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方向,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怎么写好采购制度的范文?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采购制度的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1.目的:加强采购部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规范采购管理体系,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部对内部文件及档案的控制。
3.职责:
3.1采购档案管人员:负责采购部所有文件的整理及归档。
3.2采购经理:负责采购档案文件调阅、销毁等事项的审批。
4.档案管理办法:
4.1归档内容分类:
4.1.1采购内部文件的归档。
采购部工作中需存档的文件,采购订单、应付账款对账单、工作计划、采购计划、入库单、退货单及采购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资料。
4.1.2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归档。
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图纸、采购申请单、原材料质量返馈单等相关资料。
4.1.3外来或外放文件的归档。
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报价单、对账单联络函或其他与供应商有联系的文件资料。
4.1.4存储在电脑或其它介质上的资料。
采购部的台账、电子档的文件记录。
4.2档案保存期限:
4.2.1公司内部往来文件需保存3年。
4.2.2公司外部往来文件需保存5年。
4.2归档要求:
4.2.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及真实性。
4.2.2所有文档均要编号,并建立目录,逐项填写清楚,书写工整。
4.2.3所有存档文件格式统一,而且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或盖章,是有效文件。
4.2.4采购部档案要有专人、专位的保管。
4.2.5采购部档案要分类保管并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4.3档案调阅:
4.3.1需查阅或借阅采购部文件时,需向采购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借阅,查阅保密文件时,需履行审批手续,得到采购领导签字批准。
4.3.2查阅档案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3.3查阅档案应当日归还;摘抄和复制档案资料需经采购经理批准,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公司外部,如特殊情况借出,必须经理采购经理审批签字。
4.3.4采购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收取借阅的档案,避免遗失。
4.4档案销毁
4.4.1采购档案保管期限已满或已失效,需要销毁时由采购部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单,该清单永久保存。
4.4.2办理销毁手续,必须经由采购经理批准备,方能销毁。
4.4.3采购档案保管期已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合同文件,应单独抽出,另行建立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和合同改造完毕为止。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项目进场前期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
根据工程标书中的主材明细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了解材料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品牌,初步了解材料采购的时间安排,以及供应商情况。
二、样板间施工:(责任人:项目经理技术员)
1.根据甲方工程部要求、结合现场情况,由项目部组织技术、设计人员进行图纸深化排版,交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样板施工。同时项目部按照排版数量与清单数量进行损耗对比,将排版图、材料耗用表报公司。
2.确定材料的规格、尺寸,项目部提交“材料请购单”、需要提供相关图纸,由工程运营部审核,采购部根据“材料请购单”进行材料的采购工作。
三、货量区施工:(责任人: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根据图纸排版用量、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施工进度提前制定采购计划。
2、所需甲指材料的采购,项目经理应事先了解材料到货周期以确保材料及时采购。(货量区用瓷砖生产周期四十五个工作日,腻子七个工作日、涂料十五个工作日)。
3、由项目经理开出书面材料请购单,“材料请购单”上须详细标明请购材料品称、编号、规格型号,附具体施工楼栋或部位,交工程运营部审核、签字方可采购。(凡采购量累计超过清单量的,应在材料请购单中注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货量区采用“大订单、分批进”的模式,即:下达该项目80%的材料数量,项目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存放条件以及进购周期,编制材料进场计划,采购部按计划要求供应商适时到货。
四、材料进场管理(责任人:项目经理,质检员)
1、材料到场时,项目经理或公司质检员必须亲自到现场验收,应卸车后方可签字确认,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如发现到场材料与订货要求不符及时告知采购部,采购部查明原因上报公司领导作相应处理。
2、质检员随时抽查材料的质量,如发现不合格材料进场,及时告知采购部,采购部查明原因上报公司领导作相应处理。
3、材料进场后移交施工班组签收,办理出库手续,于每月28日将盘存表交于项目经理进行审核,30日报公司财务部。如发现材料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出现差错,造成损失将由项目部负责。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基本原则
一、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二、严格遵守公司采购规范流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三、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四、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五、对于常用菜品可批量采购进行储存使用;对于肉类及调味品等可选择到超市购买,以确保卫生质量。
第三条食堂采购流程
一、食堂采购员与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建立意向供应商档案。
二、从意向供应商中选择符合条件(详见附件)的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的对象,并再选择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食堂管理员要做好每日员工餐及客饭情况的登记,在下班前及时清点库房物品,出入要分类登记入册。每周五根据下周需要列出下周需要采购的菜品及原料;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四、食堂各类菜品及用品的采买由食堂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统一采购。
五、食堂管理员对所采购物品原料进行验收入库;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的安全卫生,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与公司要求标准相符,验收后要保管好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方可签字确认并付款。
六、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采购过程中不断提出合理化的&39;改进意见,并报行政部修订。
第四条采购报销流程
食堂采买负责人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和食堂管理员验货签字,经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予财务部出纳审核报销。
第五条附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二、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四、供应商必须向公司提供货物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部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3.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3.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4.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4.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4.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4.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4.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4.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5.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5.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39;产品封样&39;是否相符,并将&39;产品封样&39;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5.3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5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6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5.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5.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5.10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5.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5.1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必要时设计部也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5.14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5.15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
