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并重、共同防范。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校内外活动及校内外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依照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学校党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七条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条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政治稳定工作的传达、部署、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安全保障体系和危机处理应急系统。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宣传审核安全,负责网络及各类媒体的舆情安全管理工作。
(三)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团委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团委管理的各社团组织和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总体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上课学生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全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负责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各类设施及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各学院处置学生外出和在校伤亡事故有关事宜。
(六)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负责校本部校园范围内的政保、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和户籍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园范围内的总体安全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汛防风等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食堂及其设备设施和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处牵头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医务室医药卫生、防病防疫等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定学校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安全管理。
(八)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内的.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内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图书馆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多媒体、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在体育课授课前或授课后,负责检查体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校内体育设施完好,负责体育活动、体育教学的安全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办公楼、实验室等区域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十二)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我校的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大力推进我校作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专门制定此项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垃圾处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的进步,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
1. 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玻璃、易拉罐、旧塑料纸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如食品包装袋,白色盒纸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
3. 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垃圾场专门处理。
二。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处室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
2.垃圾专管员负责对本班、本科室的垃圾进行一级分类。
3.各班、各处室设立废纸收集箱,校园内设置垃圾箱,并标明“回收”、“不可回收”。
4.各班、各处室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
5.学校总务处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班、各处室每天定时将相应垃圾统一放入相应垃圾桶内。
6.学校与街道签订协议,每日定时来校清理垃圾。
7.各班、各处室每周二次将废纸、废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充做班费等使用。
8.各班、各处室、校园垃圾桶都配备相应垃圾袋。
9.学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方法另行规定。
三。垃圾分类表:
分类
细化
代表物品
回收步骤
处理方法
可回收
废纸类、纸容器类
1. 白纸、报纸、牛皮纸
2. 纸杯、纸餐盒
1. 除去塑胶封面
2. 铺平、叠好
3. 纸容器洗净叠好
卖给废品回收人员
铝箔包、
牛奶纸盒
1. 各种饮料
2. 伊利牛奶等
1. 去除吸管胶膜
2. 清洗
3. 压扁
塑胶瓶
酸奶、洗发露等
清洗
塑料瓶
矿泉水、可乐瓶
清洗、压扁
铝罐
碳酸饮料罐
清洗、压扁
铁罐
沙虫剂等
清洗
其他类
1. 损坏的劳动工具
2. 大型废弃物
3. 废灯泡、灯管
4. 废教具、学具
不可回收
塑料袋、塑料软管、果皮、各种笔类、文具、光盘、录影带、软盘、旅行袋、球类等放入相应垃圾袋中交由环卫人员处理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为使我校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师操作,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休学
1、任何老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学生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虚作假,此项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2、确需休学的学生,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表”,家长填写有关内容、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休学申请表”及病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发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受理后由德育处考察签字,分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
3、每个年级休学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人数的1.5%,超过的名额需报请校长室批准。
4、毕业年级须在三月底前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可办理。
二、关于复学
1、休学的学生需凭本人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明,且休学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复学,由教务处受理,填写“复学申请表”,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
2、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可以提前复学。
3、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复学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学学生。
