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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保护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筑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条、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于技术创新,重视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致上的管理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把企业做大做强。
第3条、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努力创建和谐、幸福、快乐的企业文化。公司提倡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奋发有为,合作奉献的精神。
第4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属于独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营的私营企业,公司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5条、公司管理架构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资料员、施工管理员等管理职位。下设水电、钢筋、模架、砖瓦、混凝土、装璜装饰等六个班组,班组设班组长。
第6条、总经理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事务,并直接负责材料采购、设备管理,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2、做好财务计划管理,决定重大资金投资事项,审批各项财务开支。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
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
6、负责拟定公司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和人事安排,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对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
8、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工程建设方工程项目竞标,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7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工作,处理对外事务。
2、总经理不在位期间代理总经理履行工作职责。
3、负责协调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材料、机械设备的计划采购工作。
4、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工程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质量的送检、检验、检测工作。
5、负责后勤设施,工棚、工地办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电保障工作。
6、负责安全文明施设施、防护网、防护栏、安全运输通道,安全宣传标志牌,安全宣标语的搭建和制作工作。
7、熟悉安监、消防、人防、质检、质监备案程序及所需资料,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
第8条、项目经理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为总经理负责,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监督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向各施工班组长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监督各施工组严格按工程图纸和工程建筑规范施工,对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负责组织各施工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施工程序,确保各道施工工序质量。
3、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人进入施工操作后,及时对每个工人及技术员执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的当场给予警告或给予经济处罚。
5、做好特种设备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天对塔吊、起重设备、建筑材料运输通道,脚手架,安全防护网、防护隔离栏板、等重要部位检查一次,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6、做好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负责脚手架模板搭设、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注、砖砌体、内外粉刷、水电管线预埋安装等工序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做好做好基础桩柱、混凝土试压样品、建筑材料的送检、检验和试压检验,对种材料的检验、检测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设施、器材、空气检测、排污管网、供水管道,供电线路等技术资料的印制整理保存工作,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
8、按甲方要求,负责附属工程、地面地板、围墙围栏、供水供电系统、供气管道、排污管道、小区美化绿化、有线电视网络、安全监控系统的施工管理,确保附属工程质量达到甲主的质量技术要求。
9、负责做好主体工程部分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的测量测算记录。对合同条款约定外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要及时与甲方工程负责人实地测量后,填制工程量清单,办理现场签证,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0、做好进入工地现场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丢失和损坏。
第9条、办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工作决策和指令。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文化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做好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考核评价、调配、引进、培训工作。办理员工招聘、录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公司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公司各类文书、标书、工程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会议、活动的筹备和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作出的有关重要决定和重要决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业文化、品牌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10条、资料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造价计价预算和工程投标标书的的制作工作。
2、负责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工程造价总结算。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制作。
4、负责工程图纸、工程技术资料、各种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条、财务管理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财经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资金定额,按年、季、月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3、做好资金预算的执行与控制事项,及时记录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与银行部门办理融资和资金筹措、调度和清偿工作,并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办理各种应上交款项的手续;
4、汇总、分析、编制制定成本费用计划;参与公司盘点及抽点工作;建立各种有价证券、所有权的购、存、兑的完整记录,并经常进行盘点;
5、做好员工工资核算和工资发放工作。
6、做好财务资料、文件、记录的整理、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做好保密;办理其他与财务调度有关的事项。
第12条、水电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水电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严格按图纸设计,做好强弱电系统和供水系统管线的预埋铺设。工程完成后,做好用水、用电线路穿线、管道架设连接,保证水、电连接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2、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熟悉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标准,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做好现场责任区域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和线路维护,保证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正常使用。
4、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随时检查、巡视现场及作业面的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
5、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用电自检自检,及时上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或整改。
第13条、施工管理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施工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方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机具、用具、设备使用计划。
3、负责组织测量定桩放线、做好技术复核,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督促有关人员,保证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对进场的种建筑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确保工程质量。
