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时光飞逝,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了20__的最后一个月,也是能否保证我们顺利度过20__的关键的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旷课、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中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上周我校一初二女生在放学回家过马路时被卡车挂伤,同学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本周五我校冬季长跑即将拉开序幕,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得当,圆满完成了活动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取得必须的宣传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12.4”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及时制定了《潘家小学20__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对“12.4”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全体教师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经过宣传在学校中努力构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局面。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利用电子屏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武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举行升旗仪式。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拉开了整个普法活动的序幕,举行了宣示仪式,开展国旗下讲话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3、开展法制讲座。在全国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来临之际,潘家小学为学生送上了一份精神大餐。20__年12月5日午时,学校请来了__区司法局法制教育宣传科科长彭旭飞,对五六年级学生进行了一次以《如何应对网络》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彭科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两个方面。一是分析了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四大危害:危害身体;影响学习;道德品质下滑;影响家庭和团体。二是如何正确上网,要做到四点。遵守网络道德;遵守法律规定;要善于自控,自我约束;要处理好上网和读书的关系。
4、出刊星星队报。校大队部利用《星星队报》宣传阵地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在全校营造法制教育的强大氛围。
5、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各班在12月出组织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出版了一期普法宣传的板报,整个学校洋溢着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法制宣传工作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因素。
6、我校利用周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局下发的各项文件。经过学习,在教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观念。
7、组织学生11月底组织学生举行了火灾逃生演练。教育学生如何在灾难中保护自我,提高了学生知保护自我的意识。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多样,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经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在20__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经过努力,取得必须的成绩。我们将继续推进法制教育工作,为建设中国梦而努力。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为集中表现形式,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行为,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青年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守纪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其次,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校园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四个“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
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一个国家制定好了宪法,才值得人们去遵守,人们都去遵守了,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和谐安定。但它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很近,它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必然需要为人们适用,中心始终围绕着“人民”二字,而这尊贵而平实的宪法,也离我很近。
那时,我还没有接触宪法,不明白宪法是什么东西,只是偶尔从老师的嘴里听见这个陌生的词汇,觉得它离我是多么的遥远,不知道它早已进入我的生活。
那天,我约好要和朋友出去玩。我本带着兴奋和期待的心情出去,刚要走出去时,却被爸爸叫住,他用那不可抗拒的语气,对我说:“你是不是又要出去玩?玩什么玩,整天就知道玩,作业写完了吗?功课复习完了吗?复习完了,也要反复复习!懂吗?快回去复习!”
这些话犹如一盆冷水,将我原本的热情通通浇散。在爸爸的威压下,我只好乖乖的走回课桌。父亲看了我的模样,走出门去,将门给锁上了。屋子里空无一人,门又被锁上,我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
从门口到课桌的位置只有短短的几步路,而我却走的非常慢,脚上像挂了铅似的,每一步都非常沉重。“我明明都已经把功课做完和复习完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爸爸,难道您不知道这样会害我失约的吗?”我“仰天长啸”。可惜没有一个人会听得到。怀着对朋友的愧疚,我慢慢地走掉了课桌前。我翻出课本,看着课本上的文字,呆呆地思考着,一个字都读不进去。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的画面,却都是爸爸妈妈控制我自由的画面。有的是他们决定为我报的补习班,可却没有一个我想学的;有的是他们让我做的事,可却没有一件是我真心想做的;有的是他们让我想看的啥,可却没有一本是我喜欢看的。还有这次……想着想着,我就哭了出来。为什么你们要限制我的自由啊!我已经长大了,我不再是一个小孩子啊!我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应该什么事都由你们替我决定啊!你们应该给我一个自我的空间!我在心里对爸爸妈妈咆哮着。我哭的更厉害了,眼泪一滴滴的留到地板上,我积累的不满在这一刻通通都爆发了出来。哭到最后,已经没有了声音,眼泪也停下来了。哭完之后,我觉得我应该将我的意见告诉他们,让他们给我一点空间。可一想到爸爸那严肃的脸和威严的语气,这个想法就又退缩了。“不行不行,你一定要鼓起勇气!”
