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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 新华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资料: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管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一人一间,员工两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综管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状况击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员工承担;两人一间的,由两人平摊该项费用。

4、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综管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状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8、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1、公司领导或综管部如在适宜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推荐。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务必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综管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职责。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综管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2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__、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3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9.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10.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6)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4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__公司

__年X月X日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5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7、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8、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评比。

9、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电褥子及功率超过50瓦的电器。人离熄灯,断电源,宿舍严禁吸烟。

10、其他未涉及事项由主管经理负责解释。

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院长。

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院长。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16、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17、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18、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9、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20、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1、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22、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例严格遵守,违者按事情轻重罚款10元——100元不等。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6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5、宿舍负责人:黄帅

二、住宿须知

1、住宿职工必须登记入册备档,其他职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写《住宿申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综合办进行宿舍调配。

2、入住后的职工不得随意搬挪所住宿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搬回原来宿舍。

3、所居宿舍不得出租转借他人居住,发现一次取消居住资格,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不得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或反动的报刊、书籍、言论、碟片及其他声像制品,不得从事损害公司荣誉或利益的行为、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

6、各部门经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深入员工生活,聆听员工的意见,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尽力帮助、解决员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7、员工宿舍一切设施、设备属公司所有,各员工要爱护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要归还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寝室长必须在离职清单上签名并确认所借物品是否全部还清,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离职人员一经寝室长在离职清单上签字后,职工离职(包括辞退、辞职等)的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宿舍管理员检查后予以落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有需要赔偿的必须给与公司赔偿,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签发完《离职申请》的必须当日搬离宿舍,不得拖延。再继续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资。

9、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10、员工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

11、员工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12、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关电视。节约用电、用气。电费每个月控制在人均50元内,煤气为每21天/罐,如若超标,将超额部分平摊至每个宿舍人员。

13、严禁在宿舍内烧废纸、点焟烛,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14、各种安全防护装臵、照明、仪表、警示标示等,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

15、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斗殴、酗酒影响他人休息;员工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员;员工家属、亲友来访,若要住宿,应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

1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晚不回宿舍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17、不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不把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18、宿舍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保持宿舍内环境干净整洁。各宿舍必须张贴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并根据值日表分清责任。对自己床铺折叠整齐、对床下卫生要打扫洁净。如果没有时间打扫,可每月每人出资300元由专业人员打扫。没有值日表的寝室,每人每天罚款10元,直至贴出值日表为止。

19、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20、员工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安排修理,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1、综合办公室和工程部在检查中发现违章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处罚。

22、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2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24、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25、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员工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处理。

26、严禁员工赌博,麻将室是供员工休闲娱乐之用,不得大声喧哗,活动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不能超过12点,周五至周六不得超过凌晨2点,员工在打麻将一炮不得超过10元,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27、根据实际情况男、女宿舍各选举出一名寝室长,负责日常卫生、纪律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并在办公室检查时间协同进行检查。寝室长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

28、宿舍不得出现公司任何产品(包括过期产品)及辅料,发现一次,按被发现产品市场价格的10倍罚款。找不到责任人的,全宿舍成员均摊。

29、公共厕所下水道因人为因素造成堵塞和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维修带来的相关费用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同楼层全体居住人员平均分摊

三、卫生标准

1、地面、墙面、墙角、天花板干净,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蜘蛛网。(10分)

2、灯具、风扇、用品用具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呈现本色。(10分)

3、床铺干净无杂物,被褥、床单、衣物干净、叠放整齐、无异味。(15分)

4、桌面干净无垃圾,桌面物品干净、呈现本色,摆放整齐。(10分)

5、门窗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窗台无杂物。(10分)

6、室内无堆放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筐要倾倒干净,无大量垃圾存放现象。(15分)

7、床底干净,无蜘蛛网,鞋子、脸盆等用品摆放整齐有序。(10分)

8、整体效果好: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无损。(10分)