7、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8、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汇总、整理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并做好施工资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14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及建设材料被盗丢失,项目部根据需要配备工地看守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制度,保证驻地安全。
第15条、项目部巡逻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进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随时了解掌握来往人员情况,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施工现常
2、夜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非法人员进入行窃偷盗地工财物。
3、项目部值守人员不得私自外出,擅离职守,如因值守人员擅离职守发生施工工地财物被盗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值班看守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4、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或财物被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拨打110。
5、做好工地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乱丢乱放或摆放不当造成遗失和损坏。
第16条、公用物资和办公设备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公司新采购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沙发、桌椅、档案柜等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并由管理责任人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2、办公用品、公用物资按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公司公共区域内公用物资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3、办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资管理登记,登记表内要登记清楚公用物资的品名、价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责任人等内容,属于耐用品,使用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资产管理。
4、各个办公室办公用品及物资要建立公用物资登记帐,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资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或因管理者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被盗丢失和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17条、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部分人员实行灵活有弹性作息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上班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正常情况下可实行轮休或调休。
第18条、本公司职工实行考勤实登记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的考勤登记管理。考勤登记内容为:迟到、早退、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300元。有事请假经批准同意,按实际请假天数交回本人当月平均工资。
条19条、本公司员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叫随到。因手机关机,无法接通影响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20条、其它管理规定。
1、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2、本公司员工或各班组成员不得损害公司财物,不得私藏偷盗、夹带、变卖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线,损害公司的利益,违反上术规定者给于从重处罚。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散发传播有损于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言论和消息。
4、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业务。
第21条、休假规定
1、事假:公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应提前2至3天提交请假申请,经监督部主任批准后向公司财务交纳请假期间的日平均工资。未经批准不到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住院不能坚持上班的,应向单位递交病假申请。回单位上班时需向公司提供相关住院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后,工资照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单位只计发住院期间的基础工资,停发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需要长期休病假的,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本地员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双休日),外地员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双休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员工生育分娩可享受产假45天(含双休日),产假休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按事假处理。男职工享受护理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5、丧假:公司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数确定,请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近-亲属去逝可享受丧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第22条、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23条、本公司员工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如本人未按规定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临时要求辞职的,公司不计发当月工资。已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24条、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
第25条、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第26条、项目部经理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第27条、项目经理在发现各班组有违反安全管理定,违规操作时,要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继续违规操作,要责令其停工,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保险带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3、各班组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款组小儿科安全教育培训的,对项目经理处于500元的罚款。
4、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设施经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项处于500元罚款。
5、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轻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对班组长处于500元的罚款。
6、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各班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80%的责任。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28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29条、办理会计业务时,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30条、财务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帐帐相符。
第31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报总经理,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填制人签名或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32条、财务主管要对企业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33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审计每季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34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员办清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35条、文书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批示性文件、法规性文件、决议、总结、工程技术资料、劳动人事资料、音像图片、证件、证书等资料。
第36条、文书档案资料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和对外往来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登记,办理借阅、送审、签阅交接登记,防止文件交接过程中因登记不及时或交接手续不清,造成文件遗失或泄密,导致本公司商业机密外泄。
