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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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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要怎么写?接下来给大家带来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方便大家学习。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1

一、经理

1、密切掌握销售动态,参与设计、策划的工作,使销售信息更好地服务于设计、策划,设计、策划的成果更好地促进销售;参与公司对项目定位的讨论及其他一些决策。

2、部门内部的人事管理;掌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使部门成为积极、向上、团结的整体,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与技术、策划、工程、预算、财务、行政、物管各部门的工作衔接。项目开盘前在公司领导处落实小区内外环境配套、使用的材质、在技术部落实所售房屋的总平及户型等;在预算部落实将出售房屋的面积;力求在房屋销售时能尽量给客户较为肯定的答复,避免因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够使设计、修建的房屋达不到预期的销售状况。

4、培养销售人员的专业技能及销售队伍的凝聚力,力求组建一支业务能力极强、高素质的销售团队,以便能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5、安排主管的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并逐步培养其独立工作的能力。

6、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可能地掌握客户资源并提高成功率。

二、主管

1、完成公司、经理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积极主动、有预见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

2、准确的掌握项目的销售状况及回款情况,当状况不佳时,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原因,并告之相关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3、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督促其对资料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随时向上级提供准确的销售信息、销售回款信息;抽查销售助理的电脑资源管理的情况,并保证数据的完全正确。

4、负责督促销售代表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提高仪态、仪表、服务质量,服务意识。

5、掌握销售助理、销售代表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帮助其调节好心理状态,使他们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最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6、监管和改善售楼处、销售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并负责解决。

7、布置销售助理、销售代表的工作,并每天检查他们的工作完成情况。随机地请客户对销售代表做出评价,并记入销售代表档案,以促进销售代表提高服务质量;不定期地对退房客户进行回访并向经理报告,以促进工作的提高和改进。

8、主持每天部门内部的早会,总结前一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了解销售代表在工作日志中所提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

9、作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表”工作。使员工能理解公司的举措与政策,同时也关心员工的利益,让员工能真正地将自己融入到公司。

10、类整理相关政策法规,方便大家的日常学习及必要时给客户出示有力证据。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主持早会——会后检查值班销售代表的工作——抽查销售助理的工作,如电脑资料的管理——检查销售代表的仪态仪表、服务质量,随机地请客户填写《客户对销售代表的评价》,对退房客户进行回访——就当日《工作日志》的内容请各部门配合解决,重要事情发《部门衔接函》。

一般一月的工作流程:总结当月的工作情况——对次月的工作做计划——接财务的催款通知单后安排销售代表催款——提交次月过生的客户名单给策划部

三、销售助理

1、销售助理是主管的助手,协助主管做好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站在主管的位置考虑问题,培养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2、负责部门的资料管理(详细内容见《销售部的资料管理》)。

3、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随时为销售部提供准确的房源,并及时准确地将销售情况反映在“销售状况一览表”。

4、每天下班前进行工作日志汇总、将当天的定、退、换房情况及销售代表和客户的意见汇总后发邮件或传真给董事长、总经理、销售经理、策划部。

5、每一月作一次有关销售量、退房量、客户来访量、咨询电话量、余房数量等相关数据的统计,交与主管作完分析报告后上报经理。(情况特殊时每周可作一次)

6、将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资料及时、准确的录入电脑(同时作复核),以便能随时查到某客户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具体购房区位、价格等资料;同时还应在财务的协作下将客户的交款情况录入电脑,便于销售部在掌握客户的应交、已交款情况后及时催款。

7、将所有已签合同及附件、部门之间的衔接函、公司下发资料等规范整理并妥善保管。还应掌握售楼相关资料(即合同、补充协议、按揭协议等)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补充。

8、作好销售所需资料的入库登记,避免资料重复印刷造成浪费。

9、完成项目开盘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如:准备房屋价格明细表、户型图、定单及合同、按揭相关资料、各种附件资料等。

10、作好销售代表的轮休安排(尽可能兼顾生日休息),服装安排,销售代表的候客顺序。

通常的工作流程:早会中核对前一日《销售日报表》——汇总前一日《销售日报表》——会后打开电脑转制数据——录入汇总《工作日志》并发邮件给董事长、总经理、销售经理——分类整理报刊广告资料——录入当日意向书、定单、合同、当日《客户对销售代表的评价》——整理部门资料、销售数据——汇总当日的《工作日志》。

项目发售前的准备工作:制作价格一览表、明细表——制作销售情况一览表——录入房源表——准备合同文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工程变更单等。