三、关于转学、借读
凡需转学、借读的学生提出申请后,首先由教务处受理,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请校长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缴费手续,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转学、借读的学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师也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转学、借读的学生。
四、关于插班通知书
插班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存根,一联给学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一、资源库管理:
1、由学校信息中心直接负责,按年级、学科设置网络管理员,进行网络上传培训。管理员负责将学科审核后教学资源上传。
2、信息管理中心设专人管理教学资源服务器,负责及时整理各教研组上传资料、并做好资源的分组、管理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3、各备课组长对教师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资料的优秀、完整、真实。
二、资源库内容:
主要包括:教案、作业、试卷、课件、教师反思、下水作文等。
三、参与人员:
全校所有教师
四、上传要求:
1、每位教师要认真完成教学资料的`整理,网管员要及时上传。
2、上传的资料要体现备课组成员的集体智慧,要敢于创新,严禁抄袭或网上直接下载。
3、上传教案要体现我校教学模式,具有我校特色。
4、教师要建立自己的博客,不定时在博客上发表自己反思、收获及对学校管理建议。
5、每位教师都建有自己的网页。
6、在平时的公开课教学中,必须把有关的教学设计、课件等上传。
7、学校将会根据每个学期的情况,对教师的课件等内容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进行评定,对上传优秀教案、课件、论文、习题的教师将给予一定的表扬。
8、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充分认识资源库建设的重要性,确保教师资源库建设稳步、有序的发展。
学校财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创建与品牌学校相一致的财产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我校的固定资产大致分为:
1、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衣柜等;
2、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3、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4、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5、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辆等;
6、医疗器械:
7、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8、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9、其它如房产等。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应该是:物尽其用。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财产管理具体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所属部门的财产负责,班主任对自己班级财产负责,个人对自己所管理和使用的学校财产负责。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谁使用谁负责,在管理上实行管用相结合。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由学校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仓库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账,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
学校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部门要建立财产帐薄,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账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价值较低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价值较高的由校长签名同意,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仓库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
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教职工调出学校时,需办理完财产移交手续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总务处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
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煤气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
3、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年终或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
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财产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
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对于易损零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日用杂品、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每日或一学期有一次报表,不管是谁来领物都应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
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领导应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
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
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
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财产管理办法: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
1、各办公室、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班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学生寝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班级的,由那个班主任和该班班长、宿舍长签字后,交该班、室自行保管。
5、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使用者到仓库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班级财产管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椅、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黑板、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
(3)电灯、电扇。
3、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4、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5、凡属违反纪律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必须给予教育,后果严重的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五、办公室财产管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负责制。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均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账,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账与分类账相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学生宿舍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
