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才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一名中学生,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民众而生吏,吏众而生官。官众而生王,王不一而生宪,民议事而国立宪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权力传递和分配的链条。这就好比大家小时候玩过的“老虎棒子鸡”的游戏。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啃棒子,棒子打老虎,如此这般平衡制约,这样国家就井井有条了。而宪法,就好比是这个游戏的规则,规则如何制定,将直接决定游戏参与者的行为和心态。
说起宪法一词,最早是在1840年从由一群举着火枪,开着战舰的英国人带进中国。直到1982年12月4号,我国宪法经过多次修订才正式颁布实施。因此每年的12月4号被国家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神经中枢,其他的法律只能算脉络经纬。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所有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条文一律无效。
宪法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呢?这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简单来说,宪法既要“顶天”也要“立地”。所谓“顶天”就是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分配,并规范权力运行,这些权力可都是来源于我们人民的授权哦,正所谓“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
所谓“立地”是说宪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那宪法又保障了我们公民哪些基本权利呢?让我给您一一道来:有劳动权、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十一项权利。
当然,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受教育、依法纳税、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八项义务。
列宁同志说,“宪法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纸”,保障人权更是宪法根本目的之所在。换句话说,宪法就是人民开具给政府,并要求政府保障予以实现的权利清单。
2003年广州的“孙志刚事件”,相信各位评委老师都非常了解,他用一个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中国的公民意识已经进入了权利时代,只有宪法的精神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里至高地闪耀,法律的布道在我们的脉络中畅通无阻,我们才能更好地写出一个大写的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 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__"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一个国家制定好了宪法,才值得人们去遵守,人们都去遵守了,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和谐安定。但它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很近,它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必然需要为人们适用,中心始终围绕着“人民”二字,而这尊贵而平实的宪法,也离我很近。
那时,我还没有接触宪法,不明白宪法是什么东西,只是偶尔从老师的嘴里听见这个陌生的词汇,觉得它离我是多么的遥远,不知道它早已进入我的生活。
那天,我约好要和朋友出去玩。我本带着兴奋和期待的心情出去,刚要走出去时,却被爸爸叫住,他用那不可抗拒的语气,对我说:“你是不是又要出去玩?玩什么玩,整天就知道玩,作业写完了吗?功课复习完了吗?复习完了,也要反复复习!懂吗?快回去复习!”
这些话犹如一盆冷水,将我原本的热情通通浇散。在爸爸的威压下,我只好乖乖的走回课桌。父亲看了我的模样,走出门去,将门给锁上了。屋子里空无一人,门又被锁上,我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
从门口到课桌的位置只有短短的几步路,而我却走的非常慢,脚上像挂了铅似的,每一步都非常沉重。“我明明都已经把功课做完和复习完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爸爸,难道您不知道这样会害我失约的吗?”我“仰天长啸”。可惜没有一个人会听得到。怀着对朋友的愧疚,我慢慢地走掉了课桌前。我翻出课本,看着课本上的文字,呆呆地思考着,一个字都读不进去。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的画面,却都是爸爸妈妈控制我自由的画面。有的是他们决定为我报的补习班,可却没有一个我想学的;有的是他们让我做的事,可却没有一件是我真心想做的;有的是他们让我想看的啥,可却没有一本是我喜欢看的。还有这次……想着想着,我就哭了出来。为什么你们要限制我的自由啊!我已经长大了,我不再是一个小孩子啊!我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应该什么事都由你们替我决定啊!你们应该给我一个自我的空间!我在心里对爸爸妈妈咆哮着。我哭的更厉害了,眼泪一滴滴的留到地板上,我积累的不满在这一刻通通都爆发了出来。哭到最后,已经没有了声音,眼泪也停下来了。哭完之后,我觉得我应该将我的意见告诉他们,让他们给我一点空间。可一想到爸爸那严肃的脸和威严的语气,这个想法就又退缩了。“不行不行,你一定要鼓起勇气!”
