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局内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行政经费由区财政局结算中心统一核报。局内不准设立银行账户;不准自行收费;不准违规私设“小金库”;不准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2)本局内一切经费开支和资金往来,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实行局长按有关财务规定“一支笔”审批。
3)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购或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办公室经办进行政府采购。
4)各种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开支事由,上述三项不全者不予报销。所开支的原始票据,原则上必须使用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5)出差或购物需借用公款,应填写《借款单》,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款,事后及时归还。未经批准,财务人员不得办理借款手续。
6)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未经局长批准不得随意调度资金。财务印章和有关票据管理要按规定分开保管,必要时归入保险箱。
一、总原则
1.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4.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账。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我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3.客户需增值税发票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4.业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如样品需有客户签字办单或订单。
5.业务人员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6.业务人员必须负责客户全套服务,包括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送还货期,货款追回。
7.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打送货单。
8.发货时必须由发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由各户签字。
四、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账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账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产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节约材料,提高速度,保证产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车间生产需材料必须填制领料单,并有生产和仓库部门同时签名,并报财务部门。
6.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生产部、仓库各一联。
7.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账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账存是否相符。
8.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账,月底必须同仓库账核对相符。
9.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10.生产员工必须完成规定工作量才算加班,计加班工资,未完成规定工作量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11.员工必须有产品质量意识,由于主观因素,使产品质量未能达客户要求,造成损失,由员工承担责任。
12.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保养,并以记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费用说明
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四、职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审核。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员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条》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办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 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标注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等。
第七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上面须有日期、单位、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原始单据须粘贴整齐。
(三)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入库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八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接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二)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九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
(一)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审批及报销流程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十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办公室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采购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一条 业务招待费及其他报销制度
(一)费用标准: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及董事长的同意。
(二)报销流程: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支出制度
第十二条 工资支付流程:每月25日由财务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等信息)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第五部分 工程款及营销费用及其他专项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规定
所有工程款项按合同及协议规定支付,工程款须在付款申请中填写本次付款金额、合同总金额及累积已付款金额等内容;工程尾款支出,用款申请单后需附经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已结算的工程款支出,需附结算审核报告与图纸外的工程量结款补签工程合同或协议,按相关合同费用程序支付款项。
第十四条 营销费用的支付规定
广告费支出及大型营销道具制作支出,需在用款申请中填写本次付款金额、合同总金额及累积已付款金额,同时在用款申请中说明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营销活动费用支出,需附有费用支出明细清单;营销物料制作、购置支出,需附有物品购置清单及验收手续;凡能套取建安定额的营销道具制作支出(如销售展台的搭建等)需附有预算部审核认定的费用清单,设计费用的支出等类似费用应按相关合同费用支付程序支付。
第十五条 工程款及营销费用支付所需要的手续
工程类及营销费用支付,合作方必须提供项目所属地地税局提供的工程发票,对确实无法提供发票的,先提供收款收据,同时按税局规定的税率扣除代扣代缴税额,按照余额办理工程款项支付。
第十六条 款项支付的流程
根据规定填写用款申请并提供所需手续→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到出纳处结算。
第十七条 款项金额较大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第十九条 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的名称;
7.数量、单价和金额;
8.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
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从新补正。
第二十二条 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部分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一、总则
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须依照本制度开展工作。财务部总监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门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负责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3、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4、及时准确地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5、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负责公司职工的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的发放。
7、负责公司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9、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0、编制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流程
4.1.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4.3.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4.6.存货审计流程
4.7.收入审计流程
4.8.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4.9.成本审计流程
4.10.利润审计流程
4.11纳税申报流程
五、相关制度规范
5.1.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2.转账支票管理规范
1、银行转帐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支付款项得凭证,是同城结算中最简易的形式,凡属本地区内超过1000元的款项结算,一般情况下都必须采用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转帐单位名称、签发日期、支付用途及数额。做到票面、收据和原始凭证的金额完全一致。
3、财务部签发银行转帐支票时,必须看清楚资金渠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将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单位代为签发。不准将本单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给任何外单位使用。
4、为了掌握银行存储情况,财务部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月匡算平衡,加强资金调度。
5.3.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1、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4、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的&39;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二)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四)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六)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八)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九)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十二)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十三)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十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一)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二)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四)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三、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三)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四)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
(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
(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
(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
(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
2.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
(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
(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