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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管理工作

| 新华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1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老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老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保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电话求救。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2

一、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师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未达大专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应参加提高学历学习。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师行为符合《教师工作安全行为规范》的规定。

五、按校本培训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听3节所任学科年级的课程;上2节公开课;开展2次教改实验或教研活动。每学年写800字以上的实验总结或论文。所在学校要做好培训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

七、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学习。

责任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3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4

1、政教处、班主任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2、该节课的科任及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严格实行班主任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班主任负责课间纪律,班主任课间要及时到达教室,该节课的科任教师要和班主任做好交接。

4、值周学生、值周教师、值周行政在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由政教处按学校“四项评估”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并于下月值周总结会上进行集中通报批评。

5、学生课间出操时,在教室门口排成两列纵队,快速下楼。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体育组带操老师用广播的形式提示:上下楼要有序、不要拥挤。

6、若学生有特殊情况确需出校园,必须由班主任签发请假条方可放行。

7、中午学生午休时间,严防陌生人进入校园,若有外人来访,保安人员需问清事由并登记在册。

8、各班主任每天午休铃响后必须在教室内组织好学生午休的安全,保持室内的安静。

9、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行政汇报,并由班主任—政教处(教导处或总务处)—校长室处理。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5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政教处负责安排)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政教处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学校设立门房值班室监控系统和校园内监控系统,门房监控系统保卫人员随时检查、管理,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校内监控设备主由政教处管理和维护。

3.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4.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5.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6.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7.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8.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政教处及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6

为严肃学校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用款权限

1.对于学校正常的.办公用品、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物品,总务处可根据具体情况请示分管校长后购买。

2.对于消费品的购买:

①200元以下的物品,由总务主任批准购买。

②200元1000元之间由分管校长决定购买。

③1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购买。

二、报支项目

1.出差报支:未经校长室同意,一律不得出差,出差人员报支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非正常开支办私事的开支均不得报销。

2.杂支费报支:各类补助、津贴、奖金、招待费、临工工资等支出,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报支。

3.基建及维修:总务处必须事先预算并向分管校长报告,经批准维修的项目用工、用料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合价,合价结果经校长室审查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必须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认真验收,达标合格,方可支款。原则上学校领导及教职工亲戚不予考虑安排做工。

4.公私借款:教职工因公需要借款,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公事结束一周内应主动向财务人员一次性结清帐目,逾期不结清,财务人员可在其工资内扣除。教职工确因特殊困难向学校借款,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借款额不得超过下月工资的一半,并在下月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借款另定。无论公私借款,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准续借。

三、购买公物

购买公物须二人以上,并经保管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入库,发票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7

为了使我校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要洁身自好,不结交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杂人员,以免给集体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每周日晚教师例会期间,值周教师要留在校园内不间断巡查各班学生动向,督促他们上好自习。

3、三餐后的空闲时间,值周教师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时刻注意校园内外学生动态,准确把握和控制学生动向,避免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4、课任教师上课时要准确了解未到学生情况,有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5、晚寝时班主任认真清点就寝人数,及时准确摸清未到人员情况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6、学生就寝后,值周教师实行陪寝,并负责校内外巡逻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领导共同妥善处理。

7、夏天实行午休后,午休时间值周教师组织人员到河边、街道上巡逻巡查,杜绝学生下河洗澡或在街上闲逛。

8、学校负责管水、管电、管粮的同志要不定时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9、管理干部巡逻巡查值日顺序:

学校制度管理工作篇8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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