10、宿舍出现剩余公司产品的或配置物品损坏的,取缔评选资格。

四、管理条例

1、所有罚金由本人上缴财务部,不服从管理者以工资形式双倍扣除。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现金。

2、宿舍室内卫生检查项目:卫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无损、电器、纪律。检查时间:每周四10:00点作为定期检查时间、每周不定期一次。检查人员:综合办、宿舍管理员、各宿舍寝室长。

3、宿舍成员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财务根据宿舍管理员提供的名单进行扣除工资,被扣押金者当月去财务领取押金单作为凭证。职工离职由宿舍管理员检查该宿舍实物是否损坏,损坏者按价赔偿,完好者由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离职者走后发现是其损坏的由管理员承担责任。(押金从转入新宿舍开始扣)

4、宿舍工友对所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董事办处理意见为最终结果。

5、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进行补充和调整。此制度每间宿舍张贴一份,丢失者罚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以上规定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经教育屡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年x月x日

综合办公室

二、整改措施

1、由宿舍人员推荐,部门主管审核选举寝室长,男女宿舍各一名。

2、寝室长负责宿舍的管理、协调及信息反馈。

3、综合办公室对寝室长进行监管。

4、综合办公室每周对宿舍进行检查,对卫生不合格和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集体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与相应处罚。

5、宿舍现有打扫卫生人员和烧水人员各一名(车间员工兼职),打扫卫生人员(王淑姣)主要负责走廊、厕所、楼梯卫生和垃圾的清理。烧水人员(王艳群)主要负责宿舍人员热水的供应。综合办公室对两位兼职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使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6、在每间宿舍门上张贴出宿舍所住人员名单,以便综合办公室检查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7、近期对宿舍进行一次检查,将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大功率电器、设施等全部没收。对需要维修的地方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进行整改。

8、要求各宿舍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宿舍卫生进行一次大清理,并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7

一.员工宿舍的入住与迁出

1.员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现有设备器具的状态登记(如卫生间设施门窗床铺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证,与迁出员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迁出员工需将个人床铺、抽屉、物品清理干净,并做好宿舍卫生后与入住员工进行交接。

二.宿舍员工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的干净整洁,保持床铺以及个人物品的摆放整洁。

三.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

四.宿舍内禁止做饭,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饭器具(包括菜刀、砧板、电饭锅、电磁炉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饭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类、油、各类调味料等)。

五.宿舍未经允许,不得有外来人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后,方可入住,且负责宿舍财产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不得出现酒精、妥善处理好烟头。

七.水电管理

1.宿舍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2.未经公司允许,宿舍内不得存在电热管、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电水壶除外)。

3.宿舍用水标准:5吨/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4.宿舍用电标准:夏季用电标准40度/人/月(冬季用电标准60度/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八.宿舍内设备器具需爱惜使用,如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根据宿舍交接登记清单溯源责任人.

九.运营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体宿舍的检查。

十.处罚

1.宿舍存在卫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未经允许,有外来人入住,未经允许的电器设备,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且对宿舍员工上级罚款100元/人;第三次,对违反规定的宿舍内员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内存在做饭行为,且存在做饭食材,器具等,没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三次,辞退违反规定员工。

3.因违反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电,造成电火损失,由该员工承担所有损失,且报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运营部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8

一、总则

大学生集体宿舍既是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又是学生探讨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宿舍环境能给人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营造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保障单位、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

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学生自我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并加强日常检查评比。

优质服务:单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为入住大学生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合理分摊:大学生集体宿舍水、电费用、管理费用由单位和入住大学生双方合理分摊。

三、管理规定

入住集体宿舍的大学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保持集体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体宿舍卫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学生共同维护。大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1、入住人员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并保持厨房、厕所清洁卫生;

2、垃圾清倒在单位院内垃圾车里,不向窗外和室内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不在楼道、楼梯随意泼洒脏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4、保持宿舍墙壁干净,不乱写乱刻、乱涂乱画。

