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使工作规范化,避开工作中某些主观影响因素,相对公平公正。宿舍管理制度文件版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宿舍管理制度文件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为了给职工营造一个相对安静、舒适、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进场的班组,进场后一日内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报项目经理部。在花名册中要真衬载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暂住证号码及就业证号码,且将暂住证、就业证报公司备案。对无暂住证、就业证的人员各班组必须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二、进场院人按项目部指定的床位住宿,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挪动,确保床位的相对稳定,宿舍内人员确定后,各宿舍应推选一名工作负责、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床铺整理、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所有进场班组须在进场后二日内将各自宿舍的室长名单报到项目经理部。
三、严禁在宿舍内留宿本工地人员(花名册内人员)以外的外来人员。如有发生,将对该宿舍处于每夜100元的罚款。
四、为了做到文明整洁,要求宿舍每天打扫不低于两次,要做到任何时候地面没有任何杂物,床铺上褥子要施平整,床单要有备用且要做到颜色、规格统一,被子要折叠整齐,摆放有序,床单、被褥经常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五、对工人随身行李及随身携带的小型工具,放署宿舍壁柜内,在床子不得有鞋、帽、衣、物,对洗脸毛巾、洗刷用具、就餐餐具要分类,宿舍统一规划有序、整齐摆放。
六、宿舍是公共场所,为了职工生命安全,在宿舍内不得用电取暖、烧水、乱接乱拉线。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酗酒、播放音量较高的音响设备,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不允许男女混住现象发生,违者处以100元/夜.铺的罚款。
七、宿舍门口为该宿舍责任区,随时要保持干净整洁。洗碗水、洗衣水、洗脚水等不能乱倒,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更不允许在宿舍门口随处小便,一经发现给其当事人50元/次的罚款。
八、为了搞好职工宿舍管理工作,项目部将采取检查与评比相结合的办法,平常衽抽检,每星期三、日组织统一检查评比。对宿舍管理中先进班组的前二名,项目部发给流动红旗进行精神奖励外,并给100元/次物质奖励;对每次检查评比的后二名除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外,并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资料: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管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一人一间,员工两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综管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状况击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员工承担;两人一间的,由两人平摊该项费用。
4、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综管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状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8、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1、公司领导或综管部如在适宜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推荐。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务必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综管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职责。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综管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为了员工在下班之余有一个舒适、安全、安全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酒店欲实行公寓式员工管理。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宿舍入住条件及程序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酒店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及无不良嗜号。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宿舍管理员领取并填写《新员工入住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核签同意。
(2)人事部审批。
(3)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由管理员登记安排房间、床位。
(4)考虑到倒班等作息时间因素,原则上一个部门的人员集中安排。
一、宿舍入住规定管理
运营部及分店经理将对宿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包括卫生清洁、入住记录、宿舍物品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如发现以下问题,将追究当事人和酒店经理的责任。
1.服从酒店总经理的管理。
2.区分男舍和女舍,男女员工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闲聊。
3.不得在宿舍内赌博、吵架、打架斗殴。
4.宿舍内不得张贴、观看黄色画报、刊物、影碟。
5.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6.员工床位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出借他人及容他人住宿。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任何本酒店的客用品。
8.节约用水、电,不得浪费,离开时注意检查水龙头、电器、电灯等是否已经关闭。
9.凡宿舍内部设备或物品,一经公司总部分配后,均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归己。
10.须爱护宿舍公物,如因寄宿人员之过失致公物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赔偿费用酌情由薪资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11.各自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在宿舍内发生失窃,一切责任自负。
12.室内因烧煮、烹饪或自接电线和装接电器,造成火灾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1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以防安全事故。
14.严禁在宿舍区域内大声喧哗,如大声歌唱等。
15.自觉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公司将定期对宿舍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与监督。
16.不准擅自留宿外人,晚间23:00停止来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7.午休和晚上睡觉事件禁止有任何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8.各宿舍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应集中倾倒于制定场所,搞好公共卫生,做好宿舍区的环保工作。
1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住宿床位外,还将呈报部门负责人处理。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服从经理管理者。
(4)在宿舍赌博、斗殴者。
(5)蓄意损害公用设施或公物者。
(6)不遵守就寝事件,发生噪音影响公共管秩序与环境者。
(7)未经批准留宿外人者。
(8)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不归者。
(9)未经许可擅自装设电灯及插头或其他电器者。
(10)有偷窃行为者。
(11)违反本管理办法者。
20.自动退宿人员(包括离职)
(1)员工无论任何原因在连续外宿超过10天或1个月累计超过10天者,公司将视为自动退宿处理,其住宿资格将被取消,如需住宿,须重新申请。
(2)需要退宿人员须提前告知酒店经理,经批准和办理手续后方可搬离宿舍,否则公司仍当住在宿舍进行住宿费用扣计;饭辞职人员,必须在离职的最后一天办理手续后迁出宿舍。
三、制度执行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制度将在实施过程中据实进行修整。
豆豆智慧旅馆人力资源部
20__年月日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9.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10.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6)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一、舍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督促,争取最后离开宿舍,做好检查(包括物品摆放、地面卫生、垃圾处理等)。
二、宿舍成员相互督促,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不妨碍整理内务,并团结一致尽量给予帮助。
三、中队长、副中队长每周三下第二节课,即大课间对宿舍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会不定进行抽查),查处的问题记录清晰,并且记清相关人员人名、宿舍号。建立专门记录本,检查结果上传到大队校内网上,实行公开量化。中队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舍长会,及时强调宿舍问题。
四、宿舍扣分严格实行责任制,查清到个人,并分清是个人问题还是值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扣操行分处理,每次一分。违反用电安全(如人走充电器未拔等)的情况,扣除两分操行分。
五、大队宿舍分为男生组和女生组进行评比,男生组12个宿舍,女生组6个宿舍。检查时以每个宿舍为单位,每发现一个问题扣两分,建立个宿舍扣分记录,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组取前3名进行奖励,宿舍每成员操行分加1分
第一章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__年九月开始执行。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浦东蔡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12月1日