2、宿舍的财产:每学期初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到人,实行人和床铺定位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
3、宿舍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床、衣柜、空调、电扇等,每学期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每学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员两次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
5、奖励:宿舍中无一公物受损者,以宿舍为单位奖给文明宿舍。
6、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
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七、以上各类公物的赔偿原则是:丢失或无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照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行政处分。
1、政教处、班主任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2、该节课的科任及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严格实行班主任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班主任负责课间纪律,班主任课间要及时到达教室,该节课的科任教师要和班主任做好交接。
4、值周学生、值周教师、值周行政在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由政教处按学校“四项评估”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并于下月值周总结会上进行集中通报批评。
5、学生课间出操时,在教室门口排成两列纵队,快速下楼。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体育组带操老师用广播的形式提示:上下楼要有序、不要拥挤。
6、若学生有特殊情况确需出校园,必须由班主任签发请假条方可放行。
7、中午学生午休时间,严防陌生人进入校园,若有外人来访,保安人员需问清事由并登记在册。
8、各班主任每天午休铃响后必须在教室内组织好学生午休的安全,保持室内的安静。
9、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行政汇报,并由班主任—政教处(教导处或总务处)—校长室处理。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一、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票据管理办法管理好学校的票据。
二、学校所用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所购买的《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和《上海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据》,不得以其它收据代替。
三、发票有专人负责购买、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发票连号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销毁。各类收据收费许可证(副本)统一到普陀区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购买。
四、开发票应按规定,整本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必须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复开具发票,如对方遗失发票联,只能出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开票日期,发票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内容、金额、发票编号。
六、发票存根联要保持完整,发现填写错误的,必须终新填开,并在错误的收据上加盖作废戳记,全份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七、发票不得转让、转借等,不得折本使用发票,两种收据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一、教室只作为学生上课、自习、考试、班级活动、教师教学活动等之用,未经许可,不可另作他用。
二、教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可将教室擅自外借、占用或处置。
三、教室是学院的公共财产,教室使用者必须遵守教室使用规则,爱护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可随意拿走、搬出,更不可有意损坏,违者要追究责任和予以赔偿。
四、教室按正常作息时间使用。每学期教室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使用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一经确定后不可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更改的,必须有最新更改表。临时使用需到办公室办理批准手续。
五、某教室如作为某班级上课、自习和活动的主要固定场所,则该班级负有管理教室(维护公物、保持清洁、维持使用等)的责任。称为“代管”。代管班级应有教室物品的详细清单,使用过程中损耗、修理和更换的`,应有完整的记录,每学期结清一次。如中途“代管”发生变更,应及时结清。
六、教室经使用后,当天必须进行清洁整理工作。属班级代管的教室,由该班级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公共大教室、公选课教室、语音室、电化教室等由最后上课的班级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并有专人按课程表在早上上课前开启、晚上自习后关闭教室。
七、师生应共同遵守作息时间,并妥善使用教室用品。粉笔、擦板、抹布和其他用具应事先准备好。学生按固定座位就坐,坐姿端正,保持课桌椅安全合理使用。
八、教室内上课、自习或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
九、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不得在课桌椅、墙上、门窗、角落、窗帘等处乱画乱图;不得在教室里用餐;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意挪移课桌椅、讲台等;严禁随地吐痰。
十、在规定的范围内张贴、布置教室、出墙报、,不要四处张贴;不要张贴不适当的广告、宣传品和资料等;不要使用破坏墙面的黏合剂。
十一、教室应保持安静和秩序,不得在教室里踢球、打球、剧烈运动或相互打闹、争吵、产生混乱等。
十二、严禁在教室里做危险行为;严禁爬攀门窗、摸弄电器电源、使用违禁电器、不安全地叠起桌椅爬高取物等。
十三、学生离开教室时,应将书包、书本、文具等随身带走,并自觉将废物垃圾带出或放入垃圾箱内。
十四、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危禁物品、刀枪器械、宠物、肮脏油污和超大超重物品等带入教室;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和寄放教室,也不要储藏其他私人东西。
十五、节约用电,上课或自习时根据需要开启电灯或风扇,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自觉关闭门窗、电灯、风扇和各种设备。有水源的教室要随时关闭水龙头。
十六、对专用教室(电教、语音、实训室等)的使用,必须按该教室的使用规范和程序来进行;未经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任何设备;使用中发生问题,不得擅自修理,必须报告老师,由专业人员来处理解决。
十七、专用教室在使用前必须由教师(有使用资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使用后必须按要求记录使用情况,有故障、隐患等必须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十八、任何教室和专用教室的设备、仪器和物品等均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或补办好手续。
十九、经常检查教室物品的使用情况,维护和保持良好的使用方法,对不良的使用行为,人人都有劝止和举报的权利。发现问题,立即反映,及时报修。
二十、考试期间,教室由学院统一安排用作考场,班级不再使用,并清洁后封存;考试当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当场使用的班级共同承担,每考一次做一次。
二十一、放假和考试期间,教室必须清场,所有个人和班级用品必须移出,并清点公物,以保证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学生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以《家长学校教材》和《少年儿童研究》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
