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了人们的行为,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标准,防止了不合理的行为和状况的出现。写好免费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表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免费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表,方便大家学习。
1、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餐厅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西番红全体员工。
3、术语或缩略语:无
1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种假期的申请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凡未经批准的,缺勤,迟到,早退等都将受到公司的处分。
2打卡或签到,本店所有员工上下班应打卡或签到。
3主管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和签到,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4当月上班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之内不予处罚,超出10分钟(无全勤奖)
5迟到30分钟以下按每分钟一元计算、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处罚60元,迟到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扣发当日工资(除每次的罚款外、还扣当日工资)。
6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罚工资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按60元处理,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发当日工资(除每次的罚款外、还扣当日工资)。
7病假必须出示假条最多请假两天,医院证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奖)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无全勤奖)。
8一个月内三次忘记打卡必须由领班签名方可生效,领班卡必须由主管签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内有全勤奖,三次以上无全勤奖)。
9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未打卡,事假,都在三次内,三次以上者视为无效)休息属于正常签卡
10不得伪造指纹打卡,如非本人指纹打卡违者:罚300元。
11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则上不予连休,需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店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12请假权限:每月请假超过两天者,需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店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13事假:原则上先排公休后请事假,当月不在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当月公休。
14旷工:员工无故旷工不上班或迟到,旷工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一日按平均工资三倍扣发,(当月无全勤奖)
15当月连续旷工三天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工作天数清零)。
1、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总经办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总经办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罚款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每月水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宿舍长缴纳。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8、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处理的维修费用由该房员工负责。
11、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2、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总经办办理退出手续,由总经办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3、总经办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或召集会议科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3、签到记录由办公室、监察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内科室签署书面意见以后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3天及以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2、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报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2天及以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3、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区两办备案。
4、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病休):在职干部职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应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6、干部职工所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8、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时间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3、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局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单位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5、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批准,自行调整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监察室及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准饮酒、打牌、上网;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公司具体条件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
1、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结果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同时负责对下属各部门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
2、对于公司员工的缺勤、全勤情况,人力资源部逐月统计,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之一。
3、人力资源下属的行政人员为考勤管理员,对所负责的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每月10号提交上月考勤汇总及违规处罚情况,各部门主管需在二天内核查并核定违规处罚金额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前交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并屡教不改的员工,报经上级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相应处理。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管理。当部门内当月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排最后三名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违规情况负管理责任,排名最后一名扣发当月本部门员工违规扣发总额的50%,倒数第二名40%,倒数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实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条外出:
a)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上报到考勤管理员,方可作为打卡记录的替代。未进行登记和说明的,按旷工处理(外出每达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外出每达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b)假借公出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记录。
第九条全天无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说明的,计旷工1天;无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计旷工半天。
第十条员工发生内部调动,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在原部门的出勤情况,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考勤记录转入调入部门考勤管理,员工调动当月的考勤记录由调入部门统一上报。
第十一条长期外派的员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将由所属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单独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当月满勤,即无迟到、病假、事假、旷工者,可发全勤奖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200元。
第五章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早晨8:30)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的时间(下午17:00)之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以内的,处于2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1个小时,处于5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1-2小时,处于1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2-4小时,处于2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日,处于3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8小时以下的,视为一天旷工,处于400元罚款。
以此类推。
由于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导致的迟到不计迟到。
第六章旷工
第十四条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按期到岗者。
c)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d)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e)不服从分配、调动,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f)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2、旷工期间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扣减: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罚1.5天工资;旷工一日,扣发3天工资。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补助)/当月应出勤天数。
3、考核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无权享受年终奖金及评选活动;
4、连续旷工(包括视同旷工的情况)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者当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含十天)的,该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对该员工给予除名处罚。
第七章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根据准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准假人签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该于上班前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准假有权人请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批准人有权保留不批准之权利,未批准之假期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所有员工请假前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为此,要求主管级以下(含)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经理级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二天办理好请假手续,总监级人员及所有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须提前三天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准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将假期后延。
第十八条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且将根据请假天数相应延长其试用期限;如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的,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第十九条带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计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一次休完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条休假假期若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重叠者,应连续计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条如临时缩短假期须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向准假人销假,并到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力资源中心有权以《员工请假单》认定休假,由此导致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发;如员工需延长假期,应遵循本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否则超出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考勤者,事先无特殊情况、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