项目交房前的准备工作:查验老合同资料,制作《交房核查表》——组织销售代表填写标准合同或交房资料——与财务部核对该项目的销售资金的回笼情况。

销售情况的准确、及时把握是公司决策的首要前提,而销售情况来源于每一天每一套房屋的信息反馈,因此,销售情况的录入必须当天完成,且准确无误,否则,每一个数据、每一个文字有误由主管发现则对销售助理处以20元罚金,由经理发现则对主管处以50元,对销售助理处以20元罚金,如产生不良后果对相应责任者将课以各自罚金比例的经济处罚。

四、销售代表

销售代表是销售的前沿窗口,直接面向客户,服务于客户,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仪态、仪表,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充分展现优秀企业的窗口形象。

通常的工作流程如下:

对客户的售前服务——《客户记录表》的登记——客户决定下定单前报告主管——为客户签单(包括意向书、预定单、主合同、补充协议、花园协议、太阳房协议、《客户档案》、《客户对销售代表的评价》)——销售情况的记录——填写《销售日报表》——交合同给销售助理——填写《工作日志》——对客户的售中服务——对客户的售后服务。

1、对客户的服务。包括:a、售前服务(客户下定单之前)。客户的接待,环境、配套、户型的诚恳介绍,;b、售中服务(客户购房之后,入住之前)。反映和解答客户提出的疑问,征求客户对公司、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向客户通报工程进度,与客户分享公司和自己取得新成绩后的喜悦,邀请客户参加公司举办的活动;c、售后服务(客户入住之后)。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客户入住后的想法、困难,配合物管公司向客户解释和解决客户的困难,邀请客户参加公司举办的活动,与客户分享公司和自己取得新成绩后的喜悦。

2、对客户的服务应主动、热情、诚恳、讲礼貌、有分寸;对房屋的介绍从大环境到小环境,到户型,从公司到公司领导应娓娓道来,详简得当,语言规范、高雅,条理清楚,特别要避免由于简单从事或经验主义而流失客户。

3、《客户记录表》的填写。销售代表在初次接待客户时要填写《客户记录表》,注明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咨询事项、来访日期等,以备日后查询。《客户记录表》应依次填写、不留空格,如发现有蓄意不规范填写者,将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累计违规三次者予以除名。

4、销售代表在客户做出购买决定时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销售助理,关于客户姓氏、预定或合同、户型、位置等情况,核实无误以后,销售代表才能与客户签定的定单或合同,办理相关的手续,由销售助理变更《售房状况一览表》,并及时告知其他销售代表。

客户是否购、退房以定单(定金)为准,或由主管视具体情况调节,如发现有为售房而欺瞒同事、客户、主管的将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并且该已售房的提成充当销售部基金,或由主管视情况贴补给另一位销售代表。

《售房状况一览表》由主管或销售助理掌握,销售代表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处以1000元罚款。

5、签单。包括意向书、预定(订)单,合同,补充协议、花园协议、太阳房协议、客户档案,客户对销售代表的评价(客户签单后由销售代表报告主管,主管请客户填写,销售代表回避)。签单有签单销售代表,复核销售代表,销售助理接单后进行最后复核,签单各项内容不得有误,一处有误轻则各责任人罚款50元,重则各责任人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6、《销售日报表》的填写。销售代表在给客户办理完定、退、换房手续的当天要填写《销售日报表》,详细载明客户姓名,定、退、换房的位置,定、退、换房单的形式(预定,合同,或预定换合同),已签定合同的要载明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包括付款方式的改变),以便销售助理做销售统计。

以上各款漏写、误写的,每一套房罚款50元,如造成房屋重复销售而未产生严重后果的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销售情况的记录。销售代表应非常清楚自己的客户情况及销售情况,以便对客户进行售后服务,销售代表必须自己拟定一套完整的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姓名、合同编号、订房的位置、付款方式、定金数额、房款数额、缴纳日期、嗜好、家庭基本情况、购此房的原因、对公司认识、对自己工作的看法,等等。

8、《工作日志》的填写。销售代表每天下班前填写好《工作日志》,注明当天个人定、退、换房情况、新客户的信息来源、客户的意见、个人的建议,并将《工作日志》交给销售助理。

《工作日志》中咨询电话数量是指未曾来访的客户通过报纸广告、朋友介绍等打来的电话数量,非老客户的咨询电话。

《工作日志》的填写及录入中有关定、退、换房的内容不得有误,否则,每一个数据有误轻者将予以50元处罚,重者将予以500元处罚并自负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