3、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4、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会。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
2、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好家长的评比条件:
1、出全勤:"家教工程"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2、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热心教育:能积极配合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
4、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
好家长标兵的评比条件:
在评上好家长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实验、改革寄以极大热情的支持者。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班主任推荐,实行家教组织考核,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0%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按6%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标兵。
奖励办法:校宣传窗张榜榜公布,参加学校休业式并授予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证书。
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遵守家长学校有关规定。
2.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缺课要自觉补上。
3.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确保授课效率。
4.组织讨论、要热烈发言,勇于发表科学的育儿见解。
5.注意教室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
6.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为学校献计献策。
7.认真完成家长学校作业,积极参加测试。
8.主动进行有关家教咨询,善于总结,做合格学员,争当优秀学员。
为规范课外体育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保证活动安全,特制定学校活动制度如下:
一、班主任职责
1、按时带领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
2、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参加好活动课。
3、及时和体育教师取得联系,安排好活动内容。
4、负责检查出勤情况。
5、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二、体育教师职责
1、体育教师按分管班级提前5分钟到达活动场地。
2、指导帮助体育委员带领本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和素质练习。
3、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达标锻炼和学校竞赛裁判工作,辅导弱势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帮助保护。
5、和班主任、年级部主任一起安排本年级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三、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集中本班学生点名,记录缺勤人数。
2、带领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和身体素质练习。
3、协助班主任负责借还运动器材。
4、及时和班主任、体育教师联系,反映本班活动情况。
1、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及比赛专用场所,由学校政教处集中管理。外单位借用体育馆,需报主管校长审批方可使用。
2、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在政教处的领导下负责对管内的设备、器材、卫生、防火等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管理。
3、所有进馆人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禁乱刻乱画,大声喧哗、追逐嬉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及吐口香糖,违者罚款20元-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样。
4、在体育馆上课及训练的班级和运动队,由任课教师及教练制定安全及物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确保其他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5、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他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馆内器材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6、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室内的地板,严禁穿皮鞋、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违者罚款50元,造成的磨损、破坏需按原样修复,并责令其立即退出。
7、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入馆,违者罚款100元。
8、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内,不得带入场馆内。
9、体育馆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每天早晚打扫馆内卫生,做到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等,定期喷洒消毒药水,投放灭鼠药。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10、体育馆钥匙要严格管理,政教处掌握钥匙的数量,私配钥匙者大会批评并重罚。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校园有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
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扫与保洁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三、垃圾处理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四、检查与监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日常绿化管护方案
1、组建得力的绿化管护队伍
高度重视绿化管护工程,派得力项目经理和技术工人组成管护小组,确保管护质量,绿化公司经理和植保工程师每月必须到现场一次,检查管护工作,听取工作意见,及时改进管护工作中的不足。
2、配备绿化管护工具
根据管护工程需要,配备齐常用手工工具外,配备割草机,绿篱剪、喷雾器等电动工具,配备人力运输车,必要时调用机动运输车,确保管护质量和效率。
3、按照绿地的养护规范做好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清扫保洁工作。
4、补植补栽,对已死亡乔灌木利用初春季节进行补植补栽,确保其成活率。
5、进行乔、灌木修剪,特别是开花小乔木红叶李、红梅、紫薇、樱花等的树形修剪,使其符合生长特征。
教学楼管理规定
为给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环境,现就教学楼管理作以下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
1、外来人员须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晚间凭有效证件出入教学楼;
2、教学楼电梯只供教师上课使用,严禁装载超重货物;
3、保持大楼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带食品入楼内食用;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墙壁、课桌椅上随意张贴、刻画、书写,禁止在门厅、走廊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等;
5、爱护大楼内教学、消防、卫生间、开水间等公共卫生设施,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严禁在大楼内挂物;