在晚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将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当我看到他们的脸,我又打起了退堂鼓,但一想到他们限制我的场景,我就鼓起了勇气。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觉得不该这样对他们,我应该听他们的话才对。出乎意料的,他们竟然同意了,而且为他们的行为道了歉。
有一天,我了解到了宪法,其中有一条,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我知道后,欣喜若狂,自己的做法得到了肯定,而且为我国拥有这样亲民的宪法感动高兴。
宪法不是离人们非常遥远的,相反,它离人们非常的近,为人们的方方面面都思考到了,包括最底层人们的想法也思考到了。它是供所有的人使用的。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 学习 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 经验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 制度 ,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说实话,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名词。我很纳闷,作为一个孩子,法律与我有什么关系?带着这个问题,我问了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江河、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物都受法律保护。法律的保护使天空更蓝,草更绿,水更干净,自然更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衣。法律对儿童、子女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保护、社会医疗保障、养老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南针。像我们开口不能,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也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成年人做每一份工作,签订每一份合同,都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文,法律使我的社会运行保障有序、和谐、健康发展。
哦,法律就在不远处。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正是因为有了它,人类才远离了弱肉强食的法则,创造了今天辉煌灿烂的文明。
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走”,交通就会混乱。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守法意识同样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小学开始学习良好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值得信赖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和道德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很多大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我们让座;我们在红灯处停下来。
在路的两边,我们弯下腰捡起一张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一切都是关于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更好。
我们国家有句老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你做什么,你必须有一个规则,否则你什么也做不了。对于国家,对于社会,规则就是法律。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和维护法律。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也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守法律和纪律的好习惯,才能成为遵守法律和纪律的好公民,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我们不仅要学习知识,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还要树立法律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守法。
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也是作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孩子。谢谢大家!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生在一个法制社会,但是我们在忙碌的生活和学习中,又有多少人真正地主动去了解宪法呢,每个图书馆里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真正去翻阅的又有多少。我们都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维护社会制度和秩序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就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而多少人听到宪法二字就生怯呢,多少人觉得宪法就像被束之高阁的神一样是我们难以触碰而又望而生畏的呢??我想很多。那我们又该如何去学习,去遵守呢。今天在这个演讲里我想谈谈自己在平时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与心中宪法的联系。宪法精神是什么呢,作为学生的我们如何了解宪法呢,又怎么去遵守呢。今天,我就讲一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与宪法相连的事或一些行动。
宪法的精神在于他的高尚,在于他的权威,那宪法的地位又从何而来,最根本的就是我们信仰他,我们崇尚他,我们发自内心地遵守和维护他。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个人对民主权利的追求,呼吁对国家的对社会制度的忠诚。
就拿随意扔垃圾这个事儿来说吧,我觉得这种现象还是很普遍,其实把垃圾我在手上等到看见垃圾桶再扔,这很难吗?不难,那为什么有人会做不到呢,就像课室,或者公共场合的座位上每次聚会完,都会有垃圾落下,为什么呢。那又为什么有人直到看见垃圾桶再扔呢,而不是手一松。。我不会扔随便扔垃圾在地上,其实很多时候,把垃圾握在手里,就是一种潜意识,我认为应该这么做,干干净净的路我为什么要扔,为什么我不会冲红绿灯,我认为不应该,很多时候,会很赶时间,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停下来,就是我本能地认为自己应该这么做,图快,只是一念之间,那又为什么还是选择了等待,因为本能,这种本能时间长了,会不自觉地去遵守,会在让你在冲动的情绪出现的时候抑制,我们在生活中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小事,就比如插队,在高三里冲饭堂的人特别多,很多人也不愿意等,图快,去插队,那为什么我不去做呢,不做是因为不愿意,不愿意去打破自己的信条,在自己心里和自己的约定,我应该去遵守,即使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注,我也这么做。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马上就又到12月4日了,这是我们即将迎来的第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今天,我们学校在国旗下组织这一场活动,目的就是用我们自己的方式向宪法致敬!