《工作日志》中有关客户意见、个人建议一栏不得草率对待,如有长期空白不填写者或草率应付者,主管可视情况的轻重处以50—200元警告性处罚。

9、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两种情况:

情况一、尚在设计阶段的项目的变更;

情况二、进入施工阶段的项目的变更。

时间要求:变更所涉及的内容仅限于工程尚未进行的部分,或在签定合同的一周以内。如果客户在此时间内提出,但由于销售代表的原因导致变更要求未及时记录,及时反馈给工程部,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变更费用)由该销售代表承担。

程序:情况一、客户提出变更——销售代表填写《变更单》,必要时附图——客户签字确认,留下联系方式——经办销售代表签字——技术部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变更内容——预算部计算费用——销售主管签字——销售代表通知客户领取《变更单》,同时注意合同内容要与变更内容相符(否则该销售代表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变更不被同意要好言向客户解释;并让客户确认是否接受变更费用,若接受此费用,在财务部交清此费用后《变更单》方生效——技术部留存二份、预算部留存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客户留存一份。

情况二、客户提出变更——销售代表填写《变更单》,必要时附图——客户签字,留下联系方式——经办销售代表签字——工程部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变更内容——预算部计算费用——销售主管签字——销售代表通知客户领取《变更单》,同时注意合同内容要与变更内容相符(否则该销售代表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变更不被同意要好言向客户解释;并让客户确认是否接受变更费用,若接受此费用,在财务部交清此费用后《变更单》方生效——工程部留存二份、预算部留存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客户留存一份。

《变更单》一式五份,由销售代表详细记载客户的要求,分别由技术部(或工程部)留存二份、预算部、销售部、客户各执一份,每份均须有客户、各相关部门的经办人和负责人的签字认可。销售代表在未得到相关部门书面认可前不得承诺客户(包括口头上),有违背者将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未发生不良后果的扣50~200元作警告性处理。

10、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有序。保持售楼处、销售办公室的环境卫生,是销售代表的重要工作之一,要随时注意在送走客户后清理纸杯,将桌、椅、资料等办公用品归位,摆放整齐有序,当日值班代表还要负责维持桌面、地面、沙盘、烟缸等的清洁,发现模型有歪、斜等现象时,应及时整理。

11、销售代表有义务为客户做好售后服务,包括带客户上工地参观,介绍公司发展情况,催交房款,带客户到财务部交款等。任何销售代表不得以不是自己的客户为由拒绝为客户服务,一经发现情节恶劣者将予以除名。每逢节日、客户生日,销售代表须对客户表示祝福和问候。

12、向客户催收房款是销售代表的重要任务之一。月末主管接到财务部催款通知单后要及时通知各销售代表,由销售代表选择适当时机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委婉通知客户。

销售代表应在接到催款通知的当天与客户取得联系。客户用支票付款时,销售代表应告知客户在银行回单一联用铅笔注明客户姓名、房款、气费金额,客户用电汇、信汇方式付款时,销售代表应告诉客户在汇款的同时把汇款复印件寄给自己,并在接到复印件时立刻将之交给财务部便于核查帐目。

13、销售业绩是衡量一位销售代表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每一位销售代表都应尽力提高个人销售技能,主管有责任组织其他的销售代表帮助业绩滞后者,如果长期业绩滞后由主管报请经理召开经理、主管、销售助理会议,决定是否劝其辞职,再报请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2

第一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1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2条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3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4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5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6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7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8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二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9条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10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13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4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15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第16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17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18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20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21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23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24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3

为贯彻实施《消防法》,认真落实《__市__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公司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司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__任副组长:成员:__、;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㈠、总经理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检查、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职责、职能、的执行情况。进行消防安全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个人。负责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落实防火措施。

㈡、副组长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防范工作,组织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员疏散,组织灭火工作。

㈢、办公室监督消防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㈣、安全管理部监督按照消防法律法规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及管理情况,组织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组织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1.安全管理部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2.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3.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4.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5.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6.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7.运转的车辆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8.特种行业(司机、电工)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9.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情况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10.公司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

11.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30-100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1-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4

1、迟到和早退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如超过按照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假一个月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如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一并处罚,每人每次50元。

2、销售部办公区域内保持清洁,若发现不清洁情况则对当天值班人员和所在办公区域内销售人员一并处罚,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须完成20份的协议签订数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进行处罚。如发现伪签或不实协议按照每次50元进行处罚。

