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第一条中国__大学(__)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学生会会长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39;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一、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主席团: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规范学生会工作
2、组织各部开展活动,对主要活动进行总策划。
3、组织例会和紧急会议的及时召开。
4、对各部成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树立学生会威信。
5、配合监督各部的学生工作。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完善学生会工作。
2、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
3、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
学创部: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2、负责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有利于促进同学们学习的活动,搜集和提供有关考研、英语等级考试的信息。
3、帮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考试安排。
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情况。
2、负责党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分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体工部:
1、负责组织院、部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特别是运动会的组织)。
2、负责举行一些丰富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体育活动。
文艺部:
1、负责我院文艺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2、各种文艺活动的举行。
生活部:
1、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的检查与评比、学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帮助同学解决宿舍问题等)。
2、协调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工作。
3、负责我院环境卫生的安排及检查。
4、安排学院下达的有关宿舍管理的任务。
5、组织安排公益性劳动、志愿者劳动。
6、搞好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各种通知、海报等的书写与张贴,各种活动的宣传。
2、适时(有关节日)进行节日庆祝类宣传
3、管理一切宣传用品和器材
外联部:
1、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对外联系、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建立我院贫困生档案。
3、对我院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评比。
4、向社会争取各种大型活动的活动资金、物品等。
二.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外职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希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各部门干事会议。
2.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7:30,不另发通知),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4.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办公室,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干事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8.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9.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规定如下:
1.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主任)。
2.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3>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
3.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
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五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开除出会;因会议请假造成的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五次即行开除出会。
六.学生会宣传管理规定
为了我们良好的形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本规定:
1、宣传形式。
本规定所指的宣传形式包括海报、展板、传单以及其他宣传品。
2、制作规定。
<1>各部门搞活动时需提前考虑宣传形式并确定宣传方案。
<3>在宣传品中尽量避免使用__部门的字样,如须落款,必须统一落署“计算机学院学生会”字样。
<2>展板展出时应置于各校区显要位置,摆放规范,防止展板东倒西歪,并张贴学生会报头。另外,做宣传部门注意雨雪天气对展板的保护。
<2>本规定自20__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七、各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调动各部工作积极性,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特制定此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1、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工作的拓展与创新五个方面。
(1)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2)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与部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3)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4)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5)工作的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2、对各部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由主席团及办公室成员根据材料、记录及平时查看进行综合评定。
3、对于在值班和会议中所扣的分值,将在以上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扣除。
4、每学期将评出的两个先进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达不到70分的部给予警告,对于达不到60分的部将进行人员调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
第三条办公室职能
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
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
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
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
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
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
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
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
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
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
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
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
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
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
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
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
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
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
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如有违规,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九条物资借用与归还
第一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仅供团委内部使用,库房物资可外借;
第二项办公用品一般不得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务必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借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所属办公室;
第三项团委内部借用库房物资,无需写申请书,但需要事先与相关负责人说明,并填写相应的“物资借用归还登记表”;
第四项其他组织借用库房物资,务必遵循《校团委物资借用程序》相关规定;
第五项团委内部或其他组织在借用库房物资期间需保管好物资,若物资有所损坏或丢失,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十条物资清点与整理
第一项办公用品每两个月清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数量、损耗情况,并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已经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
第二项办公设备每月清点一次,并填写《校团委办公设备清点登记表》。如有丢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作相应惩罚;
第三项库房物资每月清点并整理一次,详细记录每种物资库存数量、损耗数量等情况,详细填写《校团委库房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损坏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已损坏物资。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文档管理
第一项不得随意翻阅保密文件和老师专用文件;
第二项可以翻阅非机密文件,查阅后及时放回原位;
第三项办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调出办公室,若需调出,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四项不得对外透漏未正式发文的文件内容;
第五项定期清理储物柜,及时归档文件。
第五章文件整理
第十二条整理信件
按照来信人的类别分为团省委信件、外校团委信件、其他信件三类,并将各类信件分别置于对应文件夹内。
第十三条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来源地的类别分为团省委发文、省直团工委发文、校团委发文、内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将各类文件按分类放入各自对应的`文件夹内。
第十四条整理部内文件部内关于大型活动的文件也要定期进行整理。