第八章事假
第二十四条事假(因处理私人事务,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须按照第七章所述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九章病假
第二十七条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病假三天以内者,如提供区(县)二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及病假建议单,不扣工资。超过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计算。如属急病、重病不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单者,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适当方式请假。
第二十九条如利用病假期间从事经济活动,取得额外收入者,公司将视为欺诈行为,收回已发放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助,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如属故意自伤自残,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而致伤病者,医疗期间以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或属个人品德有缺陷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须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须在发证日期后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条再婚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一章丧假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个工作日丧假。
第三十六条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增加2个工作日路假,路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员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十二章产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怀孕需及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给予调岗等相应照顾,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根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产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休假,但整个产假期限并不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三十天。所有产假相关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第四十条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的,给予延长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条产假期间中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十二条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三条已婚已育女员工享受一次流产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39;,不少于6周的产假,凭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及建议单消假。
第十三章年假
年休假:
休假说明:
1、员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员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数以入职月按比例核定。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标准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两次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
5、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号终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累计并不给予工资补偿。
6、年休假的休假计划需提前半个月书面申请,并按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确认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加班
第四十四条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完成上班时间内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视为加班;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上级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或职责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以任务或绩效目标为考核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无加班。
第四十六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如因个人原因下班后继续在公司逗留,不属于加班范畴。因突发事件临时加班的,须在事后1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加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间。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禁止将任意两次加班时间累计计算。加班经过审批之后,加班时间以实际考勤卡记录为谁。
第四十八条员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应首先安排倒休,倒休应首先安排在本周内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在本月休完,不允许隔月倒休。员工应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交考勤员存档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条加班费计算:月基本工资/21.75×200%×加班时间。员工在节日加班,将享受节日加班工资。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请表、员工外出登记表、员工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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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项目部驻地外聘、临时施工人员。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基地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午餐休息时间。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项目驻地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视工程进度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基的满勤为当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数,按照22天/月计算;工程部人员按照自然月的天数计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上午9点至9点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两次。
项目部、库房等地没有安装考勤机的`,由考勤员统一填写员工考勤表,主管领导签章后每月末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基地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打卡异常记录表上填写原因,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各部门和项目部应于每月的2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第八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比规定时间晚上班,视为迟到;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
2、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申请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2)未经申请批准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小时,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吵架、打架、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视为旷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5)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脱岗时间界定:无正当理由的,没有履行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离开公司办私事超过30分钟者,视为脱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条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条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请假审批
__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为保证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对外正常开展业务的的需要,严格掌握本所人员的出勤和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作息时间
本所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约40工作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应当准时上、下班。律师在没有外派任务与应酬的情况下,上午一般应不迟于9:00上班,下午应不早于5:00下班。律师每周一、五上午应到办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时商量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类人员(包括律师和聘用人员)每天上班时应到签到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不得倒签,也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出现这种情况,每次扣款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应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员,由考勤员记录在册,并由本人事后补签。本所人员因事提前下班时,应将下班时间注明在册。会计和秘书提前下班时,必须亲自向主任询问是否还有待办之事。
考勤员应在下个月5日前将本月的签到情况报告主席或主任。
三、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权限
律师(包括合作人律师、聘用律师,下同)请事假3天以上须经主席批准,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准。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行政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须经主席和主任批准。请假半天可经副主任批准。副主任应及时将请假情况通报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请假,应通知有关人员。
2.事假
(1)本所人员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要提出正当理由,经批准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对未请假、请假未准和未办理手续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律师每月可允许3天事假(不得连续),聘用人员可允许1天事假。不超过此限的,工资照发。事假不得累计使用。各类人员超过允许事假天数1-2天或事假连续的,按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2天以上的,按超过允许事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聘用人员每季度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满15天的,除按前项扣发工资外,该季度奖金减半发放;超过15天的,不发奖金;全年累计超过50天的,不发年终奖。
3.病假
本所人员因病需请假,应提交请假单,并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合作人律师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
聘用人员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按原工资70%的标准发给;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按原工资50%的标准发给;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师会议决定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日常患病请假每月2天以内、每季度5天以内,工资照发,奖金视情况而定;超过此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50%发给。一个季度病假超过6天的,按超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奖金视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每月因看病而请假或迟到超过2次的,超过的次数按事假或迟到处理。
四、迟到、早退、缺勤
本所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
本所律师上班时间不到办公室,且并未在外处理业务,也未给主任和主席请假或打招呼,当日的工资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则扣除当日1/2的工资。但如晚上到办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补回半天上班时间。每周办私事或不到办公室超过1天或2个半天的,超过部分的当日工资予以扣除。
允许本所聘用人员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经主席和主任批准的早退30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请假的迟到早退)。每超过1次,从每月__元的全勤奖中扣除__-__元。
合作人律师未向主任和主席请假,连续缺勤或失去行踪、联系达2天以上,不论何种原因,除仍然执行本制度中规定的有关扣款外,还应扣除当月应发工资总额的10-50%。
其他人员出现类似情况,也比照前项规定扣款。
五、临时离开
1.律师和其他人员临时离开办公室,应遵守《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条的规定: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离开办公室半个小时以上,应向主席和主任说明去向,以免影响事务所的工作;律师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去向和遗留之事交待给同一办公室的律师,以免耽误客户委托事务或事务所的工作。聘用人员耽误半天以上、律师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请假或说明情况。