(二)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1、按分配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需调换,需到大队基地办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并进行登记;

2、注意爱护公物,凡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毁、损坏或丢失,违者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3、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时间原则上自行安排,收看电视或使用音响时注意避免妨碍他人休息;

4、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大队基地办批准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进行身份登记;

5、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每位入住大学生平均分摊。其中,分摊的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费用由财务科到个人工资里划扣,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入住大学生自行缴纳;

6、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使用电器和煤气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7、严禁携带易爆、化学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楼内不得随意生火,临时使用蜡烛时应注意避开易燃物品;

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予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在离开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关闭煤气阀和用电设施、设备;

11、入住大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其他员工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共设施维修规定

1、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由宿舍成员之一报告大队基地办并填写维修申请表,基地办接报后派员一般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

2、因个人原因损坏的设施、设备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入住人员分摊自理。

四、检查评比

由基地办、党办以及入住大学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比小组,不定期对集体宿舍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团结互助好、宿舍环境美、内务整理优的集体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缺乏团结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9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4、宿舍文明: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等。

5、其它

(1)违反《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1

一、总则

敏辉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敏辉班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纪律

1、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人员。+2分

2、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随意更换—2分(寝室长负责)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2分(寝室长负责)

4、听到起床铃后,寝室长负责催叫室友起床,迅速洗漱,整理内务,负责的室长+2,负责的学生+1分

5、6点13分学生离开宿舍,进行跑操,只留值日生打扫卫生,一切整理完毕,关闭电源才许离开,负责者+1分。

6、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2分;

7、午休铃响后,晚寝铃响后,在室内活动,喧哗,打闹,讲小话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2分,并写出500字的反思性文字。此项由生活委员和室长监督执行。全期内超过3次,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

8、就寝后,禁止串门,禁止外出宿舍楼,违者—5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9、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违者-5分(寝室长负责)

10、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违者—2分(寝室长负责)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违者—5分,并罚其打扫寝室卫生一天。此项由生活委员和室长监督执行

12、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违者—5分,丢失学校概不负责。(寝室长负责)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违者—2-5分(寝室长负责)

14、禁止爬到窗台,鞋架,毛巾架上去,,违者—5分,破坏要双倍赔偿。(寝室长负责)

15、禁止把身体伸出窗户外探看,禁止在窗台口吵闹、推拉、违者—5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16、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寝室长负责)

17、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违者-10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18、严禁把蜡烛等火种和刀子,剪子等凶器带进宿舍,违者-10分,一切责任自负。(寝室长负责)

19、不私拿同学的物件使用,违者-2-5分(寝室长负责)

20、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违者-10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21、禁止偷窃别人钱物,禁止敲诈勒索,一经查处,根据情节轻重,通知家长全校通报批评或退学(所有班干部负责)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1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1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1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1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鞋架上;

5、物品(1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卫生区(1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7、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卫生由寝室长和卫生委员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4、根据积分情况,半月评选“文明寝室”,并发放奖状。寝室长加10分,寝员加5分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2

1、住宿学生须按班级分配层铺就寝,不私自调换。

2、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上课及课间不私自到宿舍。

3、讲卫生、爱整洁,床铺整齐,生活用具摆放有序。

4、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牌。

5、讲公德、守诚信、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

6、爱护宿舍公物,若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不乱倒剩饭菜剩饭,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员、门卫各一份。

9、严禁乱窜宿舍,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更不允许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内玩火,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用电器。

11、舍长须配合宿管员老师管好宿舍事务,负责宿舍值日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住宿生晚上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舍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及班主任,以便妥善处理。

13、宿管员老师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3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其它

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

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该宿舍停电处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4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5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住宿有序化、规范化,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温馨、安全”的宿舍氛围,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约:

一、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安装、使用私人电器(含照明灯具),严禁点蜡烛、点蚊香、焚烧纸屑、使用明火。