第十五条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1、上交时间为每月1、2号,上交纸质版至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x391__X@qq.com。信息内容整理为压缩包,注明日期和事件,邮件主题注明日期和事件,信息以word格式报送,一个word文件对应一篇信息,保存为doc格式,不接收docx格式的word文件。word文件名与标题一致。上报信息标题使用小二号黑体加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两个字符,1.5倍行距;
2、每篇信息请写清楚标题,标题和正文要严格区分,没有标题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报送信息时请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如__年11月15日);
4、上报信息的内容要体现出各组织的工作内容,反映学院发展动态,可涉及团的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总支、团支部等,能及时反映本学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活动;
5、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必须严把质量关。每条信息要主题明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重点突出、言之有物,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数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值班管理
第十六条值班管理旨在加强各值班人员工作效率,规范其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值班时间、地点与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值班人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干事。
第十八条办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项协助老师完成所需工作;
第三项及时跟进未完成工作;
第四项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第五项完成文件签收、签发工作;
第六项整理未归档文件;
第七项每天发放、整理各类报纸、杂志;
第八项老师外出期间,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宾客等;
第九项工作汇报。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向老师汇报;
第十项管理物资,包括接收各组织物资借用申请书、登记、领取、验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项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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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项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项值班结束离开办公室时,务必保证所有电源、门窗等均关闭。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例会分为团委例会和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两种。
第二十条团委例会
1、参加人员:团委书记处成员、各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暂定于图书馆三楼会议室(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院系指导老师和各校级组织负责人);
3、主持: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一条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
1、参加人员:校团委各部长及全体干事;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三下午17:3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定于2106教室;(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各部长,由各部长及时通知本部门的干事。)
3、主持:团委学生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考勤规定
1、例会执行严格的考勤规定,全体与会人员须于会议前在考勤表上签到,团委例会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考勤,内设机构会议由组织部负责考勤;
2、与会者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团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3、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否则按缺席而论;
第二十三条处分条例
1、凡会议期间无故迟到5分钟到10分钟者,在会议上做口头检查;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而论;
2、无故缺席一次者做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上做检查,缺席两次者给以通报批评;
3、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者,经团委会议讨论,院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撤消相应职务;
5、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解释权归校团委办公室。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1、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2、学生会干部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
3、学生会干部须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不徇私舞弊,富于创新精神。
4、学生会干部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下设纪律部,生活部,体育,宣传,国旗班,广播站,各部长1名,副部长1-2名。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人员招收
一、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1、学生会工作正式开支周后各部门推荐或自愿申请加入主席团。
2、学生会主席团竞选人员由每部4名成员参与评选。
3、学生会主席团将每学年竞选一次。(任职期间将接受全校师生的考核,在此期间若违反校纪校规以及学生会规章制度者立即开除,永不录用)
4、参与学生会主席团竞选要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递交一份申请书。
二、学生会各部门招收人员
1、学生会工作正式开展1周后各部门正式招收部员。
2、各部门招收人员需是自愿加入学生会,班主任推荐,行为习惯好,无不良爱好
3、各部门招收人员考核期为2周,在此期中不得违反《规范》《准则》以及学生会规章制度。
4、学生会成员加入学生会任期为2年,在此期间各部门不远有违反学校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或中途退部将按学生会退部扣分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的将酌情处理,所有学生会成员以及暂定学社会成员不得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违者将开除学生会,永不录用。
5、加入学生会者要以书面形式递交一份申请书向加入的该部,班主任签字。(字数不少于300字,注明日期,班级相关条例。)
6、每个班限定2-3名同学加入同一部门。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成员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主席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学生干部会议,领导学生会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各班委会开展工作并加以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向教育处、团委汇报,决议形成后,责成有关各部执行。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的办事效率。
2、主席实行任期制,定期向学校通报工作,接受全校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3、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做出工作总结。
4、收集和了解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老师反映,做学校与学生沟通的桥梁。
5、做好学生会的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6、任免学生会干部,负责筹备下一届学生会。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校学生会副主席是学生会主席的助手及参谋,具有以下职责:
1、支持并主动配合主席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主席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3、分担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常规事务,协助、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
三、秘书处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和决策,协调和配合教育处、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履行其服务性后勤部门的职能。
2、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收发、工作考勤及学生会及所属各部的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管。
3、组织和筹备各种会议:包括拟定会议议程、布置会场等,并做好主持会议、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及会后相关事宜。
4、做好校团委、学生会及班团支部活动日志的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干部的日常考核。
6、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四、干事职责
1、根据部长与副部长的指示认真负责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与自己对活动的意见。
2、参加本部定时召开的会议。
五、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团员发展。
2、负责团籍管理。
3、协助团委书记组织业余团校工作。
4、协助团委书记搞好团费收缴工作。
六、宣传部部长职责:
宣传部肩负着学生会的常规宣传工作,负责规范管理校园文化宣传阵地,与学校团委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主抓学生的时政学习,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快捷传递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学生会的有关情况。
2、做好各类学生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海报、演讲、新闻稿等。
3、安排督促黑板报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学校做好黑板报、宣传栏的检查工作。
4、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和表扬同学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及校园内的各种信息。
5、协助“校园之声”广播站、“日新”校刊工作。
6、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七、纪检部部长职责:
纪检部作为学生会管理和检查纪律工作的部门,与学校教育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纪检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校园文明监察纪检工作,主动制止校园不文明行为。
2、组织维持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
