、各种仪器、器皿、实验物品放置整齐,各种标牌整洁、清晰,仪器档案包括说明书、验收、调试记录以及保养、维修、校整和使用情况必须登记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3、化验室中使用的试剂应标明浓度、名称、配制日期,剧毒物品要加锁存放。
4、化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穿戴整齐,检测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实验室内保持安静,工作有序,不准串岗闲聊。
5、化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用餐和吃零食。
6、化验室不得放置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7、化验室内冰箱不能存放食品。
8、化验室应有良好的排气通风设施。
9、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化验室。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为此,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管好实验室。
1、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登记造册工作、分类编号、定后定位安放,对消耗、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2、实验员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3、要严格按照实验通知单准备好仪器,并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辅导学生实验。
4、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须发、回收及保养和维修常见故障,加强安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实验员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的记载,对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类保管。
每学期结束,将实验室器品设备清点核对。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对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器材,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的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1、小学科学实验室是小学科学教学必备的教学场所,应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2、按实验教学要求配备足量的实验教学仪器和专用教师,确保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等各类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顺利开展,为学校教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证。
3、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根据教学和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编排个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同时编制需仪器设备计划,报学校审批。
4、实验室应建立《教学仪器总账》、《教学仪器记账》和《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做到“记账即使、流程规范、准确无误”,要求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5、按仪器、药品的性质做到不同学科的仪器、仪器与药品分室存放,同学科仪器分类存放。仪器设备入橱存放,做到分类正确、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直,帐卡相符。仪器设备应常处于可使用状态。
6、仪器设备的保管要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防火等。化学药品应放入专柜。
7、仪器设备借用、使用、维修。损坏报损以及危险品领用必须按有关制度执行,即使规范记录。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手续进行报废处理,并保存原始凭证,在有关账册上注销。
8、加强实验室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实验室档案分为实验室技术资料。实验室管理资料和实验教学资料。平时注意积累各类资料,学期结束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创造条件实行计算机管理。
9、实验室要注重营造科学、文明、美化的环境和良好的实验氛围。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给排水设备和电气线路,确保人、财、物的安全。
1、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嬉笑,不乱动仪器和其它设施,在指定实验台进行实验,爱护仪器,节约用品。
3、实验开始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并按照实验要求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实验内容进行实验,遵守操作规程。
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39;废纸等垃圾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按照实验室规定酌情赔偿。
6、严格遵守实验操作安全规则,腐蚀性药品、有毒药品要小心使用。
7、实验完毕后按要求把实验物品分类放到指定位置,把器皿洗刷干净后放回原处,关闭电源,经老师检查验收后,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实验室。
8、根据实验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纪处理
一、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进入,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实验设备,药品和实验样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实验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污水等要妥善处理或排出;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摆放整齐,经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实验样本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八、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九、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十、实验时应注意安全,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一、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且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制定培训计划,对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现场。
二、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且相关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定期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按照相关的自检规范由实验室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人员进行自检。
三、实验室附近不得有振动源、噪声、强光、强磁场、化学腐蚀、放射线等等对试验工作有影响的不利环境因素,实验室应配备有满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和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标养面积和温湿度的可控范围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
四、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随地吐痰,乱丢赃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打扫清洁,制定相关的环境卫生制度。
五、实验室应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盗意识,加强化学物品及电源导线开关等的检查,避免因火灾而造成财务和资料的重大损失,配备灭火器和消防用砂,相关人员要了解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具备一定的防火防盗知识,实验室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盗制度。
六、试验的废水、废液应沉淀后再排放;化学废液自己无法处理的应送当地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实验室应严格执行计量法,按规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数据准确,仪器设备由保管人保管,试验仪器保管人应对保管的仪器负责,按时或者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和计量是否准确,并定期及时地对试验仪器进行计量检定,贴好相关的计量检定标志,填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八、实验室应加强样品的管理,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九、实验室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类保存,建立各种细致完备的台帐,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实验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应对检测事故进行分析和及时报告,建立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十一、实验室应检查和督促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取样和抽检工作,负责工程用原材料,路基填料,半成品,产品的委托检验与试验,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混凝土与砂浆试件等试验。
十二、实验室应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规程以及检测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驱动而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及其它不良干预,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1、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实验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建设和培训。
2、实验室参加协助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公共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并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6、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如微波消解、特殊样品制备、启动激光、高频脉冲、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镜等安全配置。