5.16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情况,填写《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6.相关文件:
6.1《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6.2《甲供材料(设备)招标文件采购合同》
6.3有关材料(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7.相关表单
7.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7.2《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7.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7.4《甲供材料(设备)产品封样表单》
7.5《甲供材料(设备)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7.6《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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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一、食堂物质采购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员必须履行职责,保证物资供应。
二、食堂物质采购须公开、透明。采购物品必须价廉物美,数量合适,厉行节约。采购物资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
三、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物品。
四、采购大宗物资,必须签订合同,确定长期供货的单位或货主,必须有主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到场,供货单位和货主要提交押金,否则不得确定长期供货关系。
五、大宗物资采购签订合同后,要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价。一般一月一次,特殊情况及时调整,不履行合同的确定长期供货的供货商,要及时终止合同。
六、采购人员在采购中,以职谋私,采购低质物资,甚至变质物资,造成食物中毒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经济刑事责任。
七、大宗物品采购价格,一月一公布,(米、肉等)。
八、采购人员在采购物品时,严禁公私混杂,给自己亲戚、朋友顺带搭拖购物,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大宗物品采购,由货主送货到校,当次不付现金,第二次送货到校后,才能付第一次货款。
十、采购员采购物品,要做到定点采购,要尽量向货主索证,要做到所有采购回食堂的物品都有合格证。采购点的确定要坚持三个标准,一是有工商、税务登记证,二是有营业执照,三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讲职业道德。
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学校各部门需添置日常办公用品、消耗性小额物资、低值易耗品(即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0元的采购项目),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总务主任把关,负责采购,5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告,经镇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凡通过招标定点供应的校服、簿本、教学实验操作材料、学生床上用品,以及学校食堂米、面、油、酱油、醋等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
五、购回的&39;所有物资都必须由部门管理人(或使用人)按发票上的数目清点验收物资、签名负责,关于性能、质量较专业的物品无法检验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检验。
六、所有物资的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货人)签字,然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
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申请付款,由经办人填写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办理汇款。
经办人填写转账付款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总经理根据资金情况签字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下发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车饰等商品采购、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为:
1、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2、生产车间、办公室物品由采购部负责执行;
3、电脑、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单项(含综合项目采购,整车和配件采购及整车供应商指定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采购需求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和总经办举行采购听证会或合同评审会,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五条本制度采购管理主要指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询价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入库和付款、供应商评审等几个重大方
二、采购询价管理
第六条采购部门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品,货比三家,作好市场询价记录(市场询价记录表附后),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审计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市场信息调查,作好市场信息调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对前期购买活动进行评审,做好评审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参考。
第八条定期评审分为季度评审、半年度评审、年终评审。不定期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审计总监决定。
三、采购合同管理
第九条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广告、展示设计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条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审计总监、财务部、行政部。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的保管:采购合同原件由采购责任部门保管,留复印件在财务部备案,合同原件保管时限为3年。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审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四条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四、采购入库和付款
第十五条属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附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车饰精品、配件、车间辅料等)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对入库数量负责,月末盘亏时需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库的零星物料(数量在5个以下金额在10元以下且不属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采购金额超过50元的,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九条付款注意事项:固定资产付款必须附上发票、合同复印件、《固定资产验收单》;公司商品付款须附上发票、入库单;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须附上〈〈市场询价记录表〉〉,否则财务部不得付款。广告、展示设计付款时必须附上合同
五、供应商评审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审计部组织,对上年度的各类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价格高、服务差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替换。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行政部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总监、总经理共五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标准分
产品报价
(50分)
1、合理最低价(几家相比后确定,详见备注)
50分
2、比合理最低价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价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价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价相差7%以上
0分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货单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则根据其付款方式酌情加减分,但最多只能加20分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为规范我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应坚持工作需要、勤俭节约、多店询价、购前审批、公开透明、记录完整、定期审核的原则。
二、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程序:由需用办公用品的人员向办公室主任提出书面购物申请。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办理。
2、一次性开支500—5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3、一次性开支在5000—10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4、一次性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1、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2、保管员凭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的领用单发放物品,领用单留存备查,并做好详细记录,领用人员要签字认可。