4、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3万元任务,将直接退回人事部。若当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取消销售津贴。若连续2个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将降至试用期,同时取消相应的津贴和补助,底薪也相应降低。

5、因为会议下单不明确,造成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工作不协调,影响内部或外部的团结,将严肃批评,并处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6、销售部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若发现手机停机、关机、未随身携带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销售人员必须写值班记录,要求全面、认真、实际描述,若未写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销售人员应每天手工填写出勤拜访记录,若未填写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8、发现协议单位到周围其它同类型酒店开会或团队住房,若是销售人员不知情则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并且收回此协议。如销售人员维护的协议在45天以内均未到本酒店进行消费,该协议将收回。销售人员的过期协议收回。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5

一、总则

1、销售工作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联系企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纽带,为了规范销售工作程序,加强销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售前管理

2.1销售业务员及各销售站点驻站人员,要认真作好市场调研工作,广泛搜集整理市场信息和经济情报,建立和完善销售公司用户档案,每月底出具市场调研报告,以便公司决策层平衡产、销,及时做出有效的市场应对措施。

2.2销售部长依据市场调研报告,做深层次的市场预测,分析和调研,积极开拓市场,寻找客户和客户进行价格、数量、质量等谈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签订正式销售合同作为档案资料和结算依据。

2.3签订合同应按规定,逐项填写供方单位名称、需方单位名称及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电话号码、地址、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指标、验收方式、定货日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地点(一般定为我方地点),经济纠纷的解决地点(一般为我方地点)和方式等,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各项不得遗漏,需由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必须进行公证。

2.4建立销售合同文书的三级审核制度,即销售部、企管部、公司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销售部、财务部、企管部、对方客户分别留存。

三、产成品的销售与出库

3.1产成品的销售分为赊销和现款或预付款销售两种形式。

3.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定产品售价,销售部起草售价(调整)通知,报财务部、销售部执行。

3.3属于赊销的由销售部长按合同填制赊销申请单(要求明确赊销数量、价格、付款期限、责任人)书面通知开票员、销售核算员,具体操作程序为:

1)开票员开具发货通知单;

2)安排送货;

3)调度员接到发货通知,组织装车;

4)调度员依据是送货单开具出门证;

5)提货人持出门证到门岗,门卫核对后予以放行。

3.4财务部认真核对每日到帐款项,并出具“到款通知书”(明确汇款单位、到款金额),通知销售部、企管部。销售核算员依据到款通知登记往来帐。

3.5现款或预付款销售需方自提的,具体程序为:

1)提货人到销售部开票处开具发货通知单;

2)开票员与销售核算员核对往来帐预付款余额,计算可提货数量后开具发货通知,注明装车限量;

3)调度员组织装车;

4)开票员按实际过磅数量重新核算本日提货金额,若提货金额超出预付款帐面余额的、通知保卫人员协助提货人到财务部办理货款补交手续。

5)销售核算员依据过磅单开具出库单并加盖企管部公章,财务部收款出库单加盖公章、开具发票。

3.6提货人持加盖有财务部、企管部公章的出库单(出门证联)到门岗,门卫核对无误予以放行。

3.7现金或预付款销售需我方代办托运的由我方对口业务员代办一切手续,发货程序同上,财务部凭证发票、出库单、代垫运费票结算。

3.8销售核算员应坚持产品出库手续日清月结,出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存根一联,,提货人一联,财务一联,销售核算员一联(统计联),出门证一联。

3.9开票员随时与销售核算员取得联系,及时核对往来帐货款余额,认真核对发货数量,严禁超发,否则责任自负。

3.10负责产品销售,出库及发货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必须各司其职,步调一致,认真把关。

1)开票员,调度员、门岗要求岗不离人。

2)销售核算员、财务部有关人员要随叫随到。

3)销售核算员,认真核对往来帐每日出具销售统计报表,月底汇总上报销售部、财务部和公司经理层。

四、产成品的现场管理

4.1入库后的产成品及存放场地必须严加管理,责任人为焦场保管员。

4.2产品存放场地必须每日清理。

4.3严格执行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没有接到发货通知前,严禁私自安排装车,否则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经济责任自负。

4.4一切购货车辆,都要按指定地点,指定要求,排队等候,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一切提货人员及等货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后,必须遵守我方的相关规定,违者公司保卫人员有权处罚。

4.5调度员接到发货通知单后,场地上任何管理人员都不得蓄意刁难或私下通融,否则严惩,对等货时间较长的车辆人员,场地管理人员,业务员要热情、礼貌、耐心的说服解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窗口服务形象,并要妥善安排提货人员进行就餐和休息,严禁提货人员夜间在车辆上休息。