2.律师上班时间外出办案、联系业务,如确需本所聘用人员随同,应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响聘用人员的本职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经同意擅自带离外出,扣除该律师和该聘用人员的当日工资。聘用人员连续3次未经批准外出,事务所可以随时辞退。
3.在每间办公室律师未到或出差的情况下,聘用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宜离开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款__-__元。
六、加班
1.律师可以自行决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据加班次数、时间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由事务所发给加班费。
3.办公室内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作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务所主任、合作人律师指示或同意。
5.上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将不急于当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视为加班。
6.除特殊情况经允许加班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每周不超过3次。
7.2小时之内的,每小时付加班费酬金__元,2小时以上的,超过2小时部分每小时付酬金__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过__元。
8.加班酬金于发工资时一并支付。
七、法定假
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_假、探亲假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八、休假(法定假日除外)
1.合作人律师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计到2个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间不发工资。集中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发半个季度奖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发1个季度奖金。
2.聘用律师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员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
4.休假者在准备休假前7天至15天内必须向主席、主任提交书面的休假申请书,并将休假计划、地点、通讯联系附于申请书后,经批准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已开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请的,视休假天数和其它情况扣除半个月至1个月的工资,如系合作人律师,还应从年终个人应分配总额中扣除1-5%。
九、对违反前述各项规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执行律师签发“扣款通知单”。对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对维持原扣款决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师会议申述,律师会议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十、本所人员的考勤情况应作为其本人工作态度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除第四条规定的惩罚措施外,每年年终还可由合作人律师会议根据该项指标,再决定有关人员的奖惩。
十一、制度自__年__月__日律师会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
一、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考勤范围:
1、公司在册员工。
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时间: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关规定:
1、考勤规定
(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2、请假、外出手续
(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9、本制度20__年2月9日修订,20__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
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参见《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九、附件
1.《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
2.《加班单(个人)》
3.加班单(成批)》
1.0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报总经理核准;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指定医院[南通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限传染性疾病)、口腔医院(限口腔疾病)]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1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4.5.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1符合____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考勤查询:
4.6.1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总经理批准。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起
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状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
四、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五、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六、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七、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打卡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九、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务必在当天交由直接领导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十、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能够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一、事假务必在前一天下班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二、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三、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30天提出申请,不足申请天数自行离职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
十四、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十五、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4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6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8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3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3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4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在当月内迟到与早退的累计时间超过10小时,则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扣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全部绩效奖,旷工一次扣全部绩效奖。
第七条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100元。再经发现,扣除300元。
第八条员工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存休假期可一次性进行但不得超过五天。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代(调)班如出现问题应作本人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__年7月15日起实施。
为了做到有据可依,根据公司/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办事处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31分钟至1小时(含)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1个小时以上的每次除罚款50元外再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可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超过7天的按事假办理。
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办事处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2天申报,仅限当年使用。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1天带薪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办理。
四、请假、批假
1、员工请假,都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公司/办事处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手续。
3、请假单据都必须按程序签字审批方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登记
公司/办事处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每日共计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办事处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同意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办事处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办事处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办事处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办事处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核发。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以火车(非软卧)和汽车为主,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除外)
2、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实报实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住宿伙食补贴:
总经理及以上:按实际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x元/人/日
公司其他员工:x元/人/日
九、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办事处请辞。
1、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办事处,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
2、公司/办事处请辞:在工作期间员工表现不符合公司/办事处要求,或自身行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制度者,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予以辞退,公司/办事处提出辞退须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资、奖金、补贴计算到离职日,离职三天内一次性发放。
3、正常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同公司/办事处交接各项工作。
4、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做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利益,给公司/办事处造成重大直接、间接损失者,将被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5、自动离职者公司/办事处不做任何补偿,如有损害公司/办事处利益行为将被追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罚款和奖金、补贴等福利的扣罚均由办事处将相关记录报至公司/办事处,由公司/办事处具体执行。如将来公司/办事处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规则推出,则按照公司/办事处标准执行。
十、附则
1、员工因违纪的罚款,统一由公司/办事处办公室管理,作为公司/办事处集体活动经费。
2、本制度自公司/办事处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事处。
一、时间
1.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每月的1号-------月末最后一天)为考勤时间;次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
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
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四、考勤审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的罚款50---10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2.员工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扣除当月20%的工资;5次以上除名.
3.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二、从业人员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三、服从领导。从业人员应切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四、爱护公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转移、挪用、截留、偷盗食堂食品现象的。
2.扰乱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妨碍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名违规收费的。
5.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从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食堂形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职或早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