3、保管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向主任汇报,及时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保障供给。
四、分管领导随时组织办公室主任对保管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五、在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追究。对于账物不符,记录混乱,服务不到位的保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以上工作经验。
2、学历要求:________________以上。
3、年龄要求:________________以上。
4、个人素质:积极热情、善于与人交往、沟通能力强。
二、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4、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6、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8、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9、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10、加强物资采购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采购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采购渠道。
11、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具体工作
1、工作时间为早_________晚_________,午休时间_________至_________,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要打搅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点保证开始在线工作,工作时间内只能用即工作QQ上网谈工作业务,不准在网上闲聊,不准看电影玩游戏等。若有违反打扫办公室一天。
3、未经批准不得留在办公室内非本公司人员,如有为违犯罚清洁卫生间一天,并承担一切后果。如有亲属来访需提前向公司申请。
4、如无外出,午休后_________点必须回公司,否则发生意外事件,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5、采购部如需外出,要向总监申请统筹安排。但要视具体业务轻重由总监决定,出门时填写出门条,总监签字。总监外出填写出门条运营总监签字。没有签字视为旷工。
6、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做出书面请辞并说明原因,要保证不做任何损坏和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违反可视自动放弃本月工资和奖励,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7、所有办公,采购开支实行凭票报销的原则。
8、原则上不准打的,公交车费凭票据实报实销。除了有紧急事情,经过请示外,可公司派车。
9、办公零星费用,凭票据记账。票据应注明经手人姓名,应先行请示,经总监同意后支出。
10、保持个人生活自理卫生,要求每日保持座位整洁,每月清洁一次桌椅。
11、保持卫生间卫生,个人便后,要冲马桶。
12、爱护好公司财务,如因个人为(如用办公用品敲打物品)造成损坏,要自行赔付。
13、本着工作绩效性原则,现实行初次下单提成_________%二次下单_________%。
14、采购产品价格以出厂价为主,如价格高(高于出厂价视为过高),销售在其他途径得知高于市场价导致无法销售(销售出示证据),归纳为未完成任务。
15、如果采购产品出现失误和重大问题,错发漏发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公司要对责任人进行惩罚,按实际损失比例的3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6、对自己负责产品执行,每月要完成一次更新,并对公司网站信息错误及时反馈。
17、对自己下到工厂的单子进行跟单(下单后第3天和交货期前3天)。
18、如采购员需要出差,首先提交出差计划呈交至部门总监。如总监需出差,出差计划呈交至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出差费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保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学校财务直接核算)资金的采购活动。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三条学校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地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
第五条采购项目在申请采购前须落实采购经费来源并经过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学校按照《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政府限额”),制定学校统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校级限额”)。
第七条学校采购分为“统一采购”和“零星采购”。
(一)“统一采购”是指采购预算达到“校级限额”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由采购职能部门和招标中心共同组织的采购,包含“政府采购”与“校级采购”。“政府采购”是指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限额”以上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校级采购”是指“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达到“校级限额”以上“政府限额”以下的项目。
(二)“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预算未达到“校级限额”且不在“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采购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管办分离”的原则。由采购领导小组、采购主管部门、采购职能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单位共同组成采购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采购职能部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划财务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基建规划处、审计处、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全面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
(二)讨论制定学校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校级采购的范围与限额标准;
(五)讨论决定学校采购工作的奖惩意见;
(六)审定学校采购活动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招标中心为学校采购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研究起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督促相关部门拟定专项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
(三)协助财务部门编制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四)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申请及审批申请的上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各类采购统计信息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审核及备案;
(六)负责“_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审核政府采购文件,组织“统一采购”项目的开评标,依据评审结果按程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八)协助采购职能部门处理其承办项目的质疑和投诉;
(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职能部门为学校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必须配备专职采购人员组织实施统一采购项目,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和实施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学校采购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拟定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
(二)负责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实施业务范围内项目的统一采购及协调工作;
(三)负责处理业务范围内采购项目的质疑和投诉;
(四)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并提交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备案;
(五)负责业务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等;
(六)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职能部门采购业务范围:
(一)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集采目录内的各种货物,仪器设备、ABC校区家具、成品软件和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升级及维保等;
(二)虎溪校区管委会:虎溪校区货物(科研仪器设备除外)、服务及自筹经费修缮工程等;
(三)后勤管理处:ABC校区修缮工程,后勤相关货物、服务等;
(四)基建规划处: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及配套项目,虎溪校区国拨经费修缮工程;
(五)招标中心:其他工程、货物、服务等。
第十三条相关职能部门为学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业务归口管理工作范畴的采购项目立项或计划批准、论证;
(二)负责审定项目申请单位的采购需求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三)负责审核合同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填报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表提交采购职能部门;
(四)负责组织业务归口管理采购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项目范围:
(一)基建规划处:国拨经费修缮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相关货物、服务等;