餐饮行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持续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务必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务必遵守和执行。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礼貌、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带给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礼貌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职责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礼貌寝室建立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务必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员工若带给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职责。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状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持续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职责。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务必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状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活动及吸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持续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明白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明白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状况。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__、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1、宿舍是同学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外大喊大叫。
2、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财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员不得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坐卧在他人床铺上乱翻乱动,私自拿走别人东西。
3、住宿生临时有事晚上不住宿,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管理人员请假。从宿舍内向外搬东西,须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学,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安全电器;电扇、电灯开关只有社长和当日值日生有权开关,其他人不要随便开启。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须将开水壶放到食堂门口,早饭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与学习,休息及其它学校严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老师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时,打扫宿舍卫生,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值日生晚饭后在食堂抬水,抬满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宿舍社长坚持报告住宿同学午休,晚休表现,对于宿舍内出现的不和谐因素,须及时向管理人员回报,以便迅速处理。
10、对住宿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理意见:违犯以上任意一条,须认真抄写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师以作自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的送交班主任处,经班主任和家长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违犯宿舍制度现象,送交学校,并将违纪事项记入学籍档案。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持续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持续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职责工地宿舍规章制度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持续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持续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一、总则
敏辉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敏辉班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纪律
1、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人员。+2分
2、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随意更换—2分(寝室长负责)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2分(寝室长负责)
4、听到起床铃后,寝室长负责催叫室友起床,迅速洗漱,整理内务,负责的室长+2,负责的学生+1分
5、6点13分学生离开宿舍,进行跑操,只留值日生打扫卫生,一切整理完毕,关闭电源才许离开,负责者+1分。
6、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2分;
7、午休铃响后,晚寝铃响后,在室内活动,喧哗,打闹,讲小话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2分,并写出500字的反思性文字。此项由生活委员和室长监督执行。全期内超过3次,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
8、就寝后,禁止串门,禁止外出宿舍楼,违者—5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9、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违者-5分(寝室长负责)
10、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违者—2分(寝室长负责)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违者—5分,并罚其打扫寝室卫生一天。此项由生活委员和室长监督执行
12、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违者—5分,丢失学校概不负责。(寝室长负责)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违者—2-5分(寝室长负责)
14、禁止爬到窗台,鞋架,毛巾架上去,,违者—5分,破坏要双倍赔偿。(寝室长负责)
15、禁止把身体伸出窗户外探看,禁止在窗台口吵闹、推拉、违者—5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16、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寝室长负责)
17、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违者-10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18、严禁把蜡烛等火种和刀子,剪子等凶器带进宿舍,违者-10分,一切责任自负。(寝室长负责)
19、不私拿同学的物件使用,违者-2-5分(寝室长负责)
20、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违者-10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21、禁止偷窃别人钱物,禁止敲诈勒索,一经查处,根据情节轻重,通知家长全校通报批评或退学(所有班干部负责)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1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1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1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1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鞋架上;
5、物品(1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卫生区(1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7、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卫生由寝室长和卫生委员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4、根据积分情况,半月评选“文明寝室”,并发放奖状。寝室长加10分,寝员加5分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1、住宿学生须按班级分配层铺就寝,不私自调换。
2、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上课及课间不私自到宿舍。
3、讲卫生、爱整洁,床铺整齐,生活用具摆放有序。
4、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牌。
5、讲公德、守诚信、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
6、爱护宿舍公物,若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不乱倒剩饭菜剩饭,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员、门卫各一份。
9、严禁乱窜宿舍,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更不允许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内玩火,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用电器。
11、舍长须配合宿管员老师管好宿舍事务,负责宿舍值日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住宿生晚上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舍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及班主任,以便妥善处理。
13、宿管员老师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