第37条、文书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时间顺序及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制作档案卷宗目录,编制卷综号和页码,有序排列,立卷归档,专人专柜,妥善保管,确保无遗失损毁,保证安全。
第七章、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38条、建筑材料采购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设的重要工作,对所采购的材料数量、质量、单价、供货时间,均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原材料采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自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货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材料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
3、按质按量按计划及时采购所需要建筑材料并按国家相应的检验标准检验合格方可进入工地使用。
4、认真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尽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并保证各种材料质量。
5、大批量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向对方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证明、产地证明、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等文本资料。
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材料质量验收检查。
第39条、所有原材料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列入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的,除急需和特购外不得擅自采购,如有违反处20__元罚款并记过处分一次。
第40条、采供部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将了解掌握的价格信息报公司领导审查,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守合同、讲信用的前提下,选购质优价廉的材料。如出现因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41条、建筑料采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安全。如在商务活动中,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导致未达到质量技术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难于挽回的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员除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42条、采购人员在与供贷方签订采购合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合同条款。签订订购合同,不得自作主张,必须先上报总经理审定后方可签字。采购计划要按实际需要采购,防止盲目进货,造成原料积压。
第43条、采购人员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购进物资要尽量做到单据(发票)随货同行,交项目经理核实查验签字后,及时报账,不得随意拖账或挂账。
第44条、建筑材料验收时,要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认真验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第45条、材料验收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材料验收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原状以利公证作业。如确定材料确实存在质量有问题,验收人员应开具“索赔处理单"办理索赔或办理退货。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报总经理签认。
第46章、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应加强管理,分类整齐堆放,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易受潮的水泥、涂料要加垫枕木离地存放并加盖棚布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损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应堆放在平整干净的地方,使用后剩余的砂石料要及时收拢,尽量避免抛撒浪费。各种建筑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或处于管理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八章、固定资产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47条、固定资产、机械设备主要指办公设备和动力设备,包括各种测量仪器、仪表、用具工具等。各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操作使用、维修、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及时维护,合理操作,确保设备生产安全,确保设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第48条、机械设备使用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讲解操作培训,充分了解和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机械操作规程,不得瞒目上岗操作。对机械设备要求持证上岗的,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9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爱护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随时保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良好工作运转状态。
第50条、公司对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要登记造册,定人定位,专人专管,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颤自动用和违规操作。如违返规定颤自启动操作,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51条、对损坏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要及时修复利用。对各种设备、机具、工具和其它小型机械设备要加强管理,不得乱丢乱放,以免发生丢失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制度
第52条、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
第53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常
第54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第55条、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第56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第56条、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57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不得在钢筋骨架、板筋上行走。
第58条、施工人员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护壁保护;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第59条、施工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和装修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悬挂安全网,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不得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60条、施工人员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第61条、项目经理或施工管理员应每天准时到施工现场,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急事,应经请假批准,并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保证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第十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62条、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务道工序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第63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第64条、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管理员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签字认可后方可开挖。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后,在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经验收合格并各参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第65条、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第66条、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施工人员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第67条、施工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68条、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检验认可,未经检验合格后的材料禁止使用。施工人员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或检验证明待查。
第69条、混凝土搅拌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常