(二)后勤管理处:ABC校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事项。国拨经费修缮项目,校园环境绿化改造,修缮装修工程,特种设备维修,后勤保障物资及服务,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物业服务等;
(三)图书馆:各类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及相关服务;
(四)虎溪校区管委会:虎溪校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事项。各类货物(科研仪器设备除外),国拨经费修缮项目,校园环境绿化改造,修缮装修工程,特种设备维修,后勤保障物资及服务,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物业服务等;
(五)国际处:各类出国访学、研修、实习实践相关服务等;
(六)项目未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或者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申请单位提交合同归口部门审核合同。
第十五条项目申请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采购项目立项申请、预算申报和市场调研,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二)负责采购申请,确认采购文件,起草采购合同项目专用条款。参与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拟定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特殊的商务要求等;
(三)列席校级采购项目评审会;
(四)负责合同执行,项目实施、验收及履约情况反馈。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统一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招标中心组织开评标。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校级限额”的项目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按照下列范围及方式执行: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校级限额”与“政府限额”之间的项目,原则上采用校级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限额”的项目以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政府采购;
(三)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的货物、服务,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若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四)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政府采购项目选用采购方式时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集采目录内的项目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第十八条“校级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采购、直接采购、入围采购等经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认可的&39;方式。信息公开、采购周期、评审专家的要求和标准按校级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零星采购”方式包括:电子采购,自行采购。零星采购工程项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其他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要求及标准按照学校零星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项目申请单位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不能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校级限额的原则上属于规避“校级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政府限额”的,属于规避“政府采购”。
第二十一条学校“统一采购”分为自主采购和委托代理采购两种形式。
(一)属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应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具体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年度的《中央预算单位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科研仪器设备除外。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学校用于教学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以及满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软件等货物,原则上不包括学校各级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部门使用的设备。
(二)“校级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招标中心组织开评标;“政府采购”项目可根据需要委托代理采购。被委托机构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后,将采购结果移交给采购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有约定第三方协作单位的,可直接签订外协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项目申请单位需按预算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申报采购预算,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审核后的政府采购计划在年度预算“一上”时汇总至计划财务部门,统一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备案,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含有进口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还需要通过进口产品论证及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采购需求由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进行充分论证(市场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包括采购标的特征描述、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采购需求编制应遵循真实透明原则、可判断原则、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原则、信任原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向采购职能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采购职能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选择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招标中心对采购方式进行审核。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由招标中心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统一上报,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采购文件由采购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技术论证文件等,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应规定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等)、技术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第二十八条招标中心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采购职能部门回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第二十九条招标中心根据采购工作需要依合法依规组建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采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专家权利、义务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并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评审过程中的评审、比较、推荐等情况;
(四)配合项目申请单位、采购职能部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第三十一条招标中心组织采购评审并发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
第三十二条采购职能部门处理质疑、投诉与变更,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校级采购中标通知书由采购职能部门加盖部门印章。采购结束后将评审过程的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一并整理成册立卷归档,也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并归档。
第五章履约与验收
第三十三条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结果事项,由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商定合同具体内容并根据学校合同审批流程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职能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第三十四条凡属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结果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均应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第三十五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中标(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的,采购职能部门可依据评审报告,在推荐的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亦可重新采购,原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第三十六条合同签订金额原则上应与中标(成交)金额一致,原则上不能在中标(成交)后对合同关键条款及标的内容进行变更。