五、售后用户服务

5.1销售系统各单位要形成用户定期回访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及时解决和处理用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等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公司生产部,以便及时协调整改,加强质量控制。

5.2售后服务分别由各销售部门负责,坚持“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副产品的售后服务由销售科负责。如出现严重问题,则由公司常务副总全权负责处理。

六、附则

6.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6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

1、基本工资:

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工资:

是指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岗位责任及工作,给予岗位工资享受。

3、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的同时,公司对该销售员工所下达的业绩达成绩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全勤奖金:

是指所有销售人员每天必须在9:00前打卡,超过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的扣20元/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累计超过三次无故旷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奖金。

5、销售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应保持在8:00-22:00间自己的通讯工具处于正常待呼状态,如发现3次/月不能正常传呼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6、综合补贴:

包括手机通讯补贴、个人日常餐费补贴等。

7、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8、奖金:

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年终奖(按全年销售达成率×0.5%)、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9、新老员工必须承诺遵守个人薪资保密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询问或评论个人薪资。违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批评、处罚、降薪的处分。公司在需要时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7

1.0目的:

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业的火灾危害。增强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绝或减少重大特大火灾发生,把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内容

3.1防火负责人职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责任制)

a认真贯彻、遵守国家《消防条例》技术规范、标准,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之内。

b主持消防委员会工作,指导职能部门和车间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职工报告消防工作。

c组织制定本企业消防规章制度,督促和检查贯彻落实。

d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考核效果。

e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f消防设施建设与企业发展建设同步。

g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h发生火灾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i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2安全主任(消防干部)职责

a组织实施安全规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确定本车间火灾危险点,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规划、计划规章制度、草案,提供领导审定。

d负责消防宣传、检查、整改等组织工作。

e负责消防器材配备、检查、维修等组织工作。

f对违章、违法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g根据企业领导的指挥,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

3.3生产车间防火责任人职责

a建立健全本生产车间各级岗位责任制,督促落实。

b研究确定本车间火灾危险点,制定控制措施。

c组织消防宣传、检查、整改火险等活动。

d领导本车间义务消防队,维修消防器材。

e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3.4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3.4.1生产部门防火责任制。

a编制生产计划同时编制消防建设项目,改善消防条件整改火灾隐患。

b实施、检查计划时,同时检查消防项目的实施、落实情况。

3.4.2工程技术部门防火责任制

a在编制工艺规划、工艺守则、设计工艺设备时要考虑防火安全技术和措施。

b研究、开发新产品时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要考虑消防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d对生产工艺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整改。

3.4.3质量管理部门防火责任制

a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和审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和消防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b参加企业防火检查、负责审批重点部位动火作业手续。

3.4.4设备部门防火责任制

a制定机械、电器、动力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时,应包括消防安全内容。

b新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c对引进的重要设备,应将其有关消防安全资料报安检、消防部门备案。

d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要严格要求,不准带病运行。

3.4.5动力能源部门防火责任制

a设计变、配电所时,要遵循有关防火规定。

b定期对用电设备、线路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不准带病进行。

c检测、维修防雷设备,确保灵敏好用。

d设计、施工、维修消防供水系统,确保灭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销部门防火责任制

a有计划、定量购入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规定分类存放,并将有关资料上报消防部门备案。

b严格贯彻执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定和防火制度。

c严格贯彻执行《仓库防火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各类物资储运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强对保管人员防火知识教育(持证上岗)。

3.4.7综合办公室防火责任制

a负责所辖下属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b负责所辖下属部门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负责企业内职工生活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资源部门防火责任制

a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防火教育。

b对临时工、入厂实习人员进行防火教育。

c与有关部门协商配备重点工种工人,并负责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列入劳动纪律检查的重点内容。

3.4.9安全部门(安全员)责任制

a组织实施上级和本企业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办法。

b收集、整理有关消防信息,掌握本企业消防工作综合情况给领导当参考。

c起草消防工作计划,各项消防工作进度。

d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e组织宣传教育,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f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g督促和检查各种消防设施配备和维修工作。

h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工作。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8

一、总则

(一)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四)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配气站、安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站长和班组长担任。

(五)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属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七)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八)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九)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十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四)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五)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十六)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十七)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奖励与惩罚

(十八)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十九)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二十)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9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

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消防公司规章制度表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都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都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39;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

、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

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

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消防器材的管理

1、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五十三条调查: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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