第70条、为方便管理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安排进常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要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第71条、为了便于管理衔接,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施工单位参加人员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各班组长组成。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第72条、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甲方未签发开工令的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工期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应在施工日志中作好记录登记。
第73条、施工用水用电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用水用电要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配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并作好登访记录。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水电费按合同约定结算,合同未约定的按时向水电部门缴费,属于甲方提供用水用电的按实际用量向甲方缴费。
第十一章、附则
第74条、本管理制度每5年修定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定。
第75条、本管理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实施的管理规章制度自本管理制度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相结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
3、上下班按部门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者,按每五分钟(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算)计扣5元的标准执行,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6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3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3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否则,每次罚款10元。
9,因工出差,须填制出差审批单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报销差旅费,并每次罚款10元。
公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材料规格必须符合标准,且必须指定产地:石料(淮北),黄沙(淮滨),水泥(徐州),石灰(淮北二级以上),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如龙山和蒙城小涧山石料等。
二、各工程必须做到技术员不收方,收方员不开票,开票员不量方,工地不付款制度。
三、公司所用主要材料每月10日、20日、30日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过期不报不予计量。
四、公司工程部将按批量和规定预算对公司所进材料进行验量和验质,若发现所用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除责令返工且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外,还将处以原不合格材料款的二分之一的罚款。
五、公司必须做好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和安全防护措施。《筑养路机械管理规定》(试行)
一、施工单位须用筑养路机械时,由施工单位申报所用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调配。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机械安全员,负责对机械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管理。工程结束后由所用单位对机械设备修复后交回公司。
二、各种机械设备都要配备专人操作,并负责所用机械的日常管理及保养。对新购机械设备由机械安全员负责按机械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初次保养。初次保养后由各操作员按所使用机械的技术保养规定严格定期进行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保持良好。
三、操作员应认真填写机械使用记录,内容要清楚、真实。每月的使用记录要在次月的5号由机械安全员负责集中统一上报养护班,不得拖延不报,否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中修以上的维修要填写申报单上报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维修。
五、全年安全无任何责任事故的操作员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对发生机械事故的操作员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及责任认定。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认定。操作员除按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外,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处理情况分为以下四种:
⑴操作员对机械事故不负责任的,不赔偿;
⑵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10%;
⑶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20%;
⑷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25%。
六、对于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机械设备用油,按工程量、使用记录和定额核油,油料供应由公司核定的加油站统一供应,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养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编制公司养护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三、负责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等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四、负责包括交通情况调查、生产情况统计、路况登记、养护工程验收、路况质量检查评定、道班基层管理、安全生产等养护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
五、负责养护工作的检查、总结和奖惩工作。
六、负责公路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养护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公路养护工作效益。
八、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养护工作任务。
公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每年第四季度末编出下一年的公路养路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三、经常深入大修、中修工地指导工程施工,做好工程质量自检,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四、经常深入道班,检查验收上一个月小修保养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道班养护统计、交通量调查、安全生产等基层管理工作,做好养护工作总结,同时下达下一个月的公路养护任务,使公路养护经常化、制度化,以确保本公司管养公路的安全畅通。
五、搞好公司养护公路每季的自查,积极参加并做好全市和全省的公路互查。
六、搞好公路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搞好道班工人的技术培训,提高道班工人技术水平。
八、积极引进公路养护新技术,确保公路养护质量不断提高。
机料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公路筑养路机械管理制度》和上级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筑路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三、负责材料领发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及机务人员的思想工作和业务培训。
五、抓好筑养路机械的管、用、养、修、供五项基本内容。
六、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七、认真搞好战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负责本公司的统计业务工作、热爱统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及时正确的填写、汇总、上报各种公路养护统计报表。
三、搜集公路养护统计资料,并对统计资料做出统计分析。
四、检查养护班统计工作,及时纠正养护班统计图表的差错。
五、努力学习统计知识,提高自己的统计业务水平。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一、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工程部做到制度上墙,内容上墙。经检查无内容和安全员,对工程部处罚500元。
二、各项目部定于每月25日为安全生产例会日,各项目部必须制定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并做定期检查记录,记录要真实。无此项内容每次处罚300元。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范安装相关安全标志(标准见附图),并尽量将现场隔离,若发现标志残缺不全、不规范,违者每次处罚养护班300元。
四、施工人员(包括正式工与临时工)作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标志服和防护用品,经检查施工人员有不穿戴或穿戴不全者,每次处罚养护班200元。
五、所有施工机具安全生产管理按《筑养路机械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200元。
六、各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实施年内计划中本县(市、区)桥梁(涵洞)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
三、经常深入桥梁(涵洞)施工工地,指导桥梁(涵洞)施工,确保桥梁(涵洞)施工保质保量完成。
四、经常深入道班,检查道班对桥梁经常性检查的资料,指导道工进行桥梁经常性检查。
五、及时检查道班在桥梁(涵洞)经常性检查中发现并上报的险桥、险涵,并拿出维修方案,及时上报公司。
六、搞好本公司养护桥梁(涵洞)的季度、年度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取保桥梁(涵洞)安全畅通。
