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
第六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没有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的一律拒绝付款。
第九条财务人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
3、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4、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确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9、协助做好部门内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和会计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工作,并加盖“收、付讫”戳记。
2、及时、准确、逐笔登记现金帐及银行存款账,按时结出余额,并做到账实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据、发票及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专设登记簿,依序登记备查。
4、经常核对银行、帐面发生额及余额。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帐项,发生差错及时核对,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后发生额和帐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5、熟练掌握银行结算规定和各种收付款方式,认真填制各种银行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记帐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纲,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制订。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和所产生的财务关系。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职能是针对管理对象所进行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和分析。
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建立原始记录的填报及管理制度;
二、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三、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四、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五、建立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六、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章资金集中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及财经纪律。
2、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经营活动,确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
3、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支持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实施。
5、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6、依法纳税,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7、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一惯性负责。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配合企业法人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
1、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2、提出设置财务会计岗位的建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开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4、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审核公司主要财务收支事项和财务报告,领导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活动。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
2、做好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3、认真编写公司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搞好公司财务评价工作。
4、全面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工作,审查有关经济合同,促进公司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各项资产效能,提高理财水平。
5、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学习掌握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财政、财务、税收、会计等国家政策法规,促使公司财务活动规范合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互相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1、认真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项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2、落实本部门财务预算。
3、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直接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纳入财务核算,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进行帐外经营。
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外部融资活动,必须由财务部集中审批,统一管理。
2、成本收益原则:融资应比较、分析成本,讲求融资效益。
3、风险收益原则:融资应进行风险评估,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取防范措施,使收益和风险相匹配。
4、融资方式和财务结构相适应原则。选择融资方式必须兼顾公司财务结构,科学合理地运用财务杠杆,保持良好偿债能力。
5、以需定筹,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需要确定筹资数量和筹资时间,根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支出。
二、资金筹集方式包括:
1、吸收投资者投资,即股权筹资。
2、银行借款、签发短期票据和用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即债权筹资。
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把部分利润留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方式筹集资金,即积累筹资。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
一、实行资金计划管理:为使公司资金运用合理,加速周转,各部门应根据确定的
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需用量的预算和使用进度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报告企业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实行
企业内部资金调剂办法,使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合理化。
第十六条、资本金的管理
公司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投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以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第十七条、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公司要按照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分别对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分类记录资本公积金明细帐。
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
公司对各类负债要按年限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对各种负债的归还期、利息支付期应及时核对并按期偿还,并按月向总经理提供分类汇总情况。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收支范围执行。库存资金日清月结,一切营业性现金收入,都应于当日最迟次日送存银行,不允许坐支。
2、各经营公司由财务部负责营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稽核员负责
各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及稽核,餐饮部、康体部、夜总会等经营部门设若干专职收银员,每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台的收银员要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连同所收支票、信用卡、现金等按规送交财务部。
3、帐务主管应定期检查出纳员的库存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库,月末编制库存现金盘存表,报财务部经理。帐务主管或稽核员应对各收银点实行经常性或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财务部经理进行处理。
4、
5、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除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款项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要及时逐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由帐务主管与出纳共同进行,帐务主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往来结算的管理
1、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在往来结算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客户档案、帐目登记、帐款催收和信用评定等日常管理程序,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要分户列出债权债务明细表。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每季季末编制债权帐龄情况表,提出债权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债权要分析情况,检查责任,健全制度,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催收。
第二十二条、坏帐损失的管理,公司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5‰提取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物料用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国内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等按实际成本计价。
②境外构入的商品进价成本按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包括进价、进口关税、外汇差价以及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等。
③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⑤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场价计价。
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计价;若无发票、帐单,按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计价。
⑦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⑧低值易耗品出库后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
3、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4、存货采购、领用的管理
(1)、进必须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填列具体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和结算方式等,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审核,编制资金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实行采购、验货、付款衔接制度。
采购的存货应取得有效发票,并将采购的材料物资连同发票,采购计划单送库房验收入库后交财务部审核记帐。
(2)、的品种数量金额明细核算制
财务部根据仓库验收入库单按品种、数量、金额、登记明细帐,凭各经营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发出存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部门成本。
餐饮部直接采购入厨的小宗鲜、活原料、调味品等辅料,经质检、计量使用等有关人员签字后,直接计入餐饮成本。
经营部门对领用和自行采购的小宗存货应建立领用、发出等内部转移手续,月末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会同经营部门对领用后未消耗的原辅料等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办理“假退库”手续,减当月成本。待下月初再行冲回。
(3)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见实施细则。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a)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确定;进口设备、家俱等的计价还应包括支付的进口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入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包括增值税税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入帐。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除房屋、建筑物按规定使用年限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5年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固定月折旧率,个别核算的方法进行折旧,固定月折旧率为1.6%。计算公式:月折旧额=原值__1.6%
第二十七条、提取折旧时按月初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提取,月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购进手续。各部门每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财产购置计划与工程部门协商后,提交财务部初审平衡,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至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当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尽量减少计划外购置。对确属工作需要的计划外购置,应严格按照计划外物资请购签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计划购置或计划外未经审批同意的资产购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验收,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填制“物资转移单”,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由工程和财务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制度规定分别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划分为大修理和日常修理。
2、各部门的日常修理由工程部负责,修理费用由工程部按部门划分,报财务部审核后,计入有关部门当期费用。
