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__-20__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__〕2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_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四、招聘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同《招聘办法》相关内容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__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5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__]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市、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市、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59名教职工:一中71名(含教辅人员6名),三中54名,__市第一实验中学65名,__市第一小学39名,__市第二小学38名,__市第三小学47名,__市第四小学5名,__市第五小学17名,__市特殊教育学校23名(含教辅人员5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一中、三中、__市第一实验中学招聘范围:全国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且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__市第一小学、__市第二小学、__市第三小学、__市第四小学、__市第五小学、__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范围:全省应往届大学、中师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须具有一定手语表达能力;应聘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任教学科为理工类),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科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部分岗位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和其他条件。
4、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附后)。
5、年龄35周岁以下;外地市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本市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和本市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考简章及相关网站。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2、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现在省、市直学校代教1年以上的除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政治理论常识、教育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语言理解与表达。
(二)面试(讲课、答辩)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数不达1:3,则成绩须达到本面试专业组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组(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办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4、面试办法:考查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包括讲课、答辩两部分。
(1)讲课:
抽签:讲课人提前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
备课:参加面试人员只准携带教材和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写出一份与所抽课题相对应的教案。中途不得离开备课室,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得到许可,方可进行。备课时间2小时。
试讲:面试人员面对评委讲一节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20分钟。
(2)答辩:
根据试讲内容评委随机提问。时间10分钟。
面试记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5、面试考官的组成: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学科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考务工作。、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八、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招聘学校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十一、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这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进,成立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 员:
各招聘学校成立招聘教师办公室。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
我校自20__年3月6日面向全国发布招聘优秀教师启事以来,反应热烈,共收到全国各地教师投来应聘报名简历1800份。根据我校教师招聘计划,现定于20__年5月10、11日进行应聘教师考试(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考试另行安排)。为保证考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__年5月10日(笔试)
20__年5月11日(面试)
考试地点:z市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德政楼二楼会议室(笔试)
z市第一中学1号教学楼(面试)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__年5月9日(周五)
报到地点:学校招生办(z市体育中心一楼)
报到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办理准考证
三、考试对象
4月30日前报名的教师(含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通用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舞类教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应聘教师均需参加我校招聘岗位学科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月11日的面试考核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以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
2、小学、初中、高中面试说课内容于面试前随机抽取(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考试科目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我校招聘考试食宿自理(我校网站提供考场周边酒店联系方式);
2、应聘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
3、应聘人员进入试室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七、试室安排
笔试、面试试室安排表在5月9日应聘教师报到时发放。
八、确定签约人员
我校董事会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签约人员须于十天内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可邮寄,统一顺丰快递,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当自行放弃录用处理)。
九、组织机构及分工(略)
十、具体日程工作安排(略)
根据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和岗位空缺情况,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__〕10号)文件精神,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制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中专学历教育、非学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专业课教师7人,其中:会计教师3人,物流、计算机、德育及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各1人。
(二)基础课教师2人,其中:外语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
(三)实习指导教师3人,其中:物流、电类、食品各1人。
共计1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
1、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30岁以下。
(二)基础课教师
1、全体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于20__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__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下午2:00至4:0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经济贸易学校现场报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资格预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证书);
6、免冠照2张。
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小组审核后,于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及试讲、实操。
(1)笔试
采取书面答卷的形式。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拟定12月中旬。
(2)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比例不足1:3,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组成专家组,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对参加面试人采取逐个提问,根据其回答情况分别打分。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试讲、实操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实操人数。
试讲、实操内容:应聘人员按学校指定专业学科的内容进行试讲(授课45分钟)、实际操作,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评价方式:学校公开招聘小组成员、学科教师代表集体听课,并根据试讲、实操情况和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出分数。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试讲(实操)成绩x40%=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举报或投诉电话
____人力资源部__x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工作需要,为做好20__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任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荆楚理工学院位于楚文化发祥地之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与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湖北省荆门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近40年举办高等教育的历史。学校坐落在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下,依山傍水,风景秀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一座山水园林式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余平方米。学校设有14个教学学院(部),开设本科专业43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8大学科门类。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1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正以高昂的姿态进入快速发展轨道,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荆楚理工学院美好未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荆楚理工学院20__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任教师1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荆楚理工学院20__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__〕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和相关招聘平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宣传网站。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24: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人事处邮箱:__,联系人:周老师,0724-2313890;相关用人单位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填写的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阶段开始)或证明、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位网证明,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奖励、荣誉等相关材料电子稿或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等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专任教师+岗位代码+姓名”。
4.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要求为20__年12月31日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__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__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招聘计划及要求,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各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填报《荆楚理工学院20__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任教师考核表》(附件3),将符合条件人员报人事处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待遇
1.安家费:招聘岗位计划中带“#”的专业享受安家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2.服务期:五年。
3.双师双能型人才引进:招聘计划中有企业或相关行业背景的双师双能型人才,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有正高职称放宽至45周岁,符合调配条件的予以调配。
七、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为试讲、提问答辩、自我展示和评议科研成果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60分,其他环节40分。总分低于80分不予聘用。招聘考试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试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
八、心理测试、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此环节人选。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测试,出具测试结果,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在荆楚理工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由医院出具体检结果,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安排随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审核相关材料、调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荆楚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具体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核并提出拟聘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荆楚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荆楚理工学院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为全职聘用,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期五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待遇与编制内聘用人员一致,享受荆门市硕士补贴。支持攻读博士学位,签订读博士协议,按学校教师攻读博士相关规定享受相应读博待遇,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将博士服务期与硕士服务期合并计算。
十一、防疫措施
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提供相关证明,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所有考生携身份证从学校南二门进校,车辆不进入学校,进校需扫码登记,提供健康绿码、行程码或核检结果,戴好口罩,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等防疫工作。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和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地址:__
E-mail:__(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__
监督举报电话:__
监督举报邮箱:__
附件1:荆楚理工学院20__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第二批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荆楚理工学院20__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__〕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__〕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__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__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__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__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__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__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__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__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__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__,联系电话:0551-62__80。电子邮箱:__
为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幼儿辅助教师到相关幼儿园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幼儿辅助教师
(二)性质:劳务派遣制(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数19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幼儿辅助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45周岁及以下(19__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__〕1号、人社部发〔20__〕19号、人社部发〔20__〕82号、人社部发〔20__〕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其他情形的;
6、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为4000元/月,含单位缴纳“四险一金”部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__教育和科技局五楼1号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__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共4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幼儿辅助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准确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事项
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幼儿师范、幼儿教育、幼儿艺体教育、学前辅导与保育、学前教育学的在总分上加0.5分,教师资格证为学前教育的在总分上加0.5分。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环节,考生成绩第190名出现并列时,以具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考生优先列为体检对象,没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如都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或都没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__〕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__〕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__〕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__〕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组织安排在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九、入职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20__届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其他情形的;
(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聘用
(一)选岗
经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符合拟聘条件的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出现成绩并列的以抽签形式决定选岗顺序)。
(二)签订《劳动合同》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限一年一签。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顺延递补,递补时限截止20__年3月底。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疫情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__》(详见附件3),报名、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省外其它低风险地区考生入黔前必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
5、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四、本《方案》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