第三十七条项目申请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相关验收管理规定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约及验收结果作为学校采购诚信评价体系的依据,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履约及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反馈给采购职能部门及采购管理部门。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不定期组织项目申请单位对成交(或中标)人进行履约情况的监督与评价。
第四十条采购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内部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客观评价其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任职。
第四十一条学校审计部门应对学校采购活动按相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四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对采购活动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投诉,负责依纪依规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采购当事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统一采购,或擅自中止、终止统一采购;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歧视潜在供应商,或与供应商串通、接受贿赂以及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四)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诚信供应商,应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违反采购文件约定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不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或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成交(或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违反规定将成交(或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九)履行合同情况差的,存在企业信息欺诈、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围标违规、恶意报价、成交(或中标)后迟迟不供货或者不施工等行为的;
(十)其他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采购代理业务;
(二)与学校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二)接受贿赂、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玩忽职守等行为;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凡参与学校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学校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规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八条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情节严重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之外,可视情节轻重取消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参与我校采购活动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取消参与我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由采购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方案送采购管理部门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校级限额的调整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政府限额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调整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第五十条学校各附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
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7.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8.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9.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建立高效、实用、完善的采购工作流程是提高采购效率,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部需要生产、财务、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需要一个标准来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贡献。
1.在项目的初始运作阶段,采购部根据项目部、投标部的具体要求,配合进行投标的材料报价,以更好的达到在以后的生产中控制成本的目的,更要避免发生投标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情况出现。
2.项目正式运作后,采购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生产计划部门依据工程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部下达《材料申购单》(附表1)此单由申请人填写,生产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试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发往采购部,一份发往工厂或者生产基地。
3.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公司已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中的3家—5家发出《材料询价单》(附表2)。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价格后对我司的《材料询价单》签字,盖公章后回传,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会做为以后向供应商付款的依据之一,需妥善保存。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单》(附表3),同时向收货的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发送传真件通知其准备收货。
4.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单》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随货携带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5.工厂和生产基地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材料的质量、数量检查,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和《材料订购单》相对照,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然后填写《材料到货单》(附表4),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回传采购部。
6.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完成生产任务后,及时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根据货物情况和送货地址等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建议物流公司相对固定,便于统一定价,统一结算,节约运输成本。
7.项目完成后,采购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时,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或者《支票领用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单》和《到货确认单》,如有需要,采购部有义务向财务部提供《材料订购单》以及各家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付款额度。
8.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
四采购部发展规划
原材料采购在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决定生产、销售的关键环节,早在几年前,资深的管理专家就提出了:采购成本降低5%企业利润提升10%的战略观点。但是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个公司能真正的做到这点呢?
降低采购成本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而是一个公司必须要规划、重视的长远发展策略,是需要长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公司整体的采购流程,采购制度的规范化来支撑的。需要公司的各个部门精诚合作,来完成这一共同目标。
我们采购部的初步计划如下,其中的时间和工作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会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保证前进的大方向永远不变
(一)在3个月内完成采购体系的建立,包括采购制度,工作流程,供应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供应商资格的初步审核,每种材料确定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开始逐步实施采购工作流程。
(二)在6个月内完善采购体系,修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让采购工作流程走入正轨,高效,准确的运行。
(三)在1年内建立高效的采购团队,杜绝缺货、少货、次品、残品、送货不及时、报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不出现一起由于采购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能初步感受到采购工作流程高效、准确带来的便利,能看到采购成本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在2年内建立起相对固定的采购团队和供应商队伍。能切实看到由于采购成本降低而带来的公司利润上涨。
