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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3年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完整版)已经发布,以下是部分内容。
第一章: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概述
1.1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修订背景
1.2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修订意义
1.3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修订原则
1.4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修订内容
第二章:高考数学新课标教学大纲主要内容
2.1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
2.2教学基本要求
2.3考试形式与命题要求
第三章:考试内容和要求
3.1高考数学试题的结构与要求
3.2考试内容和要求
浙江高三数学教学大纲的要求是:
1.函数:函数的概念、表示法、函数单调性、奇偶性、周期性、最值。
2.三角函数:三角函数定义、同角三角函数基本关系式、正弦函数、余弦函数、正切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3.三角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4.指数与对数函数:指数与对数函数的概念与图象。
5.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6.简单不等式。
7.简单方程的解法。
8.简单集合的表示法。
9.立体几何中的空间向量和空间直角坐标系。
10.直线与平面。
11.空间中的线面平行和垂直关系。
12.概率以及概率的基本性质。
13.计数原理。
14.二项式定理。
15.导数及其性质。
16.微积分基本定理。
17.积分的基本概念和性质。
18.坐标平面上的直线。
19.圆锥面的参数方程。
20.空间直角坐标系。
21.直线方程。
22.圆的参数方程。
23.曲线和方程。
24.椭圆方程和性质。
25.双曲线方程和性质。
26.抛物线方程和性质。
27.空间向量及其运算。
28.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混合积的运算。
29.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
30.空间向量基本定理及其应用。
31.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混合积的运算律和运算法则。
32.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
33.空间向量基本定理及其应用。
34.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混合积的运算律和运算法则。
新高三数学衔接班教学大纲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第一部分:集合与函数。
1.理解集合的表示方法及其特点,掌握集合中元素的性质。
2.理解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掌握属于、不属于、不属于、属于、不属于、不属于、属于、不属于等概念。
3.理解集合与集合的关系,掌握包含、不包含、包含、不包含、包含、不包含、包含、不包含等概念。
4.理解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掌握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概念。
5.理解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掌握唯一性、非重复性、确定性等概念。
6.理解集合中元素的顺序,掌握有序性、无序性等概念。
7.理解函数的概念,掌握自变量、因变量、函数等概念。
8.理解函数的定义域,掌握定义域的概念及其求法。
9.理解函数的值域,掌握值域的概念及其求法。
10.理解函数的奇偶性,掌握奇偶性、非奇非偶性等概念。
11.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掌握单调性、非单调性等概念。
12.理解函数的周期性,掌握周期性、非周期性等概念。
13.理解函数的连续性,掌握连续性、不连续性等概念。
14.理解函数的零点,掌握零点、无零点等概念。
15.理解函数的应用,掌握函数在数学中的应用。
第二部分:三角函数与向量。
16.理解三角函数的概念,掌握三角函数的概念及其性质。
17.理解三角函数的图像和性质,掌握三角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及其应用。
18.理解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掌握诱导公式及其应用。
19.理解向量及其运算,掌握向量的概念及其性质。
20.理解向量的数量积和向量积,掌握数量积和向量积的概念及其性质。
21.理解向量的混合积,掌握混合积的概念及其性质。
22.理解向量的数量积和向量积的应用,掌握数量积和向量积的应用及其计算方法。
高三数学教学大纲:
一、教学内容:
本学期的教学内容为高中数学选修课程系列2-1、系列2-2及部分必修课程。
二、教学目标:
1.注重基础知识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基本运算能力和基本技能。
2.注重课程内容的呈现方式,提高学生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
3.注重课程内容的组织,适应不同学生发展的需要。
4.注重学生数学知识的应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1.圆锥曲线方程和参数方程的讲授,参数方程的几何意义和参数在几何中的应用。
2.两个平面平行的判定和性质定理的掌握,两平面平行、相交与距离的求法。
3.椭圆及其标准方程、参数方程、几何意义及简单几何性质。
4.曲线与方程的概念、求曲线的方程和比较简单曲线的位置关系等。
5.椭圆的标准方程与实际问题的联系,判断轨迹方程的种类。
6.圆的参数方程,圆与圆的位置关系,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7.圆锥曲线的综合问题,用待定系数法求曲线的方程等。
四、教学课时安排:
本学期共20周,共360课时。其中备课组集体研究备课8次,讲课8次,单元测验6次,综合测验6次,期中考试1次,期末考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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