3、对各班级班容班貌、同学仪容仪表进行督察和检查工作。
4、协助学校做好每天校园纪律维持和两操检查工作。
八、学习部部长职责:
学习部作为学生会与学生学习息息相关的部门,与学校教务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学习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教导处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风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对班级教师上课、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
3、配合学校有组织地开展各学科的学习竞赛,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
4、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活动,以及专业技能竞赛。
5、期中、期末考试后,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
6、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九、艺体部部长职责:
艺体部作为学生会开展文体活动的部门、担任着丰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重任,与学校政教处、团委和艺体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艺体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协助学校举办校园文化节、体育节、开展秋季田径运动会。
2、策划、组织好各项大型文体活动和竞赛,如歌咏比赛、广播操比赛、球类赛等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3、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培养同学们对文化艺术的兴趣,调动同学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4、协助政教处、团委和艺体老师做好课间操的评比、节目选拔等相关工作。
十、生活劳动部部长职责:
生活劳动部作为学生会管理和检查班级卫生、学生宿舍、食堂工作的部门,与学校教育处、总务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生活劳动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抓好全校的劳动卫生工作,了解并反映学生的健康状况,关爱同学们的生活。
2、负责政教处组织的卫生大扫除的检查与落实工作。
3、配合学校参加每天、每周的卫生检查,包括大扫除、班级卫生、食堂卫生、校园卫生等。
4、收集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求(宿舍、食堂、生活等方面),及时向老师反馈。
5、配合学校做好“文明宿舍”的检查评比活动,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社团部部长职责
1、维护和扩大社团良好形象,负责社团各种活动的宣传与通知,加强通讯报道,组织各项活动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注重宣传知识。
2、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发展、组织和管理,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3、主持召开社团大会,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
5、按时完成学校举办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一、凡学生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通知到的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打印请假条,并提前通知主席团。
二、要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宣传物品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扫场地,爱惜宣传物品,不得浪费破坏,如有其他部门或学院组织要借用宣传部物品时,不得私自借用,须得到主席团的批准,并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如果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宣传海报,则至少活动前两个星期告知我们部门,以便安排工作。
四、海报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通知,否则按一般海报绘制;海报张贴地点如果没有特别要求则默认为二区食堂宣传栏及系北楼。
五、如果活动需要宣传展板,则需提前向主席团申请,由我们部门按实际绘制难度及可行性最终确定是否使用,另外我部门只负责展板的绘制,安放、归还等工作由申请部门承担。
六、活动横幅的置办及张贴由我们部门负责,各部门如需宣传横幅,则写好横幅内容交予我们部门,横幅所需费用由各部门活动经费中支出。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比如开学借学生会名义推销电话卡)
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工作的及时开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会议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系学生会的主要会议分为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
二、会议地点一般设在3教333,若有改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必须自觉提前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四、部长例会每周一次,部长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学生工作,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在部长例会上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主席团或部长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商议决定做开除处理。
七、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进行点名,凡迟到或早退、缺席者均需记录。
八、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九、开会期间手机须关机或者调为震动状态,无重大事情,不得接打电话。
十、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1个小时,尽量提高效率。
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报告。
四、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五、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七、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八、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九,活动过程中个成员要严守岗位,除去入厕等事情外,不得轻易离开。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保管。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
四、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五、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
三、若各部活动需要申请经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各部门分管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四、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
五、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六、所有用于学生活动的开支情况必须有经手人和活动负责的部长,分管主席三人签名,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各部门活动经费发票要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向系团委书记统一报销。
七、学生会各项财政开支必须定期向同学们公布,确保透明化。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及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
2、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及办公室干部掌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办公室内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非相关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使用办公室时应佩戴部门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代表我院学生会。
9、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做出登记,注明借用方姓名,并在使用后尽快归还。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向主席团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二、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或公开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给予通报表扬,成为授予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光荣称号对象之一。
三、对始终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学生会干事,由所在部部长向各分管主席提名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学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并通报表扬,并在换届选举中优先考虑。
四、学生会干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并交主席团讨论,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五、学生会部门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经部长会议,主席团,团总支同意后,在学期末获得“最佳之星”奖。
附录:每人积分共100分。
扣分细则:开会不到者扣20分,有事请假仍需扣5分。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视情节严重,扣50分或开除处分。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者视情况扣除20分到50分的处分。加分细则: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并加20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50分,优秀学生会干事加50分,获“最佳之星”部门每人加20分。
被开除者由办公室,主席团,团委确认,放可开除,同时需要在3教展板上说明开除原因。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学生会团:
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
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
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学生会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四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优秀部长”、“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学生会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学生会团所有。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学生会主席团)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