(五)大胆设想:5—10年后,公司以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牵头,以符合科技进步的产品、技术为主打,以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员搭配为根基,以高效、先进的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主线,涉及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物流,工业品贸易等跨行业的集团公司。争取到时候每个省份和各大城市都能有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持。
目前起草的《采购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与《供应商管理办法》只是依据原来在工程项目公司及生产厂家的采购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做的一个现行的暂时性的文件。还需要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问题,修改失误,争取在几个月内修改出一套完整的,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采购系统体系。希望公司领导,各个部门同事在具体实施中,多提宝贵意见,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促进我们采购部工作的进步,真正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推动公司发展的目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强化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维护和促进商品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__8]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的范围
市财政局核定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在市场购置的各类设备及服务项目,列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
(一)设备采购
1、小汽车、大客车、货车、摩托车、其他用车;
2、电梯、锅炉、食堂炊具、空调;
3、微机、复印机、电传机、打印机、音响和摄像编辑设备、照相机及镜头;
4、农机、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5、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6、其他设备及备品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由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市政建设项目一律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
(三)服务采购
市直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各类服务项目支出。
1、机动车辆定点维修;
2、机动车辆定点供油。
二、政府采购管理
在市财政局设立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并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组建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批准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批准,处理采购投诉;负责对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行政事务。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编制本级政府实行集中采购的计划和目录;设立本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负责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集中政府采购业务,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购程序
(一)政府采购程序
1、货物采购:
(1)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数目采购,只要“货比三家”,采购人认为价格合理,并能满足需要,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财务主管部门审查。财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厂商采购。
(2)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额采购,各有关采购人必须进行采购报价,至少必须邀请3家厂商投标,对他们的报价进行比较后,择定供应厂商,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选定的厂商采购。
(3)市直单位采购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较大金额采购,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下列货物采购应当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不受前款限制:公务用机动车辆;办公自动化设备;医疗、教学和通讯设备;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应当集中采购的其他货物。
2、工程采购:一般由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3、服务采购:
(1)市直单位合同价值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服务项目,各有关采购人必须进行采购报价,至少必须邀请3家厂商投标,对他们的报价进行比较后,择定供应厂商,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财务主管部门审查。财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助向共同选定的厂商采购。
(2)市直单位合同价值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服务项目,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下列服务采购应当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不受前款限制:公务用机动车辆维修和供油;政府公用物业的管理;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应当集中采购的其他服务。
(二)政府采购方式
凡经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的采购项目,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1、对没有竞争性、供货途径单一的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或者服务采购,由采购中心或委托有资格的采购实体组织集中或询价采购。在采购过程中,要吸纳有关专家或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采购工作,以确保采购的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对具有市场竞争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大额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招标机构实行招标。其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以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三)采购原则
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凡购置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应在质量、价格和产品功能大体等同的情况下优先选购本市企业生产的产品;
2、凡购置符合政府采购范围,但本市不能制造或本市产品质量和功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货物,可在其他省、市选购;
3、凡购置符合政府采购或者委托招标采购范围,但在国内不能制造或国内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货物,须将外购商品购货单经同级政府经贸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在国际选购。
(四)招标管理
经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的招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直接或委托依法获得资格的专职招标机构向社会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招标机构的执业资格,资信及技术力量等方面的综合考评与监督。
1、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核准的书面文件与招标机构签订招标采购委托合同书。委托合同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项目预算、交货期、付款方式等。
2、受委托的招标机构要会同有关专家在对委托合同书中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招标文件,并在所制定的招标文件向有关供货商发标前,将招标文件送达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核。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标机构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招标机构方可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向有关供货商发标,并进行其他环节的招标工作。
3、招标机构与有关专家、主管部门、公证部门和项目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经济性、有效性、公开性、公正性的原则,参加开标、评标及定标过程,并对投标价格、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及投标商(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管理办公室。
