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为社会和政治规则提供基础和框架,并为适应或引领复杂的现代社会提供必要的形态和功能。优秀的实验室人员制度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实验室人员制度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1、实验前务必预习实验资料,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
2、学生应排队进入实验室,并按编号就座。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对仪器的使用方法或试剂性质不明确,不得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损坏仪器。
3、实验时认真操作,听从实验老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仔细观察发生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生意外事故(着火、伤害等)不要慌张,立即报告教师,冷静地予以处理
5、持续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6、爱护公共财物,留意使用仪器和实验室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7、持续实验室内清洁,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纸和火柴梗等应放入废物箱内。不要随地乱丢。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实验完毕就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做到整齐、清洁。
8、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给教师批阅。
9、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10、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后,按规定作来源理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品务必贮放在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
3、危险品柜要规范、安全,并备有通风、黄沙、灭火器等设施。
4、要专人保管。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5、危险品的清理务必先上报学校,由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清理。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务必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仪器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掉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持续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务必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务必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持续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务必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持续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资料,充分了解实验目的、资料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务必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务必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实验教师(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带给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用心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持续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
八、定期向教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状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1、生物教师、实验员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2、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落实指导措施;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3、学生进行实验过程中,在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时,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者速送医务室进行诊疗包扎,重者速送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并视其情节作出处理决定;
4、在使用乙醇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醇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醇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醇的丢失;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成中毒事故;
6、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7、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1、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故障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反映有关情况,需要购买配件的应填写好设备报修登记表,交设备维修负责人。
2、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中实验用机安装的软件进行定期整理,删除实验用机中安装的游戏;监督学生,禁止学生安装和玩游戏,严禁学生上网浏览不健康的网页。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形而没有被及时制止,该实验室技术人员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3、实验室技术人员应该对所负责实验室中的计算机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的升级和修补补丁工作,增强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计算机中的防毒、杀毒软件进行定期升级和查杀毒操作;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4、根据课程需要,积极参与实验课的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实验指导书,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总结报告。
5、积极配合实验课任课教师做好新开实验课程的建设,促进教学改革。
6、积极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包括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实验室管理与维护水平等。
7、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一、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二、仪器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二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七、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八、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九、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39;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三、实验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五、实验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实验结束,再次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检查所有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之后方可锁好实验室门离去。
七、每个实验室都要设有安全员,按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工作纪录。
八、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取,领用时应严格例行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剧毒危险品的申购由院、系领导审批,并指定学院两位老师监控管理;剧毒危险品的使用须由专人申报、领用、保管、回收与报废。
年月日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4、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5、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6、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0、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11、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实验室是师生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二、实验室仪器室有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
四、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防尘、防潮、防压、防剂、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五、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八、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
九、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账本、产品说明书、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全部实验技能,熟悉所管药品、仪器、试剂、模型、标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维修的方法。
2.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药品、试剂、标本等的添置、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赔偿等规章制度,严格领取手续,严防爆炸、烫伤、烧伤、腐蚀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必须做好仪器、标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洁、保养工作,做到无尘、无锈、无虫蛀,标签分明,分类合理。
4.实验前要认真为教学人员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标本等,实验时,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按操作规程做好实验,防止学生损坏仪器或发生事故。
5.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课教师利用仪器、实验设备开辟第二课堂活动和特长兴趣小组的各种活动。
6.每学期开学前对生物学科一学期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缺少的仪器、药品、标本等制定购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勤部门应及时采购、补充。
7.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特别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
8.实验管理人员要自觉坚守岗位开展工作,保证教学需要,接受教务处领导,期末做好实验工作总结。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
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按要求及时做好准备。
三、管理人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应先实验一次,以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四、非本学科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五、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六、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七、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应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八、所有仪器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1、为保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室人员以及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杜绝水、火、电、盗事故。
2、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设安全员一名,具体负责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3、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和背心。在实验室内,不准吃东西、抽烟。
4、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电,确保实验室安全。
5、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每学期初作一次安全检查,找问题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6、检查修理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更换保险丝时,应按规定选用,不得用其他金属代替。
7、严格执行易燃有毒物品领用管理规定。一切有毒气体或有恶臭物质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一、参加实验课班级需提前一周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二、根据学科的教学进度和实验要求,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设备、药品等准备工作,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并做好每次实验的记录;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标本、药品等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实物清点、报废、出借、领用和赔偿都要有记录;
四、实验室、储藏室必须做到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分类别号,存放要有规律,各类设备仪器保持清洁干净;
五、实验员要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防止因操作不当的损坏,熟悉各种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要求,延长它们的使用年限;
六、做好购置仪器、设备、药品等的申请工作,申请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防止浪费,及时做好新仪器设备的登记造册工作;
七、加强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检查室内的水、电、门窗及剧毒药品专柜设备,并做好防火、防盗的防范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保管;
八、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的研究(制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九、每次实验后管理员必须督促实验老师按时如实填写使用记录表。
十、每学期末管理员应按时督促老师归还所借用的器材。
一、实验前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操作方法。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入座,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试剂。
三、保持室内安静,环境整洁,与同学交流时要轻声慢语,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取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五、实验开始前,先检查一下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如有短缺,应立即向老师报告。
六、实验时应遵守操作规则,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疑问,应立即向老师请示。
七、细心观察实验中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记录。
八、仪器与试剂不能损坏和浪费,因违反操作规则而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
九、实验做完后,要清点仪器,并摆放整齐,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室内物品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室外,损失、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老师。
1.了解实验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电的阀门,熟悉各种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搬动安全用具。
2.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常用仪器外壳应接地。使用电器时,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水、电、气等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
3.实验进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也不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4.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5.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6.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39;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和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7.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护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检查。
9.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10.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1.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
12.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14.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6.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使用。
17.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1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阀、拉下电闸,注意随手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与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