6、节约水电、离室关好电闸;
7、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室关好门窗、箱柜;
8、带走公物须所在部门批准,并在门卫登记备案;
9、自觉遵守大楼开放时间,不得在大楼内留宿;
为了更好的调动小组合作学习积极性,奖先评优;最大程度激发同学们自主学习的热情,真正实现全班同学自主学习,自主管理。特制订以下小组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1、每个组准备二个考评本,设正负两个组长。
2、正组长负责学习,副组长负责管理纪律,一节课一考评,一天一统计,一周一评比。
3、组内“兵教兵”结对明确,成员间互相帮助,主动为学习有困难的组员解惑答疑,达到共同进步。
4、要求每人一周内至少主动发言不少于3次(老师点名不算),学科组长、课代表做好记录。
加分:
(1)课堂答题:鼓励各小组成员积极回答老师或其他同学提出的问题,每回答一个问题,①号同学加小组积分一分,②号同学加小组积分2分;以此类推。
(2)课堂练习:鼓励各小组成员积极正确的解题,全对加10分。不全对不加分。
(3)课堂展示:鼓励各小组成员积极展示自己的&39;才能,替代老师,为同学讲题,点评,大胆阐述自己的观点或上黑板解题。每展示一次,①号同学加小组积分2分,②号同学加小组积分4分;以次类推,⑥号同学加小组积分12分。展示失败不加分。
(4)平时小考:满分加5分,90以上加4分,80以上加3分,,70以上加2分,60以上加1分,60分以下扣1分。(语文:过关每人加一分,不过关的每人减2分)
(5)每周五组长检查学生订正、保存试卷的情况,全部保存完好并订正,每组加10分,每人每丢失一份试卷减2分。(此项周五中午检查)
(6)为班级争取荣誉,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表扬者,加小组积分30分。
减分:
(1)平时:上课及自习课迟到早退扣10分;(上课以小预备铃响为准)
(2)作业:小组出现不交作业或者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课堂,家庭或老师布置的其它如背诵等)或考试作弊者,每人每次扣2分,此项由各科课代表执行,每天随堂记录,下课后在班级小组量化考核栏中立即更新。
(3)纪律:在校园内骑车、边走边吃、说脏话、乱抛乱扔或在室内室外追赶打闹者扣10分,上课及自习课睡觉、说话、吃零食、看课外书、乱涂乱画,乱窜座位,玩手机、打火机,玩游戏机、听收音机、录音机等扣10分,打架斗殴,打群架、带管制刀具者每次扣20分。
(4)卫生:学生会检查时如果扣分,在班级量化时扣值日生2倍的分,并延续相应的一周值日。被校级通报批评的扣小组50分,并请出小组。打扫卫生不及时或值日生逃跑及打扫不干净的组被扣分的,每人扣相应的组10分并继续打扫一周卫生。住校生宿管扣该宿舍多少分,就给违犯纪律的同学扣2倍分,卫生扣分后,并罚教室值日2天。
(各人座位下的卫生在值日生打扫完后各人自己负责)
每学期的进步学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评选,以此量化考核积分为依据。期末评选出学期优秀小组,在下学期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在我校,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从业人员指电工。
4、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电工的同意。
5、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的电器、电路,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6、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保障。为了加强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后勤方面的工作,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订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规定
学校的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依法依归作好财务每项工作,做到规范行为,民主理财,公平、公正、透明,使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特作如下财务管理规定:
1、收费工作
学校收费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依法依规,坚持原则,不乱设收费项目,不增加收费标准。健全收费手续,加强收费过程的管理,增加透明度,每期收费由班主任经手收费,做好登记造册,开好收据工作,同时由学校教工代表参与清理;财会人员要及时将现金上交银行进财政笼子。
对少数特困生依据实际情况,由班主任提出详细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给予适当照顾。
教职工一律不准为学生担保学费及其它款项。
2、票证管理
①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目、财务公章、校长印章由主办会计负责管理,现金银行存款往来由出纳负责管理,银行往来操作过程中,现金支票有出纳管理,印章由会计或分管领导管理。
②收据从财政局领回,由会计集中管理,登记编号,出纳用收据先履行领取签字手续,后由出纳开据使用,清理入账后上交财政局核消,期末对所用收据进行清理核实。
3、财务支出
①严格按财政局下发预算指标执行,专款专用,超标准使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②往来支出发票,必须是有效地税务正规发票,支出发票上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分管的主任,主管财经副校长会审合格后签字,最后由校长每月审核两次,审核后方可报销,未审核不得入账。所有发票未经签字,出纳不得结账;购物发票保管员要对事物作好入库登记手续。
③审批实行“一支笔”,凡无主管财经校长签字和校长审核的票据一律不得入账,严格控制乱支乱批,严肃财经纪律,如有违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④凡因公出差的,按文件规定执行,外出开会学习的如交了会务费、资料费一律不领补助,县内出差不领补助,车费按规定核定报销。
4、借款
①学校公款一律不准外借,教工本人婚、嫁直系丧事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且从借款下一个月起在三个月内扣回。
②重大住院及其它特殊事故借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一次可借3000元,且从出院后下一个月在三个月内扣清。
③严格杜绝财务人员任意向教工借款,如发现一次严肃处理。
5、结算、审计
①财会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出纳作好现金、财务往来业务,每月定期结账,在下一个月5日前必须做好上一个月帐,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经济状况。
②每一个学期结束前,由学校总支委员会、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清算小组进行清理、审计、结算,全面盘点。
6、报账,报表
①每月结账后,迅速作好报账工作,每月8号前向主管局作好报账。
②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报表工作,不延误,不迟报。
③每学年初作好本单位全年收支预算,当好领导参谋。
二、财产管理
学校所有的财产、财务必须分类、分人管理。
1、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①学校房屋的调配使用由学校总务、工会提出方案,校长办公会审定,房屋的钥匙由学校保管员在清点财产后收发。
②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的房舍及附属设施,由使用者负责管理使用,总务处负责对房屋自然损坏和老化的维修,对人为的损坏,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各班寝、教室财产管理由总务处牵头,与政教处共同管理,开学初一次配齐,由班主任与保管员办理财产交接手续,责任到人到班,期末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损坏,酌情赔偿。
2、设备管理
①学校的一切设备,一律登记造册、编号。实行统一分配使用,任何人不得私拿,互换和占用,并分年级、处室、组定人管理。领用物品一定要做好登记。
②公用财产一律不准外借,如因工作关系非得外借不可,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出手续后方可借出。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拒绝。
③凡购回设备财物,必须先经保管员和使用单位双方验收,由保管员按购进价登记造册入账后,再办理领用手续,填写领用登记表一式二份(领用单位一份,保管室一份)。属借用设备,必须履行借物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或由管理人员收回。
④因工作调出教职工,必须做到“三清”(还清所借学校财产,还清学校欠款,还清所借图书),然后和保管员办理房舍交接手续,才能够办理调出手续,此事有总务处和会计把关。
⑤各班所用清洁用具按政教处拟定标准发放,各处室、组的清洁用具按总务处拟定的标准发放,并办理好登记手续。
三、采购制度
为了加强采购管理,严格采购手续,使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1、购物经办人员必须端正思想,坚持原则,以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办事。