8、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冰箱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9、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2、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
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的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
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
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
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
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
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
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厨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
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培训制度
1.人员:实验室所有承担分析或管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承担实验室工作。
2.培训:
2.1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2.2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该项培训后,该受培训人员应参加“食品卫生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2.3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39;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2.4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三、原始记录管理
1.记录的管理:实验室中所有原始记录均应处于可控状态,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及归档保存,过程应均有记录支持并有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1.1记录的发放: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均应有专人负责复印,空白记录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析人员不得随意复印使用,空白记录应编号后发放,不得发放无编号记录,发放应有专门记录。
1.2记录的回收与归档: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在填写完毕后均应及时上交至专门人员处存放,上交应有专门的记录,分析人员不得随意保留原始记录。专门负责保管原始记录的人员应将回收的原始记录置专门地点上锁保存,并记录在案。每年年底时应将年内回收的所有原始记录交至档案室归档,并记录在案。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期一般为样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验证文件等)应永久保存。
2.记录的填写:实验室中所有的记录填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及时、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体如下:
2.1填写记录内容应真实,不得随意伪造数据。
2.2填写记录时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能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空格处应划线或标明“N/A”,内容与上一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3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及时,实验信息应立即直接填写到正式的表格、检验记录中,不得将原始数据填写在草稿纸上,而应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2.4书写要清晰、易读。填写有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在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数据,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来的文字上重写。应保证原始错误数据可辨认。
四、样品管理
所有来样填写的内容如品名、批号、抽样数量等取样信息进行复核,填写来样登记表,并依据样品保存条件将样品至专门地点存放。分析员依据请验单得到分析任务后向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领取样品,分析时应注意保持样品不受污染,分析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样品属毒品,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分析剩余样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由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交至实验室置专门地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2.成品留样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间体及投料用原料应至少保存三个月,过期样品应统一处理。
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
1.实验室标准品包括从外购买的可直接用于检测的标准品、外来实验室具有COA的标准品或本厂自行进行标定的工作对照品。
2.所有对照品均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存放,存放地点应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3.凡标准品应立即交由实验室人员按有关标准品管理方法进行统一采购、登记及领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标准品,标准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标准化室,应记录使用情况。
六、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八、仪器及器具管理
各种仪器都是产品检验的重要工具,必须正确使用,认真保养,确保各仪器、设备处在正常状态下,以保证检验任务的完成。
1.仪器室设置布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的操作、清洁和维修。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有适当的防震、防尘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仪器室应远离高温及磁场。
2.仪器室应有专用的温度及湿度控制装置;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的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3.仪器室人员管理:
3.1仪器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工作前应先了解仪器使用原理,掌握各台仪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备对仪器日常维护的能力。
3.2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
4.仪器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5.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6.仪器分析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7.仪器分析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室的整洁,根据卫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扫卫生,天平应定期更换干燥剂。
8.仪器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9.仪器使用应严格遵守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不得随意使用。
10.仪器使用后,应进行清理、清洁工作,不得有留样液、试剂、纸屑等,并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11.仪器开启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等待处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开仪器。
12.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13.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保持整洁,每日作好清洁工作,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14.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作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来源为江苏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
1.凡贵重物品(如铂金丝、铂金坩埚等)均应放入保险箱中专人专管。
2.保险箱应双人双锁。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领用人员签字登记领出。用毕及时清洗干净登记归还,并填好使用记录。
3.贵重物品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负责,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剧毒试药保管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与安全知识。
5.剧毒试药购进后,保管员应检查其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文字清晰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启封痕迹等。检查后,称毛重,填写记录,两人共同签名。
6.剧毒品必须加双锁分类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险箱内,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打开柜子。使用中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7.剧毒品应根据测试需要发放,由两位保管员分别称量和复核,并填写发放记录,领用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按规定使用和后处理,测试结束后立即归还原处。同时进行剧毒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剧毒品名称、数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签名)登记。
8.除另有规定外,剧毒试药开启后有效期暂定五年。在此期间,若有异常情况,如:吸潮、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交环保、安全部门集中处理,并做好记录。过期的剧毒试药也参照本条处理。
十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