每个人对于宪法的切身感受不同,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经常会不得不担当起侦探和大法官的角色,甄别同学们或有意或无意的谎言,然后还要依据不同情况想好怎么教育和处理。在与同学们的交流中我发现,虽然我们学校经常组织关于宪法的相关学习和活动,但有些同学对于宪法的了解仍停留在浅薄的层面。很多同学把宪法和其他法律混为一谈,有的认为它离我们校园太远了,就是用来约束那些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宪法就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还有的同学认为处在现在的年龄只受到宪法的保护而不必受的约束,我甚至听过有的同学居然说过这样的话:“我们现在怎么作也没关系,我们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觉得跟大家讲讲宪法是很必要的事。
既然我们今天说宪法,那么为什么叫宪法?其实宪字也是法的意思,(清代的司法衙门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就是称总宪,也就是总司法务大臣的意思)古代的叠字都有强调的意思,所以宪法的本意就是法上之法、法律之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他的
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依据宪法而来,不可超越。所以宪法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就是“基本法”。由此看来它和一般的法律是不同的。
那么宪法是不是就和我们这些深居于校园的学生无关了呢?不是!它和我们每个人都休憩相关。所有的成年人包括我们这些老师能好好地工作不受任何非法暴力手段的干扰是在宪法中规定的;同学们作为中国公民能在这里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在宪法中规定的;包括今天在这里今天我们怀着庄重严肃的心情所唱出的国歌和所凝视的五星红旗也是宪法中规定的!
然而宪法之于我们的生活还不仅仅是这些。它不单约束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还保证了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益。列宁说:宪法就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所以我们才应该知宪法、学宪法。因为不论是将来还是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应该符合宪法以及所有依据宪法所产生的法律的规定。
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有的同学都只是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比如乱扔垃圾破坏公共环境、打架、骂人、上课胡闹弄得课堂无法进行下去、在宿舍抽烟喝酒半夜捣乱打搅别人休息,这都是不尊重他人权利的表现。还有的同学法制观念较淡薄,甚至作出一些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在校内外敲诈同学钱财、在网上传播不健康信息、任意破坏学校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还有一些可悲的同学,当自己被威胁被伤害时,一味地退让,不懂得依法维权,面对老师的正常调查也只知道做一个沉默的“羔羊”。使得不法分子胆子越来越大,怀着侥幸的心理,一再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所以,为了我们切身的利益,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让我们每个同学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并且积极参与到学习法律、遵行法律的行动中来,才是我们今天开展向宪法致敬的活动的意义!
向宪法致敬,我们应从基本做起,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
向宪法致敬,我们应从遵守和维护校规校纪做起。有的同学天天呐喊着要自由,无视纪律。于是无所顾忌,任性而为。其实纪律与自由并不相悖。你们看见过河水与河堤了吗?假如河水就是自由,因为它形式活跃,不拘一格,热烈奔放,永远有使不完的活力;而河堤就是纪律,也总是处处规范着河水的流向,以它特有的形式和特殊的使命,规范着水的行为。河水既能欢快奔放地流动,又能水力发电、灌溉良田,滋润着沃野千里,哺育万千生灵,而且,不至于让水溢出河岸,这就是纪律和自由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带来的好处,但是河水不听河堤的限制,倒如洪水,它总是泛滥成灾.使良田被毁,房子倒塌,牲畜淹死,交通中断,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这就是自由超出了纪律的界限,成了绝对的自由,结果带来的就只有危害。德国著名的法学家黑格尔曾说过“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自由永远都是
相对的,没有循规守序,哪里来的自由?奥地利作家卡夫卡也说过“我是自由的,那就是我迷失的原因”。我不希望你们在追寻过度的“自由”中迷失了自我,而是希望你们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向宪法致敬,我们应该从了解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做起。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现在在学校里不单单是学习文化知识,还要领悟、实践做人的基本准则和与人相处交流的方式。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人打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
“法”字的偏旁为三点水,有“平之如水”、均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意思。“去”字是古神兽“决狱”的象形。这个字恰当地表现了人们要去伸张正义、铲除人间不平的美好愿望。人类第一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使古巴比伦取得了经济和文化上的重大发展。遵守法律给了古罗马近700年的繁荣,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对耶稣的审判)又使得古罗马迅速走向灭亡。美国的自由女神像的手中仅仅地握着美国宪法。由此可见法兴则国兴。我国宪法里的人权、平等、言论自由精神和民选条文,是全人类文明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公理的体现,也可以说是天理民心。我们青少年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接班人呢?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
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守法,是我们毕生的义务!让法律规范我们的思想和言行,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