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实验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建设和培训。
2、实验室参加协助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公共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并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6、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如微波消解、特殊样品制备、启动激光、高频脉冲、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镜等安全配置。
8、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冰箱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9、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2、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2.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3.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收发登记工作。
4.危险品保管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5.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6.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7.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新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主管校长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8.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
9.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一、试验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及交通部颁布的标准进行。
二、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服从试验室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三、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
四、维护试验场地的整洁,试验每告一段落,必须清理场地。
五、定时对贵重的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六、化验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试验仪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七、末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期限的仪器具不得使用。
八、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允许吸烟,应禁止无关人员随意靠近机器,以免发生意外。
九、每天下班前,应做到关紧门窗,关好水、电开关。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应留有专人值班。
十、试验人员应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一、实验室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险品的存放、领用、清毁制度,加强“三保”(保卫、保安、保密):做到“十防”(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冻、防损、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污染)。
三、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做好清洁卫生。重视“三废”处理,实验器材存放必须整齐牢固,讲究文明。
四、各种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准备齐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个实验室要设置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学院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2、在实验室短缺的情况下,实验教师要根据各年级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实验室的使用。
3、在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老师要向学生提出具体的实验要求,并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仪器的教育,同时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学生持实验报告册进入实验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内安静,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每个实验小组要选出一名负责人。
5、学生要在任课教师的要求指导下,按操作规则,认真细致地完成实验,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洗、整理仪器,由小组负责人检查,征得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学生在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按规定赔偿。
7、要自觉保持实验室的卫生,不要随意往实验桌内或地面乱扔杂物。
8、实验室要保证实验教学使用,随时向教师和学生开放,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多开学生实验,以提高学生亲自动手的能力。
9、学生要在有组织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并向一切科技小组活动提供方便。
10、实验教师要树立一切为实验教学服务的思想,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完成。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由学校指派的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3、加强对实验仪器、资料的保管,要做好防潮、防尘、防霉、防火、防曝、防漏电等工作。每件物品都要有编号,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4、每学期清点仪器一次。编制仪器设备添置计划,采购,领取仪器设备。做好仪器帐册,标签登记。
5、按照实验记录册所需器材做好准备,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和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验。实验结束后清点,保养仪器,及时上架入柜。
6、总结经验,创造条件自制、改进教具,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
7、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8、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的教育。
四、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全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学生实验必须提前一周填写《实验登记表》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堂演示实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员按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准备,准备完毕应通知任课教师在课前查看。
3、实验前,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4、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
5、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6、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7、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
8、学生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等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由实验员视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9、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逐级负责制。以学院为单位,院长为第一负责人,主管院长为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实验室内张贴。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检工作,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四、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健全审检审验制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时不得脱岗。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实验设备,因不听从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赔偿损失。
五、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高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实验应特别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学生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设施,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六、实验室必须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高压容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剧毒物品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把锁、双本帐),严格领用手续。如因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关截门、未拉闸、未锁门、未熄明火等),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行降级或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七、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立即停止实验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八、教务处主管科室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扬,存在问题的令其整改,问题严重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在全校通报批评。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实验室由上自然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乱刻乱画。
三、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目的,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顺序离室。教师再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39;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一)、采购与审批
科主任根据需要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交由院领导审批,批核后由科主任与供应商联系进货。
(二)、验收与登记
仓管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将入库数据登记。
(三)、贮存
冷藏试剂统一存放在艾滋病病毒(hiv)实验室专用的冰箱内,冷箱保管及温度控制由仓管负责人负责。艾滋病病毒(hiv)试剂一般应2~8℃避光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出库管理
各室提出试剂申领,仓管人填写出库单据,认领人签名后出库。
(五)、其它
1、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2、仓管人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3、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4、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仪器、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仪器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修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
四、对贵重和精密的仪器要严加保管。仪器柜内要按层设卡,列出仪器名称、规格、数量,每件仪器上要贴签编号,柜外要标明仪器类别。
五、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交实验教师给予准备。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备与调试,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实验完毕实验教师验收后放回原处,并完成实验记录的填写,留存以备检查。
七、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进行核对和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八、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整洁卫生。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