七、负责本公司道工的桥梁(涵洞)养护基本知识培训,逐渐提高道工桥梁(涵洞)养护和检查的技术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一条: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一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第二十二条: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十三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元。
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可行性后,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1、员工在工作期间要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允许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操作。
3、高温、高压、腐蚀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贴有显眼的安全标示牌,并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限期整改,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工作期间,严禁单独去极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检修或操作,必须有人照应,以免发生危险无人知晓。
6、在不同的岗位,员工必须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和爱护好各种防护用品。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壮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公司实力。
四、公司提倡鼓励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范围。特制度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冬天每天上班时间为早晨8:30~12:00下午2:00~6:30。
3、每周日休息一天,一个月4天休。
4、迟到:第一次不做任何惩罚,迟到5次请公司所有人吃一顿饭。如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提前一小时请假,信息请假无效)找审批人签字,一月之内请假不超过4次。
5、每周六开大会,不允许迟到。
6、每周五5:45-6:00为打扫卫生时间。
7、电话营销人员每天下班前把电话关了。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做好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整洁。
3、在每周六例会上手机全部调成静音,开会期间不可以接听电话。
4、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抽烟走廊或厕所。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8、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9、销售人员每天6:00回单位报到(此条现在不做仅作参考)业务人员填写当天工作总结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电话营销人员每天交当天电话表(100)和第二天打电话名单。
10、销售人员每周六早晨交一个星期内的客户资料表。
11、公司!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
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一天内由班组长批准,二天以上由主管经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指标。
5、上班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滋事,搞好团结。
6、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干净,下班打扫卫生。
7、工具设备完好,存放有序,确保装配工作顺利进行。
8、下班后随时切断电源,清理工具,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第一。
9、注意节约,进场材料、机具、用品、部件应归位存放,严禁随地乱摆、乱放。
10、半成品、成品要有序存放,确保清洁干净。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2.1不准酒后上岗。
2.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2.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2.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2.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2.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2.7不准串岗会客。
2.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2.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2.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
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3.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3.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3.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3.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4.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4.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4.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4.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4.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4.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4.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4.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4.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4.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4.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4.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4.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4.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4.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4.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5.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5.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5.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5.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作为对员工工作行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员工应自觉遵守维护。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______天。
2、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______到______,下午上班时间为______到______。
3、迟到、早退和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至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经直接领导批准,事后补办登记手续,不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登记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4、处罚规定
(1)迟到:扣罚当日工资20元;超过3次,双倍处罚。
(2)早退:扣罚当日工资20元;超过3次,双倍处罚。
(3)旷工:当月旷工1次,扣除全月岗位工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当月旷工2次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5、打卡:
(1)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
(2)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把漏掉打卡的时间以出面形式递交直接领导给予补签、。每月每名员工仅可有二次补签情况。
(二)外出、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伤假和产假
1、外出:因公外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外出前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提交行政部备案。时紧急外出,需电话告知相关主管,并在外出后2日内补填《外出申请单》。
2、出差: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公出为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表单提交公司行政部备案。
3、事假: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需取得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需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到行政部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同上述流程,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时应提前一周发起申请,事后补报视为旷工。