3、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提前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大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费用预算报告交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对未列在修理计划中,但又确实需要大修理的临时性项目,应填写紧急修理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对直接影响经营必须紧急抢修的项目,事后应补填紧急修理报告书报财务部和总经理。
4、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第六章、递延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总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成本费用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通过成本和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达到节约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各级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成本、费用总额控制办法。
财务部设专职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财务人员,经营部门要设专职的计量人员,严格按照消耗定额,领用发出材料,在核算综合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试行单项成本核算。
第三十三条、制定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例如差旅费开支标准、服装费开支标准、交际应酬费开支标准、车辆电话等的使用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汇集、计算和考核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情况见附件二。
第八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收入主要包括餐饮收入、康体收入、夜总会收入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格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第三十六条、销售预测,分析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根据以前年度销售情况、市场变化、新开发项目、人员和工作潜力等情况,制订出下年度销售预测、分析和营销计划报告书,报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财务部负责计划的监督执行,每季度末要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比、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季度计划。
第三十七条、销售日常管理制度。营销部门在进行整体推销的同时,要注意跟踪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加强与财务部的沟通联系,要严格执行企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进行减免打折,对旅游团队等实行的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应在制订合同前报至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八条、建立利润预测与分析制度,明确盈亏平衡点的确定程序和方法,建立基本利润、目标利润的确定与利润计划编制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试行目标管理,职工收入与目标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
第三十九条、明确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列支要求,控制营业外收支发生数额,减少非营业活动对利润的影响。
第四十条、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调整、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延续5年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一条、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根据董事会决议)。
1、支付罚没财产物资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金10%。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编制和报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款项表、营业收支明细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利用各类报表所反映的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
2、主要经营指标及简要说明;
3、经营情况分析。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重视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将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四十八条、公司正式运转正常后,半年内实行电算化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少于半年,试运行期间实行人机并行,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脱离手工帐。
第四十九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定,注意密码的保密。严禁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盘,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行。
一、遵守会计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不坐支、不超支、不白条抵库、不私借公款。
二、差旅费的使用及报销办法:
因公出差预领现金,须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凭据,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须在三天内与财务结报,遇特殊情况的,结报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
三、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办法: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发放审批办法:
五、行政、事业、用工性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明确标准编制发放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车辆维修费用及出车补贴的审批办法:
1、车辆维修由负责该车辆的司机提出,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出车补贴的支付。由司机根据出车情况,于次月5日前填写《出车补贴申报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进行支付。
七、会务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办法:
1、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时,必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签字,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在酒店(饭店)进行业务招待时,限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签单,其余人员一律采用买单结报的方式进行;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支付相关款项;未按上述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八、购置办公用品的审批办法:
1、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采取领用制,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高额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并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办公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九、票据由办公室财务会计统一保管,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会计有权拒付。
十、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汇总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药店应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监督、管理及核算。
二、财务人员应建立相关往来账目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登记核算。应建立应收账款——医保款二级明细账,用来专门核对当月医保IC卡销售额、当月应收财政医保款项回拨金额、当月应收医保保证金金额往来情况。
三、药店应建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医保款项回拨管理。
四、财务人员应将医保数据核对准确及时打印每月职工、个体《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费用情况申报表》并报送医保中心。
五、财务人员每月应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进行整理、核对数据开具收款收据报送财政局。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留存联进行审批、挂账做账务处理。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
财务负责同志(来源:)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
(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超过1000元(含)报局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一)原始凭证名称:(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六)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七)单笔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须附凭证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会计和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四条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再按审批权限报局领导审批,在指定地点消费。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接待消费后,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的副主任签单,一律注明接待单位或开支用途,计入单位经费支出。特殊情况下,经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负责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员签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补签。经办人事后应及时补办接待申请单。
(三)接待标准:县级来客人平60元/餐,市级来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门及其以上领导的接待标准由局长确定。县市来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上级和外地来客由办公室安排在协议单位接待。
(四)接待费报账程序:由办公室结算接待经费,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或局长审批。所有接待开支必须附原始接待申请单,在非指定接待点经费凭接待申请单和原始票据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五条出差管理
(一)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娄财行[20__]374号《娄底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省、市内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出差由局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和局长审批。
(四)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批准。
(五)预借差旅费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和局长批准,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报账结清。
(六)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月25日前报账,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报销差旅费。
第十六条专项工作支出
(一)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如大额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第十七条借款管理
(一)办公室借备用金限额2万元以内,于每年12月25日前结清。
(二)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及时结清,不得跨年清还。
第十八条对外付款超过1000元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员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局领导(含副处级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职工按240元(不含司机),凭票按月限额报销。
第二十条报账时限
(一)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帐,每周星期五为集中报账时间。
(二)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除办公室定点接待外,机关干部职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节假日,依次往后顺延时间)必须把一个月内的开支(包括差旅费)按程序报批;定点接待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统一结算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个月财务报表。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馈赠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对前述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会计分别建台帐,局办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货架、沙发、保险柜、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局办公室管理。
(四)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科室需添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审批单报账。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五)物品申购。各科室申购物品时,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单价,报办公室,经分管局领导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审批。
(六)物品采购。全局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到定点商店采购。
(七)物品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九)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十)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应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和监审员为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十一)物品处置。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