在晚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将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当我看到他们的脸,我又打起了退堂鼓,但一想到他们限制我的场景,我就鼓起了勇气。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觉得不该这样对他们,我应该听他们的话才对。出乎意料的,他们竟然同意了,而且为他们的行为道了歉。
有一天,我了解到了宪法,其中有一条,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我知道后,欣喜若狂,自己的做法得到了肯定,而且为我国拥有这样亲民的宪法感动高兴。
宪法不是离人们非常遥远的,相反,它离人们非常的近,为人们的方方面面都思考到了,包括最底层人们的想法也思考到了。它是供所有的人使用的。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一个有意义的日子。这一天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国家确定这样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让大家在“12·4”前后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使举国上下形成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从中也不断提高我们的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养。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规矩、有规则。如在学校,我们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有遵守学校的规则秩序,才能保障我们安定的学习和谐的生活。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走在马路上,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法》,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乱闯红灯,这保障了我们的安全。在环境卫生方面,《环境保护法》让我们知道,不能乱扔废品乱扔垃圾,更不能排放有污染的气体。《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为我们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为我们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法律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制定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进步则国家进步,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为自己负责的表现。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同官的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概括的说我校精神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
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决定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同学们:下午好!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内容是“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何谓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里。我们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同样,在学校中,我们也应该遵守校规,规范自身行为。从最基本的路队制、文明就餐做起。遵守校园规章制度,保护自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也同样重要。校园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包括交通、食物、火灾、溺水、体育运动、嬉戏导致的意外事故等等。我们不但要有安全意识,更要有防范意识和防范措施。自开学以来,我们学校的老师三申五令大家要注意校园安全问题。希望大家注意安全,远离意外伤害。同学们,我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有安全意识,提高面对危险的逃生技能,在公共场所注意遵守秩序。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课间要注意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不玩耍嬉戏,
让我们一起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课间。在美术、音乐、微机等课堂上按老师要求操作,小心使用器材,不自带工具,发现有异常或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老师。不要乱动教室电源插座和电器设备,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要注意与他人合作,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注意饮食安全,不购买街边小摊上的不洁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做起,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广中人。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起,要从文明的言行举止开始,共建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细细数来,宪法从海外舶来已甚有年头。从清朝末年的《钦定宪法大纲》,到最近一次修正案,宪法可谓是与时俱进了。正如日本学者杉原泰雄所说:“每经历一段苦难深重的生活,都要通过宪法来确定消除苦难所需要的新的政治及社会的基本形态,从而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那什么是宪法呢?,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制度安排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的过程,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与其他法律一样,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保障基本人权,规范国家权力,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1]。无论是对于大陆法系国家或者英美法系国家,宪法都是有最高效力的,法的效力与法的作用是成正比的,宪法的最高效力意味着宪法的根本法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特别是近代以来,人类以民族国家为基本生存单位取代了以朝代国家为基本生活单位的生存格式,在以民族国家为生活单位的现代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每走过一个艰难困苦的里程,都要通过宪法来制定为克服困难所需要的新规则,以此来继续人类的发展,宪法作为法律的一种,当然具有与其他法律相同的作用,但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又决定了宪法的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肯定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通过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尽管宪法由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制定,因而是先有国家权力,然后才能有宪法。但既然从政治角度而言,宪法本身就是权利制约权力的结果;同时,虽然宪法的内容涉及众多方面,但基本可分为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两大部分,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大家知道,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管理的力量,当它可以不受限制地被运用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无限扩张的异化倾向。而国家权力旦如此,其直接受害对象即是公民的权利。因此,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必须对国家权力予以限制。而且,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国家机构则是国家的物化形式,因而国家机构既是国家权力的载体,也是国家权力的组织者和运用者。而宪法则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怎样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通过适当的形式才能实现,宪法则通过规定国家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等问题,使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实现有着稳定的轨道。
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而原则地昭示人们可以为某种行为、不能为某种行为、必须为某种行为、怎样为某种行为,从而使人们在行为活动中有明确的遵循。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指引作用。但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却决定了宪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就指引的行为主体而言,它既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也就是说宪法同时指引着国家行为和公民的个人行为。宪法不仅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国策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而且还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即为国家和公民提供了行动指南。
然后,就指引的范围来说,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宪法规定的内容并不只是国家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而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旦然在规定的详略或者抽象程度上会存在差异,但无不可以在宪法中找到原则、精神。因此.宪法指引的领域非常广泛。
最后,就指引的效力来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
如前所述,宪法的内容涉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怎样,总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判断其行为的价值和效果。法律作为一种标准和尺度,自然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它通过判断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是否有效或合法,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尽管所有社会规范,诸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和社会团体的规章等都具有评价作用,但法的评价与其他社会评价不同,它具有客观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评价作用,而且其评价作用还具有鲜明的特色: 具有广泛性。集中性。最高性。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它为依据,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宪法的评价具有至高无上性。
同时,宪法不仅是评价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而且它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的序言,通过总结我国近百年来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所发生的四件大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历史,深刻理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宪法正文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定,也将有力地促进人们公民意识的增强。
宪法乃一国之本,是国家制度合法性的基础。如果宪法不能在国家生活中发挥至高无上的根本法作用,那么整个国家的根基就不稳固,国家的大厦也会岌岌可危。如果宪法不能在法律体系的建构和发展中发挥统率全局的最高法作用,那么国家的法律体系就会丧失合法性来源,法律体系的良善性也难以得到保证。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啊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播下一粒法治的种子,升腾一个民族的希望。播下一种法治思想,收获一份家国的安康。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普天下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下,天天快乐幸福,年年健康吉祥。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5)班的李欣怡,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宪法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就有了生机。宪法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宪法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宪法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宪法的约束,同时也受到的保宪法护。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宪法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宪法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宪法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宪法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现场的观众朋友:
大家下午好!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人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的子女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歌唱家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零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零零后。同样的问题,我们已经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今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四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公民,为宜宾早日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不懈努力,不断奋斗!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