4、病假:二个工作日以内(含2天)的病假,需凭三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5、婚假:员工需凭结婚证,提前30日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提交行政部存档备案。婚假为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晚婚假为3+7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一代以内)亡故,丧假3天(如外地员工回原地办丧事可增加来回时间);员工旁系亲属亡故,丧假1天;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上级直接领导审批。
7、产假:符合规定,女性分娩期间,可向所在部门申请3个月假期,如遇难产另加15天。休假前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
8、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直接领上级导或级别以上的领导的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备案。
(三)加班管理细则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若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应自觉加班完成。
2、由于设计行业的特殊性,确实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加班。
(1)加班者须填写加班证明单,加班时间以下班打卡为依据。
由部门领导签字,按月统计备查(合理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加班无须填写加班证明单)。
(2)由公司领导安排的加班,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用。
3、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或不听从安排而造成项目损失的,部门领导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考勤统计
1、员工日常考勤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部门于次月3日前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整理上报,提交表单。
2、每月考勤由行政部整理后,于次月5日前提交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按照由总经理审批后的考勤支付薪金。
4、本制度自发布日期始执行。
二、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及办公现场管理规范
1、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2、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
3、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公司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
4、个人外套、大衣应尽量悬挂于指定地点,请勿随意摆放。
5、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6、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重要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7、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或图表外,应保证墙面清洁。
8、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39;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9、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开启空调时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
10、办公室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
11、未经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12、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他人办公室/财务室逗留。
13、公共卫生由后勤安排打扫,整洁的办公环境。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14、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公司平台吸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15、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16、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登记应由专人负责并填写《出库单》(办公用品的使用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
17、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内勤负责。
三、关于劝退与离职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3、员工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屡犯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4、因各种原因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呈交辞职报告,并在离职前把个人未完成的工作移交给其他在职人员,事先未说明而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和奖金。
5、员工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给公司带来不良后果和损失的,可以结清个人工资及奖金。员工若在离职后对公司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金额的处罚;情节严重且给公司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扣除所有奖金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凡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部位,指定为消防重点部位,消防重点部位必须明确消防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如:车辆停放场地及附近、办公室、交易厅、微机室、配电房、锅炉房、车库为重点防火部位;
四、配备给部门、单位内部的消防器材、设备由部门分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公司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六、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举办大型文娱活动,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报上级消防职能部门审查批准;
七、重点防火区域严禁烟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级申报,制定消防方案,并有专人看守现场,焊接维修场地要避开易燃物品;
八、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作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乱接电器,电器设备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九、购买、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严格购运审批、登记、入库和领用手续,化学药品仓库按照规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并不一定管理好一个企业,但一个好的企业,就一定要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
所以,建立健全一个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才能发挥其作用。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中各种管理规定、条例、标准、办法、守则、规程等的总称。它是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能有效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其意义在于: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公司法等一系列关于“企业主体”的法律从宏观的层面上规范了企业的组织与行为,如何在微观上建立企业的组织行为架构,有必要制定企业规章,使现代企业制度中已经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一项尤为复杂重要的工作。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分工,职、权、责的划分,章程的细化,赖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来体现、实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的需要。
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确性、稳定性的特点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各组织、部门、员工的行为,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守。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国大治体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业的规范治理,同样应当减少“人治”,管理行为应当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为亦应当依据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通过入职培训,使企业的员工明确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明确岗位职责,知悉哪些可以为,哪些禁止为,哪些鼓励为。员工在熟悉了企业规章制度后,才能目标明确,行为统一,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并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
三、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劳动合同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规范了企业人才、职工的合理、有序流动,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制度。然而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性,仅靠劳动合同并不足以调整,需要借助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劳动法立法之初就考虑到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不可替代性,在总则部分第四章直接规定了企业劳动制度中规定职工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劳动合同部分又直接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解决与劳动者合同的依据。缺乏了规章制度、用劳动合同处理争议就会力不从心。
