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 学习 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 经验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 制度 ,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生在一个法制社会,但是我们在忙碌的生活和学习中,又有多少人真正地主动去了解宪法呢,每个图书馆里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真正去翻阅的又有多少。我们都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维护社会制度和秩序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就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而多少人听到宪法二字就生怯呢,多少人觉得宪法就像被束之高阁的神一样是我们难以触碰而又望而生畏的呢??我想很多。那我们又该如何去学习,去遵守呢。今天在这个演讲里我想谈谈自己在平时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与心中宪法的联系。宪法精神是什么呢,作为学生的我们如何了解宪法呢,又怎么去遵守呢。今天,我就讲一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与宪法相连的事或一些行动。
宪法的精神在于他的高尚,在于他的权威,那宪法的地位又从何而来,最根本的就是我们信仰他,我们崇尚他,我们发自内心地遵守和维护他。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个人对民主权利的追求,呼吁对国家的对社会制度的忠诚。
就拿随意扔垃圾这个事儿来说吧,我觉得这种现象还是很普遍,其实把垃圾我在手上等到看见垃圾桶再扔,这很难吗?不难,那为什么有人会做不到呢,就像课室,或者公共场合的座位上每次聚会完,都会有垃圾落下,为什么呢。那又为什么有人直到看见垃圾桶再扔呢,而不是手一松。。我不会扔随便扔垃圾在地上,其实很多时候,把垃圾握在手里,就是一种潜意识,我认为应该这么做,干干净净的路我为什么要扔,为什么我不会冲红绿灯,我认为不应该,很多时候,会很赶时间,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停下来,就是我本能地认为自己应该这么做,图快,只是一念之间,那又为什么还是选择了等待,因为本能,这种本能时间长了,会不自觉地去遵守,会在让你在冲动的情绪出现的时候抑制,我们在生活中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小事,就比如插队,在高三里冲饭堂的人特别多,很多人也不愿意等,图快,去插队,那为什么我不去做呢,不做是因为不愿意,不愿意去打破自己的信条,在自己心里和自己的约定,我应该去遵守,即使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注,我也这么做。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晚上好!___,当你们走进这座美丽的大学城的时候,看到这些现代化的建筑,你会想起谁呢?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第一句感叹是:工人的力量真伟大啊!
是的,我说的是有着一亿_千万大队伍的农民工。他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笔直的马路。可是,我却没有忘记一位记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进__市一处工地所看到的情景
在这间三面透风的破房子里,十几个农民工在瑟瑟发抖。据说他们已经三天没有吃米饭了,而气象台预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8度!他们在那里苦苦等待着他们老板 可以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回家过年!在相关图片里,他们头发凌乱、面容悲怆,目光里满含渴望和无奈。而他们的背后,是一座高耸的楼房一个现代文明的标志物!
类似的报道还很多,这些报道一次次地叩问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吗?这是我们农民工应有的生活吗?
警钟一次次地敲醒,悲剧一次次说明:道德、舆论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在哪里呢?
当我成为一名法律的学生,拿起《中华人民 __宪法》时,我知道了这个问题的。当道德、舆论不足以成为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应当努力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让宪法关怀农民工,保护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心头的阳光。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人为着这个目标努力着。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工,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有了农民工的听证人,越来越多的法律颁布实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我们又看到许多新的报道,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证资金,农民工的医保在逐步推广,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有了保障。许多农民工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他们的心头正在被法制的阳光温暖着。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谐的社会正展现着她巨大的魅力。
同学们,农民工们可能不会去读宪法条文,他们也可能不懂什么叫和谐社会,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对幸福的希望,有着对未来的梦想。我希望,经过全社会人的努力,我们社会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和谐社会,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温暖每一个公民心头的阳光。我相信,有一天,农民工们不会为自己的工钱而犯愁;有一天,农民工们会为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制的社会而幸福;有一天,农民工们都能很自豪地向社会大声说:我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我们的工作平凡,但光荣!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办法”,“身法”,“写法”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有法。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有些“法”是需要强制执行的。这里有个例子。南京有一家鸭店,生意是红红火火,正当人们蜂拥而至购买鸭子时,一队城管队员却冲了进来。人群迷惑不解,但很快就知道了答案,原来,黑心老板不仅收购的是病鸭,而且又在鸭子里注水,这种“注水鸭”外表看来白白净净,嫩嫩滑滑,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吃过鸭子不多久,就会出现腹泻、头痛症状。在执法队员取证过程中,另外也发现了贩卖病鸭的基地,并一并“端掉”。如今的社会纷繁复杂,所以同学们,身处其中的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对一切触动法律的陷阱与诱惑说:“NO!”
有些“法”是没有确切规定的。只是当你捡起一片纸屑时,别人会用赞许的目光望着你;当你扶起跌伤的孩子,孩子会永远记住你一辈子??因为有法可依,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
不过,对有些人来说,法律却像捆仙索,时常动用它的咒语,让人们尝到它的苦涩,有些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些人中,很大一部分是未成年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只顾物质上的享受,一次又一次淡忘法律,漠视法律,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受到了法律的审判和制裁,以致在牢狱中浪费了太多大好光阴,为人们敲响了警钟。
所以,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也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藐视法律而犯罪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年杀害并分尸。2006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把青春和生命交付给监狱和惩罚,谁愿意呢?同学们,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世上,那么就有义务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你们说呢?
因此,作为社会的小公民,我们更要遵纪守法。其中,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千万不要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尊严才悔恨呢?所以,同学们,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让我们都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同学们:
大家好!