2、每学期分阶段各处室必须作好购物计划,由分管的主任及分管校长提出,校长办公会决定。大型的购物由领导小组向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施行。
3、学校购物,必须由购物领导小组负责,集体采购,加强监控,增加透明度,不得有任何个人行为。
4、集体购物不得徇私,讲面子,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5、购回物品必须进库由保管员核实登记签字,方可领用。
四、食堂管理
1、食堂职工(不含正式职工)统一实行招聘制,在工作上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学校将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定期考评,对不胜任本岗位的人员可以随时解聘,应聘人员校内家属女53岁以内,校外应聘人员男女均为50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且需体检,由卫生部门发健康证为准,无健康证不得应聘。
2、食堂工作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热情待人,努力办好师生的生活。
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坚决杜绝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工作从源头抓起。对锅炉等要害部位,要经常检查,常抓不懈。每个人都要搞好食堂饮食、炊具及环境卫生,消毒落实到位。
4、食堂的钱、帐、物实行分开管理,每次购回的物质由保管员分别验收,后勤主任核实,三人签名(两位保管员、食堂主管)后,方可报账。大宗食品的采购,须经食堂主管同意,集体议价方可购买。购置固定财产,要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添置。对手续不齐全的,内容不清楚的发票出纳有权拒付资金。
5、账目要做到账目、帐证、帐物三者相符,及时算账,日清月结。每月28日由出纳将本月的收支凭证报会计做账。
6、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民主理财,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每月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审。
7、加强实物保管,严格进出库物手续。做到存放有序,保管严格、进出有帐,防止食物霉烂变质或被鼠害。对手续不健全,严重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钻研业务,提高饭菜质量,讲究营养搭配,主副食品齐全。保证饭菜按时足量供应,不得出现差饭少菜现象,不得出售生饭、生菜、变质变味饭菜。
9、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下班,工作时间不准外出,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违者按学校制定处罚,特殊情况(生病、红、白喜事)需提前请假的须经后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擅自离校一律作旷工论处。每个组长要作好考勤记载。
10、工作人员就餐一律在食堂就餐,其家属和子女一律在窗口购饭。对营私舞弊、打饭购物不刷卡的和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职工坚决予以辞退。
11、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食堂所有人员的监督。一是请全体职工对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如发现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请职工直接向学校领导汇报;二是管理人员每天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上班实行签到制,服务实行挂牌制,严防感情饭和走私饭的出现;三是建立职工互相监督机制,实行窗口打饭人员经常调换,人员轮换反搭配制度。
五、商店管理
1、商店职工(不含正式职工)统一实行招聘制,在工作上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学校将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定期考评,对不胜任本岗位的人员可以随时解聘,应聘人员校内家属女53岁以内,校外应聘人员男女均为50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且需体检,由卫生部门发健康证为准,无健康证不得应聘。
2、商店工作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热情待人,努力办好师生的生活。
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坚决杜绝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工作从源头抓起。所有物品、食品都必须有“qs”标志。每个人都要搞好商店环境卫生,消毒落实到位。
4、商店的钱、帐、物实行分开管理,每次购回的物质由保管员分别验收,后勤主任核实,二人签名(保管员、商店主管)后,方可报账。购置固定财产,要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添置。对手续不齐全的,内容不清楚的发票出纳有权拒付资金。
5、账目要做到账目、帐证、帐物三者相符,及时算账,日清月结。每月28日由出纳将本月的收支凭证报会计做账。
6、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民主理财,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每月将商店收支情况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审。
7、加强实物保管,严格进出库物手续。做到存放有序,保管严格、进出有帐,防止食物霉烂变质或被鼠害。对手续不健全,严重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下班,工作时间不准外出,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违者按学校制定处罚,特殊情况(生病、红、白喜事)需提前请假的须经后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擅自离校一律作旷工论处。组长要作好考勤记载。
9、对营私舞弊、购物不刷卡的和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职工坚决予以辞退。
10、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商店所有人员的监督。一是请全体职工对商店管理人员的监督,如发现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请职工直接向学校领导汇报;二是管理人员每天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上班实行签到制,服务实行挂牌制;三是建立职工互相监督机制,实行营业员经常调换柜台,人员轮换反搭配制度。
六、基建维修制度
1、学校大型的基建项目需通过正规的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校长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大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过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账。
一、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主管领导以及具体管理人员。
二、学校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校全校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对负责管理责任的人员应当追究管理责任。
2、未设立在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的。
5、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
6、违反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之规定的。
7、对卫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8、瞒报、迟报、漏报食品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态扩大的。
9、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品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10、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变质、变味及非正常损耗的。
11、食品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危害或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