管理办公室与市监察局对招标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对招标机构违反《委托合同书》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而确定的招标结果,有权予以否决。4、由招标机构负责组织中标的供货商与采购实体签订合同书。合同书要报送采购中心、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5、凡中标的供货商所出售的商品,如采购实体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欺诈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要求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应将有关情况上报给采购中心和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在2年内不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6、管理办公室在管理工作中要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程序,高效、优质、快捷、主动地为采购实体服务,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树立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形象,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7、受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工作中,应严格遵循招标立项、标书制作、招标发标、厂商投标、揭标中标、商务谈判、合同签约等规范程序,公正地对待委托方和投标方,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对受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公正对待委托方和投标方的问题,采购中心除终止其委托招标外,可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要诉诸法律。
四、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一)财政预算内外支出中能够实行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核定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外专户拨款比照办理)预先拨入政府采购专户。
(二)实行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如资金来源属财政和采购实体自筹资金配套的采购项目,采购实体必须将自筹资金部分在采购启动前存入财政专户。
(三)上述资金来源全部落实后,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审委员会对专项招标采购核准表》和最终审定的中标价格,按项目标书确定的定金额度拨付给供货商,待对所购置的专项设备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直接将其余款拨付给供货商。
(四)政府采购节省的资金,按来源不同分别处理。属全额财政补助资金部分,由市财政局统一调剂使用,同时调整单位预算;属财政部分补助和采购实体自筹资金的项目,节省资金由采购中心按财政、采购实体自筹资金所占比例的份额进行划分;属财务主管部门和采购实体节省的资金予以返还,并按市财政局指定用途使用。
(五)采购实体要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安装、使用及效益的各项记录台帐,并按规定上报项目使用情况反馈表。
五、其他事项
(一)采购实体每年随年度决算上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招标设备使用情况反馈表》,管理办公室与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政府采购执行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应实行而未按本办法执行政府采购的采购实体,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三)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会同主管部门、采购实体、招标机构等协商解决。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1.1制定目的:为确保采购交期管理更为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采购之物料的交期管理,除另有规定外,需依本制度执行。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供应链副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预防欠料及欠料跟进管理是采购的重点工作之一,同时也是为了确保采购交期,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3)由于效率受影响,需要增加工作时间,导致制造费用的增加。
(4)由于物料交期延误,采取替代品导致成本增加或品质降低。
(5)交期延误,导致客户减少或取消订单,从而导致采购物料之囤积和其他损失。
(6)交期延误,导致采购、运输、检验之成本增加。
(7)断料频繁,易导致互相配合的各部门人员士气受挫。
1.1采购部将请购、采购、供应商生产、运输及进料验收等作业所需的时间予以事先规划确定,作为各部门的参照依据。
1.2由电子、包材采购工程师负责收集各类原材料L/T,并综合比较核实各类材料L/T的合理性,最终汇总发出,交由PMC部门下单组输入EPR进行下单系统参数维护。
1.3由PMC部门负责收集和制定风险、重点核心的按单及按预测采购的物料。见<预防欠料清单>
2.1预先明确交期及数量,大订单可采用分批交货方式进行。
2.3每周三由PMC负责跑出齐套分析,周四转发采购,由采购根据齐套分析产生的三周交货计划,依据不同材料对应的不同供应商,分别发给相关供应商三周交货计划,并在一天内要求各供应商确认答复交货时间,最后由对应采购工程师汇总回复PMC实际可交货时间,藉此每周滚动更新,确保相关供应商清楚所供之材料具体的交货时间及数量并依次提前备料生产。
(3)每月、每周供应商(风险、重点核心的按单及按预测采购的物料)产能分析和负荷分析
3.1每月、每周供应商产能分析和负荷分析展开和执行见附页《供应商产能分析和负荷分析制定》
3.3采购工程师需严格按招标份额进行订单分配,与此同时应充分同相关供应商进行沟通或者现场稽核,事先了解供应商的产能配备情况,若其产能配备确实不能满足当前分配份额额度的正常供应,或者品质亦无法保证的情况下,需及时填写招标份额调整表,申请份额切换。
(4)请部分供应商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交货计划,确保预防欠料
4.1采购工程师根据<预防欠料清单>向PMC提前三天确认交货计划是否欠料。尽早了解供应商之瓶颈与供应能力,便于采取对策。
4.2当执行急单或者预计存在风险的订单时,采购工程师应在供应商订单执行开始生产的同时要求供应商自主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交货计划,并以此同PMC要求交货计划进行核实对比,若不能满足,则需立即同供应商进行协商,调整配置以满足客户交货要求为先,若可以满足,则依据此计划时间节点进行监督并敦促供应商严格执行。
5.1采购人员应尽量多联系其他物料提供来源,以确保应急。
5.2工程部定期发出全部独供材料列表,由供管部作为窗口提供推荐替代物料(采购部有优选之替代物料亦可推荐),并由器件工程部主导替代物料的&39;承认,最终加入BOM。
(1)交期确定后计划员开始实施对交期执行情况跟踪确认,采购工程师根据每周齐套分析回复的《采购欠料复期表》,重点标示出不能符合要求以及存在交货风险的材料列表形成《采购物料跟踪管控表.》,每日对表中材料一一进行跟催及确认最新生产进度状况,并根据变化情况不断更新《采购物料跟踪管控表》。确保提前掌控风险。采购工程师在订单执行过程中应保持同相关供应商的沟通,对于供应商反馈的异常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协助处理,包括技术支援、品质辅导等。
(2)交期,规格及数量变更的及时联络与通知以确保维护供应商的利益,配合本公司之需求。
当交货计划有变更时应第一时间以邮件以及电话的方式务必通知到相关供应商,确保不能因交货计划变更未及时知会供应商而造成的产品呆滞。在途呆滞应牵头协调供应商及公司呆滞处理小组处理善后问题。
(3)供应商交期管理方法:根据不同供应商或不同轻重缓急情况用不同跟进方法
3.1计划审核法:根据供应商对订单交期回复结果和对供应商交货计划的确认来跟踪交货情况。此方法适应于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水平比较高、供货质量稳定、交期业绩评为A级以及长期合作的重要供应商。
3.2生产会议逼迫法:对于订单批量比较大且分批交货,存在采购风险,采购周期比较长,并且是重点保障的客户产品的物料,采取定期例会与供应商及相关部门会议研讨的方式,审批分批交货计划,要求供应商重点确保的方法。
3.3实绩管理法:根据供应商对下达订单回复结果,通过每月或每周考核供应商按期交货的方法。此方法适应于重要供应商、战略供应商、有自我管理目标的供应商。
3.4盯人逼迫法:在供应商交期延误或即将延误,采购员直接安排供应商生产现场作业计划或到供应商处现场跟踪供应商的生产、检验、发货等情况,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每天的生产报表,确保供应商的生产情况在监控之中,以保证按时交货的方法。此方法适应于供应商管理混乱,组织架构不完整,订单混乱,新供应商新订单,有风险的订单或紧急插单等情况。
3.5分批采购法:为了回避采购风险,将一个大的采购订单分解成若干小订单来采购的方法。要求按公司生产时间交货。此方法适应于新供应商、价格波动较大的物料采购。控制供应商物资停留在公司时间从而减低库存。
3.6量购批入法:下一个大订单给供应商,然后根据生产时间和定量需要分批购入,并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到生产线,然后,按照送货量入库结算。此方法适应于长期稳定合作的供应商和战略供应商。或物资价值不高的,个体不大,按库存采购的合作供应商
3.7异状报告法: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时间段前(按照生产计划锁定的计划时间),对可能出现的延迟交货,质量异常以及人员、资源短缺等情况进行8D报告的方法。此方法适应于所有出现异常的供应商。对于管理松散、计划性不强、频发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和资金实力较弱的供应商尤其要关注。
3.8责任赔偿法:根据合同、物流协议、质量协议约定,对于交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产生高额运费,以及因质量问题影响交货数量不足等情况,而影响生产计划的有效落实时,对供应商实施经济上索赔的方法。此方法适应于所有负有责任的供应商。
3.9进度表监控法:为了确保供应商按期交货,对预测到可能存在潜在交期风险的供应商实施审批分交货计划。生产计划,生产进度表监控的方法进行管理的方法。此方法适应于外协或外发供应商,风险供应商、新供应商、老供应商新产品以及重要的二级供应商。
3.10预警法:对于首家供应商或重要客户指定供应商交货实施重点跟踪,要求供应商定期在交货前(例如3—5天)向客户提示的方法。
及时安排技术、品管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考虑到供应商处进行验货,以降低因进料检验不合格导致断料发生之情形。
依供应商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针对供应商交期延迟的案例,采购工程师及时组织供应商进行检讨,并以8D报告格式要求供应商进行原因分析及提出改善对策。
依供应商考核结果与配合度,考虑更换、淘汰交期不佳之供应商,或减少其订单。
针对交货极差之供应商,屡教不改者采购工程师可填写“招标份额调整申请单”,减少其订单份额,经供管部综合考核,符合淘汰条件的,及时淘汰更换此供应商。
必要时加重违约的惩罚力度,并对优良厂商予以适当之回馈。
对于交货配合良好之供应商,在每次招标份额分配中,应重点考虑交期表现并给予其适当订单份额倾斜,对于违约或交期表现较差供应商,减少份额分配,并在实际交货案例中,如出现实质性的影响生产并造成停线,统计损失折算相应金额并向供应商索赔。