四、加强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巩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劳动纪律制度化不完善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纪律作用的发挥。我们知道,劳动纪律有助于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业大会小会讲劳动纪律,但制度化的劳动纪律却欠缺得很,或者虽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劳动纪律的执行大打折扣,表现为无法可依的情况较为突出。要改变这一现状,充分发挥劳动纪律在提高生产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强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一项义务予以规定,并要求在规章制度中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总之,企业应当充份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强企业规章的制度化建设,真正做到治理企业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重点:一是讲制度的适宜性、科学性、严肃性;二是讲落实制度的重要性。
之前在帮课它是这样讲的,首先你要对客人表示欢迎,然后自我介绍,包括你在公司主要负责的工作等,让客户了解你,而且做公司简介PPT的时候要记得互动,市场趋势产品介绍,工厂情况都要做好深入的了解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一、管理宗旨及服务理念
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思想,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职工思想中牢固树立起“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都没有错”的服务理念,使汽车队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层楼。
二、汽车队管理规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热情接待用户,热情周到的为用户服务,不能推迟或提前出车时间,按要求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在为用户服务时谋取个人私利;
2、全体职工有权向领导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应认真听取意见并积极解决,应本着为全体职工着想的服务思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说明情况,沟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影响出车;
3、车队以队委会为中心,努力抓好车队管理,抓好安全运输,努力抓好增产节约,努力增创经济效益,要重点抓好全体员工的服务态度,对违章违纪,违反各项规定的问题决不迂就姑息,领导和队委应严于律己,模范遵纪;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车队要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和交警部门的有关文件,并根据车队行车情况抓好及时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晚上7:30为车队的安全例会学习时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迟到;
5、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如没有任务,上班时应到车队报到或清洗所驾车辆,扫库房,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时间,并能做到有任务时及时上岗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不得以手机信号不好为由而影响正常工作。
(二)、车辆管理
1、逐车建立健全的车辆技术档案,经常保持车辆装备齐全,性能良好,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合理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和交通条例,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采取驾驶员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车辆的良好习惯,使驾驶员对自己所驾车况心中有数;
3、认真执行保修制度,制定维修计划,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只在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厂家维修车辆必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理,并实行换新配件交旧件的维修制度;
4、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按各车分别统计各种油耗、过路过桥、停车、维修、出车补助等费用;
5、制定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在车辆出厂时的标准油耗的基础上按各车使用的年限计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数,凡经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年终视情况增加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奖金系数,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车辆的维修标准,即按公里计算车辆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数。凡年终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并有节余者视情况增加年终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年终奖金系数。大修费用由接待运输公司另行统一安排,一切维修发票需经接待运输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准报销,维修标准表格附后;
7、驾驶员的出车因考虑到我院南北两院的具体问题,而车辆又分别存放于两院暂不执行统一调度,但出车必须由驾驶员及时填写出车日志,以便接待运输公司及时撑握车辆动态和统计各种数据申报加班补贴;
8、凡驾驶员私人用车或其他部门私人用车(即无偿使用),必须先向接待运输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其全部费用由出车人自己负担,事故后果自负。
(三)、业务费的提取和出车补贴、加班费的标准
1、为更好地发挥客车及货车空闲时间的经济效益,拓宽运输创收途径,凡为车队提供客、货运信息(院外为主)承揽客货运业务的人员(含本公司职工),按所提供业务量金额的5%提取业务费,
2、车队驾驶员每月补贴按小车、大货、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计算,加班费每天10元,由车队统一造表,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审批核发,
(四)、奖罚制度
1、凡每月行驶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驶公里每公里发放0。01元的安全奖,每月在公里补贴中一同发放,反之则扣发当月安全奖。
2、驾驶员在行车和工作后得到用户或单位反馈到车队或总公司极力表扬一次的,车队当月给予20元奖金,反之则当月扣发20元,年终累计受总公司反馈表扬三次以上者,年终给予优秀驾驶员奖,另行发放奖金。
3、年终经接待运输公司统计数据各种油耗,维修未超过车队所订标准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发放节约奖200一500元,反之扣减。
4、车队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凡能准时到会参加的同志每月发加班费10元,如是正常出车则需上报当月当日的出车单证明并提前请假,否则罚款10元。
5、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车,扣发当月基础奖金,经教育不改者作解聘处理。
6、员工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实一次扣款20元,群众意见反应大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7、完成出车任务后未及时将车入库者每次扣款10元。
8、驾驶员违章扣证、两证遣失,所需费用自理。
9、驾驶员(含公司及队领导)在行车途中发生事故,根据责任计算赔款,全部责任的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部分赔款的35%,主要责任的25%,次要责任的15%,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
10、驾驶员发生事故,经理和队长负责驾驶员赔款的5%。
11、车辆夜不归队、被盗、主车驾驶员未经批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者,扣发当月10%的岗位津贴,一切后果自负。
1.岗位描述
在分场主任领导下,负责起重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职责
2.1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组织召开班前会及安全日活动,认真交待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点,并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2.2抓好设备大、小修工作前各项准备工作,如起重工器具、材料、工具及人员等。及时做好各种生产用材料、设备的申购工作
2.2负责班组的起重工器具设备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试验。对班组的起重工器具建档进行动态管理。管理好技术图纸资料。
2.3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所管辖设备的健康状况,检查工作人员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2.4负责制定班组培训计划、目标,经常组织班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每两年参加一次起重工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5负责主持讨论设备事故、障碍等不安全事件,找出事故原因及防止对策,经常检查班内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考核目标
指标名称数值考核周期
3.1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季
3.2生产计划完成率100%月
3.3轻伤以上人身事故0年
3.4安规考试合格率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