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的12月4日,将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本周也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国家利益。今天下午的班会我们给大家播放就是和法律有关的视频。
视频看完了,不知大家做何感想?一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由于家庭和交友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好他能迷途知返。从这片子我们也看到和感受到我们身边充满了各种诱惑,有时稍不留神就会陷进某个陷阱,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的.不归路。
结合遵纪守法的问题,我想给大家在讲一种现象: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路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__年11月19--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我国浙江乌镇召开,本次国际互联网大会规模之大、层次之高可谓盛况空前。此次大会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论坛主题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共建在线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我国也把每年11月的最后一周定为网络安全宣传周,首届宣传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在网络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上网,可以说是许多同学在平常不过的行为了,但是你是否注意到网络安全呢?(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你有没有在网上泄漏你的个人信息呢?你有没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呢?我们确实看到了有些同学的网上行为不仅违纪而且已经违法,比如有的同学在利用网络(空间、微信等)传播是非、制造事端,甚至谩骂、侮辱、_谤他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步的;
2、明智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的;
3、篡改他人原始信息内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的。
由于网络里人们之间相对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扩散虚假信息,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或引起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以 寻衅滋事罪定罪。
同学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希望同学们和在现实世界一样,在网络世界交流和交往同样要严格自律、讲文明、懂礼貌,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自觉尊重他人,不要等到受到处罚的失手再后悔莫及。
今天的班会主题结束了,再说两件事:(1)关于班级公物的爱护:公物委员(2)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保持、讲桌、工具箱杂物的及时清理:双高双普及创文的要求。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时光飞逝,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了20__的最后一个月,也是能否保证我们顺利度过20__的关键的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旷课、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中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上周我校一初二女生在放学回家过马路时被卡车挂伤,同学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本周五我校冬季长跑即将拉开序幕,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片刻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大家好!
我是陈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1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国家的“法制宣传日”,并在此基础上,将这一天升格为“宪法日”。
这意味着不仅要树立宪法信仰,而且要以一种新的、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这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的规则。依法治国“法”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构成的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一项根本国法。
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已得出这样一个启示:宪法是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执行宪法,是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保证。忽视、弱化甚至破坏宪法,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必将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它的实施。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高高在上”的宪法已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
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维护宪法和适用宪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
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尊重宪法是一种社会信仰。这对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和实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纵观世界各国的法治,取得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更好地坚持了法治的总体理念与本国具体国情的创造性结合。
在中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这是基于中国土壤、基于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和智慧选择。不同于西方的“宪政”,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走上建设法治国家之路;以宪法为基石,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为进一步增强管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行政的本事和水平,天王社区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百货大楼前设立了宣传点,充分利用宣传牌、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经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张贴宣传挂图、标语等各种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社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据统计,散发“12.4”宣传材料56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6条,展出宣传图版4块。聘请了法律服务所两名律师,开展了一次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针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过路群众对宣传形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驻足观看,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的举办得到好评。在现场社区律师亲自还就相关法律的方针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对12名群众的提问进行了耐心的回答,群众十分满意。我们将以这次法制宣传作为契机,在今后的法制宣传中进取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
众所周知,“法治”的关键即为“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律规定了我们不能去做的事情,规定我们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之,倘若没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必将会陷入混乱的泥沼,整个国家或将倾圮。谈及“法律”,这个熟稔的词语或许又让我们感到陌生。政治课上,我们接触过法律,却依然有人想当然地以为,法律是空中楼阁,于我们可望而不可及。不过,事实上,法律时时存在,法律片刻不离。
就在不久前,甘肃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__年11月16日,一辆向东行驶的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核载9人,但实际载有64人的校车相撞,导致5人当场死亡。事故场面惨不忍睹,孩子们的书包、鞋子散落一地,成片的鲜血凝结在地上,到处是汽车残骸。车祸共造成20人死亡,44人受伤。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血淋淋的现实。当我们看到这鲜活的小生命瞬间陨灭之时,可曾想过,有多少家庭为之心碎?一辆仅仅能装载9人的小面包车,竟然实载了7倍多的学生,荼毒生灵的元凶难道不是这淡薄的法律意识吗?惨案的发生确实是偶然的,可我们经不起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痛定思痛,法律意识的增强可谓刻不容缓。
我们是莘莘学子的一员,对我们来说,身处校园就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只是我们发现,在校园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每天早晨,总有一些姗姗来迟者,“信步闲庭”般地走进教室;个别教室的地面总是有零星的纸屑,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打扫,弄脏又何妨;教室走廊上总有人会起哄、打闹,部分同学相互之间的讲脏话、粗话,不绝于耳……难道这就是纪律在学校里的表现?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会影响到整个学校的形象和正常的秩序。如果,我们连学校的纪律都不能遵守,谈何“法律”呢?
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正是因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我们处在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法治社会,我们与法律携手共进。法律它就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正义与公平之上。光是我们的学生身份,就涉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多项大法。可见,法律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1863年11月19日,林肯在葛底斯堡发表了著名的演说,演讲的结尾有一句著名的话,“this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法律存在很重要的一个意义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切身利益,但是,也只有我们心中的那法律的天平始终存在,法律之功效才会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来。我们不应把法律看作与我们毫不相关的东西,遵纪守法是我们的义务与责任,只有这样,国家的未来才会更光明。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就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军人。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为集中表现形式,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行为,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青年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守纪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其次,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校园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