为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协同厨师,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5、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6、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由主管领导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收款方应出示收条或收据。
7、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采购中必须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所采购的食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做好账物相符,结算手续完善。
3、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即无工商证、无卫生合格证、无出产证的食品。
4、严格保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新鲜肉冻货的正常进货渠道,加强食品物资采购安全防范工作。
5、供应商有条件的应提供正规发票、无条件的.应提供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三、食堂验收员由厨师负责,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本单位的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四、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购货。
3、购货时应写清楚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一致),日期。由店家出具票据,店家需签字盖章。
4、货物送到后,由厨师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5、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6、未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7、月度终了,应及时统计出本月伙食支出情况,公布本月食堂支出情况,月末需要编制食堂食物盘点表。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级政府的集中采购活动;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事项,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询标工作;
4、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并组织合同的实施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
5、负责衔接采购资金,并接受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招标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和规范学校的采购活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39;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审批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采购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采购办负责执行国家采购法规,制订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经费支出,受理采购投诉,建立并管理评审专家库,确定每次采购的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监督,负责办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
第八条、学校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制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采购工作流程,接受学校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负责公告采购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购质疑,收集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档案,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校内零星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议供货采购,负责做好全校采购统计和信息工作。
第九条、学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建立验收专家资料库并组织验收,负责采购结束后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和提供供应商诚信记录资料。
第十条、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第十一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逐步建立学校采购工作“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管理、统一设立专家库、统一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二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编制采购预算,并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以省财政厅采监处预算执行确认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三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以嘉兴学院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四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报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向学校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单位)成立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完成后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嘉兴学院货物和服务零星采购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各使用部门(单位)直接采购(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购活动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购)。
第十六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经常性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供应商,按年度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第十七条、由学校采购中心进行的采购活动,省财政厅采监处已明确采购方式的项目从其规定,其他项目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但涉及地方及学校重大活动等的应急项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许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文件由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编制。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提供采购需求,并在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上签字确认。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必要时采购中心可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协助完善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文件。
民生项目、敏感项目、技术复杂的项目或使用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在采购文件公开发布前,原则上应先咨询评审专家意见,或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潜在供应商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天。重大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的采购文件还须经过联审,联审工作由采购中心牵头组织,参加联审的成员为:使用部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采购办、监察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等。
第十九条、采购文件的发布。采购文件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发布。学校采购中心要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或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国家另有规定须保密的除外)采购文件。
第二十条、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采购办按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审(包括评标、谈判、询价等)专家。采购项目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名。采购项目负责人一般不担任本项目评审专家,但可以列席评审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准备会由采购中心主持;项目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专家组在组长领导下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影响评审专家组及其成员独立、公正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会现场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协调,采购办进行全程工作监管。
第二十二条、采购结果的确定。学校采购中心要按上级文件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按学校有关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采购档案的归档。整个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使用部门(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资产登记和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