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淫秽书刊进入宿舍。

三、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在楼顶晾晒衣服时要注意安全,不许在楼顶打闹嬉戏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睡上铺的学生上下床时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床时互相打闹和在上铺做其它运动。如床铺有问题,要立即向宿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六、不准私自住进宿舍或自调宿舍及床位。不准容留家长、同学或其他外来人员借宿,禁止无故窜宿,特别是男女窜宿。

七、不准在宿舍抽烟,酗酒,聚会,高声喧哗,起哄。禁止在宿舍打牌、赌博。

八、保护好个人财物,柜子上锁,钥匙随身带,房间无人时门上锁。

九、不准向窗外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等物,严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楼以上的学生不许翻越窗户,任何人不许在窗外晾晒衣物。

十、晚自习下后及时回宿舍休息,坚决杜绝不假外出和夜不归宿的现象。

十一、不准在宿舍及楼道进行妨碍他人休息、学习的文体活动,特别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面乱贴、乱画、乱钉钉子,不准在桌、门、窗上刻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三、正常上课,上自习期间及节假日,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和公寓楼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滞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在校补课学生除外)。

十五、凡违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的住宿学生,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六、学生申请住宿,必须承诺恪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由住宿生及家长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与公寓楼管理室签订《宿舍安全管理公约》。

十七、一旦住宿生违反上述公约,由管理员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册,周末汇总交学校总务处、教导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扣除班级量化积分。

十八、严重违反《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经管理员批评教育无效,由公寓楼管理室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通知家长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同学们,公寓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守公约,也希望家长朋友们能积极配合,加强教育,创造更加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6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7

一、以总务主任为组长,生活辅导员(消防管理员)为副组长,各寝室长为成员所组成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消防法,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维护办法,不断增强消防意识。

三、加强寝室消防安全管理

1、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电器烤火炉和无防护装置的电热器。

2、熄灯后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点腊烛或煤油灯看书。

3、冬天,在寝室内不得生火或生火炉烤火,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内外玩火。

四、发现火情,全体人员必须镇静不乱,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辅导员立即组织学生按消防标志通过通道有序地进行疏散,并迅速组织人员运用消防设施和灭火自救,把险情处理在萌芽阶段。

五、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每学期三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每学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安排维修和更换。

七、每期认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增强应变能力。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8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工作原则,一视同仁。

二、要关心、爱护、体贴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到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三、坚守岗位,熟悉业务,不擅离职守,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四、坚决执行学校和上级部门领导的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要指导学生积极做好宿舍卫生、安全、纪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勤检查、勤评比、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员做到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守。

七、管理员在每天上、放学时,学生进出宿舍大门高峰时,要站立在大门口维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宿舍本楼层的水、电、床铺、门窗玻璃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出现需要维修的水、电、木工等现象,应将反映情况详细记录,并及时报送总务处进行维修。

九、对进入宿舍的外来人员和持请假条进入宿舍的请假学生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十、保管好宿舍大门和各宿舍的钥匙,在上级检查时能够及时开关门。十一、每天检查各宿舍的卫生情况,并进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况做好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宿管办,一份留底,每周一汇总,以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依据。

十二、在周一至周五早6:00—6:40、中12:00-14:30、晚9:25-10:20,及时开关宿舍楼层的大门,周五下午把本楼层的卫生打扫干净、窗户关严、厕所及水房冲净,水龙头拧紧。

十三、每周一上午8点—9点,对各宿舍严格检查管制刀具,下午以书面形式把结果报宿管办,无事报平安。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经常巡查本楼层的安全,遇到偶然、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宿管办、带班校长及值班人员报告。

十五、每学期初协同宿舍管理办公室调整好学生宿舍。建立学生入住登记花名册及分配学生宿舍工作,张贴各个房间学生住宿名单。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员量化细化评比制度”去做,并参加评比。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19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篇20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务必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务必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务必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构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务必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持续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联及进出时刻。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礼貌,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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